婚戀建議:在分手、離婚後,如何避免自己付出的感情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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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彎灣

插圖|Ewa

我做情感諮詢,每天都會接觸到各種各樣為情所困的人。

為情所困有很多原因,愛而不得啊、想分手分不掉啊、陷入三角戀、陷入婚外情或者遭遇背叛啊等等,此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付出的感情打水漂了。

婚戀建議:在分手、離婚後,如何避免自己付出的感情打水漂?

比如,前段時間備受關注的霍尊事件中,霍尊的前女友陳露,就感嘆自己九年的青春竹籃打水;這幾天很火的孟美岐陳令韜事件,陳令韜的前女友「他們叫我大花妞」也感嘆自己的四年青春泡了湯。

有過被分手、被離婚、被出軌的人,應該都很能理解,那種「瞬間一切清零」的肝腸寸斷、撕心裂肺,過去投入的信念、精力、錢財等等,在關係破裂的那一刻,化為空花泡影,哪怕是在見過各種婚戀悲劇的我看來,也不能不說這真的是一種人生劫難。

我聽過太多情感破碎的故事,也聽過無數失戀男女的哭聲,我覺得我有責任、也有必要向大家傳遞一點無毒無害的情感知識——身在紅塵,要學會避免你付出的感情打水漂。

我們從小都在各種電影電視劇、流行歌曲、雜誌報刊中聽聞愛情,社會思潮也將愛情推舉到一個無比崇高、重要的地位,卻很少有人告訴我們該如何正確的談戀愛。

於是乎,就造就了大量關於愛情的悲劇,甚至可以說,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愛情以及愛情的周邊產品(婚姻、失戀、遭遇背叛等),是奪去平民百姓生命的重型武器。

如果你是個關注社會時事的人,你可能不會覺得那些因情滅人、因情自滅的新聞有多新鮮。

這不得不讓人反思我們現行的愛情觀念,以及我們談戀愛的行為與方式。

所以,我們需要建立健康的戀愛觀。

有意識地去管理自己在感情中的付出,就是健康戀愛觀中,很重要的一環。

因為,如果你付出得實在太多,結果又實在很糟糕,但凡你是個正常人,你都很難平靜接受的,甚至有可能會產生報復對方、了結自己等等可怕的想法。

所以,我們需要避免自己付出的感情打水漂——這絕對不等同於自私。

關於如何避免自己付出的感情打水漂這個主題,我一共寫了三篇文章,前面兩篇分別講的是在關係建立之前、在關係確立以後,這一篇,講在關係破裂以後。

(關係破裂指分手、離婚、遭遇背叛,為了方便敘述,下文統稱「分手」)

分手後,要進行清算的話,我們的付出大概可以分為三種:

第一種,是在還沒分手之前的付出;

第二種,是在分手時的付出,比如財產分割時讓着對方;

第三種,是在分手以後,想要複合,於是又花了很多精力和金錢。

我詳細講一下這三種情況吧。

一、在沒分手之前的付出

在戀愛存續期間,「付出」這個東西,分為三部分,一部分是客觀的、可量化的,主要就是錢、或者能折算成錢的東西;一部分是重大的選擇,比如我為了跟你在一起,從老家上海跑到新疆跟你結婚、放棄了考研跟你一起打拼、放棄了優厚的工作跟你一起創業等等;還有一部分是信仰和承諾,比如我堅信我們倆會一起到白頭、我覺得我活着的目的就是經營我們倆的未來。

先說客觀的付出。

如果雙方都差不多,那就算了,如果你付出得過多,比如你給他買了一棟房子、給他轉了幾萬甚至幾十萬,能要回來就一定得要回來。

因為,如果你不要回來,他並不會念你的舊情、感謝你,再說了,即便他謝你八輩祖宗,又有什麼意義呢?

再說為對方所作出的重大犧牲、為對方放棄大好前途這類似的付出。

這個你就得認命了,在此類事情上糾結是沒有任何意義。就像三年前你在環京3萬一平買了房,現在房價降到8000了,你也只能認栽。

最後說一下付出的「青春」「感情」這個東西。

當年你跟他在一起,想着兩個人能白頭偕老,在一起5年後,他提了分手,你內心很痛苦,覺得自己之前所有付出的「感情」都打水漂了,想要他給你個說法、要他向你道歉,你想要報復他等等。

如果你出現這種想法,那你需要仔細想清楚你憤怒的來源。

其實,你憤怒、想報復,並非來自於你付出的「感情」(精神上的東西)打了水漂,而是對方在分手後過得很開心、或者分手後有了新歡刺激到了你。

當年李雨桐錘薛之謙、陳露錘霍尊,都是因為對方在分手後有了新歡或者過得風生水起。

換個角度,假如對方在跟你分手後,出了車禍、得了大病、受了重傷、遁入空門,你會憤怒嗎?你會想着要報復嗎?不會吧。

所以,你要在分手後做任何清算,都應該參考你們在分手前和分手那一刻你的真實感受,分手後無論對方做任何事,你都不要去打探了。

二、在分手時的付出

有些情侶,尤其是夫妻,有共同的財產,在分手的時候,出於面子也好,出於內心有愧也罷,會讓對方多分財產,甚至是淨身出戶。

沒必要。

該是咋樣就咋樣,該怎麼分就怎麼分,比如你們有100萬的共同財產,那就按正常的原則分,平分的話一人就是50萬。

如果你想補償對方,你可以在拿到你的50萬以後,再一點點補償對方,而不是在分的時候說,「90萬給你,我要10萬就行了」——相信我,即便你給了他100萬,他也不會感謝你。

在分手離婚後,還能做理想中的朋友、能和諧往來的美好故事,很少出現在現實生活中,不反目成仇就已經燒高香了。

三、分手以後,想要複合,於是花很多精力和金錢

我寫這篇文章的初衷,其實主要就是因為這一個點。

我旗幟鮮明地反對這種付出,不是因為這種付出不好,而是因為它沒有用。

如果你曾經有過失戀的經歷,也曾經為了挽回一個人而花了很多錢、做了很多事、說了很多委屈求全的話,你也會明白——這麼做,一點用處都沒有。

我不敢說100%沒有用,至少百分之八九十是沒用的。

為什麼沒用,且聽我一步步給你分析。

一個人要向你提分手,根本原因是什麼?

感情不和?沒感覺了?我不愛你了?喜歡上別人了?父母不同意?

都不是。

甚至可以說,你在分手時候聽到的幾乎所有理由,都不是真正理由。

真正理由只有一個:「我覺得你不是那個對的人」。

我要跟你分手,我說原因是我們倆感情不和,那感情不和怪誰呢?我會覺得怪我自己嗎?我當然會覺得怪你啊,而且我不僅怪你,我還覺得你不可能會改變(不會變得更好看、不會變得更成功、不會變得更通情達理等等),所以我堅定地要離開你;

我要跟你分手,原因是我不愛你了,我不愛你了,怪誰呢?那肯定是怪你啊,不然我會怪自己?我不愛你是我的錯?怎麼可能。

所以,對方一旦鐵了心要跟你分手,一定是因為他覺得你有錯、覺得你是個錯的人、覺得你是個錯的人而且還不會變好。

在這個時候,你道歉、你承諾會改變、你跪下來求、你跑到人家樓下去叫喊、你去人家上班路上堵他、你假裝生病想博取他的同情、你找他的親朋好友幫你說話、你天天一遍又一遍的短信電話搞過去告訴他你多麼想他多麼愛他多麼離不開他、你為了表忠心給他轉達不溜給他買貴重禮物……

有用嗎?

沒有。

完全沒有。

為什麼?

因為他覺得你這個人不對、你不是那個對的人,如果你不對,那麼你做任何事都不對。

就像一個小孩子,他學習不好,語文數學都考班裡倒數第一。

這時候,他做什麼是對的呢?

他做什麼都不對。

他玩遊戲,不對,家長會說,「你都考倒數第一了還有心思玩遊戲」;他努力學習,也不對,家長會說,「你天天光努力有什麼用,學習不是只靠努力就能變好的」或者「你假裝努力給誰看呢?老師會因為你努力多給你幾分嗎?」;他去跟學習好的同學交朋友,不對,家長會說,「人家學習好,你跟人家混什麼混,人家玩能學習好,你玩學習能好嗎」;他跟學習差的同學玩,也不對,家長會說,「自己學習什麼樣沒點數啊,天天只知道跟那些混子玩」……

如果這個比喻你聽得不是很明白,我再給你打個比方。

比如,你去店裡買衣服,準備奢侈一把,衣服5萬塊一件,你發現衣服上有好幾個大窟窿還髒兮兮的一股餿味,你不想要了。這時候,老闆要挽留你,想把衣服賣給你,他說可以給你打八折,你會買嗎?老闆跪下來求你,你會捨得掏5萬買一件破衣服嗎?老闆說可以送你一些襪子、以後每個星期都會上門幫你洗,你會買嗎?

如果需要你付出昂貴代價去買一件破衣服,無論老闆用什麼辦法,你只要是個正常人,你都不會買。

一旦涉及到花很多錢,只要你發現商品有大問題,你基本上就不會買了,買房子、買車子、買奢侈品都是這個道理。同樣,如果對方覺得你就是個錯的人,他會跟你和好嗎?跟你和好對於他而言,就是一種巨大的投入啊。

所以,被分手以後,如果你想挽回,千萬不要再付出任何感情了——別再一味道歉了、別再以為求和了、別再一直給對方打電話發短信了、別再一遍遍地告訴對方你愛他你捨不得他了、別再為他花錢了……你越這麼做,他就會越覺得你有問題。就像服裝店的老闆越勸你買衣服、越低姿態求你買、越要給你打折、越要送你贈品,你越不會買,因為他的這些行為,只會讓你覺得衣服的問題很嚴重、不值得你買。

有人就會問了,如果我不死心,難道一點辦法都沒有了嗎?

那也不是。

回到前面兩個比喻,你回答兩個問題:

1、假如你是那個學習很差的小孩,你想贏得父母的喜歡,你會怎麼辦?

2、假如你是那個賣破衣服的老闆,你想要顧客買你的衣服,你會怎麼辦?

我想,很多人的答案很可能是:

如果我是那個小孩,我想贏得父母的喜歡,我會拼命學習,把學習搞好,成績好了,父母就會喜歡我了;如果我是那個老闆,我會把衣服補好洗乾淨再拿出來賣。

這麼做,有用嗎?

有。

但問題是,如果你是一個學習很差的小孩,你想要把學習搞好,這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在短期內,你不可能一下子把成績提上去,儘管你很努力,很可能在很長一段時間甚至是一輩子你都沒法把學習搞好;如果你是那個老闆,衣服都劃爛了,怎麼在短期內補好呢?即便你補好了,顧客心裡上能接受嗎?你能在短期內補得像從未壞過那麼好嗎?

既然這也不是正解,那正解是什麼?

正解是:

如果我是那個學習很差的小孩,我想要贏得父母的喜歡,我就亂搞,我就變壞小孩,我直接離家出走,不見父母。這個時候,父母是不是就慌了?在小孩離家出走這種恐怖的事情面前,學習不好算什麼呢?以後小孩只要乖乖的,學習差就學習差吧,他還有別的優點。

如果我是那個老闆,我不用補衣服、不用洗衣服,我就找幾個托,爭着要買我的破衣服,一個出價比一個高,你愛買不買。這個時候,你的內心是不是會開始懷疑自己搞錯了,你可能會覺得,破衣服其實是一種時尚。

這兩個例子,有一個核心就是——如果你想讓別人喜歡你,你一定得證明你有價值。你被分手了,你的前任不愛你了、覺得你沒價值、覺得你不對,你所有的行為,都得去證明你本身具有價值。而不是去討好、去付出——這只會更加證明你沒價值。

很多人不明白,為什麼他越低三下四、越改變、越努力向對方證明他的愛,對方越堅定地要離開他。原因就是,你的那些卑賤行為,只是更加證明了你的卑賤。一個卑賤的物品或者人,誰會喜歡呢?

你要去證明自己有價值,並不一定是你要變得更漂亮、更成功、更符合他的口味,你可以反過來操作啊——你只要證明他沒價值就可以了。

孩子學習不好,父母覺得他沒價值,於是不喜歡他,甚至可能會說「我不要你了」這種難聽的(氣)話。孩子要證明自己有價值,正面操作就是搞好學習,但這很難。反面操作就是——他通過離家出走來證明父母沒價值,邏輯上是:因為你們是糟糕的父母,所以我不要你們。這時候父母可能就會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反過來去求孩子回來,好吃好喝地伺候他。

老闆賣的衣服破了,你作為顧客,覺得他的衣服沒價值,你不想買了,你說「我不要了,無論你怎麼求我、怎麼打折、怎麼送我禮品我都不要了」。老闆要證明他的衣服有價值,正面操作就是想辦法讓衣服變成完美的樣子,但這很困難啊。反面操作就是——通過對你愛答不理、找幾個托來搞飢餓營銷來證明你沒價值。邏輯上是:我的東西不愁賣,你愛買不買,我不是非得要你買,你看那麼多人爭着買,你不買是因為你沒見識、看不懂衣服的價值。

你想要相信:人,在很多時候,都是敬酒不吃吃罰酒的。

——本文完——

如果上面這些你看得還不是很清楚,可以看看我的失戀專欄《失戀,我所經歷過的最痛苦的事》,這個專欄以我個人的幾次失戀挽回經歷為主要素材,穿插講解了各種被分手的原因、如何從痛苦中走出來、如何挽回等等關於失戀的幾乎所有問題。從讀者們的評價看來,這個專欄對於絕大部分失戀的朋友來說,確實是有用的。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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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 21:09:43

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我就在老師的指導下走出了感情的誤區,真的很不錯!

頭像
2024-08-28 00:08:28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頭像
2024-06-28 08:06:59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頭像
2024-02-14 22:02:55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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