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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想象嗎?
在深圳,這樣一個現代化文明的城市。
一個新入職的22歲女孩,去參加公司聚會,酒醉後被認識兩天的男同事帶走。
期間女孩的伴侶,也是一位小姐姐,急得多方打聽聯繫。男同事在被追問之下,依然謊稱女孩已經被別人接走。
直到小姐姐一方帶人找上門來,看到癱坐在地上的女孩,和滿屋狼藉。
男同事誤以為小姐姐是女孩的朋友或家人,繼續狡辯,自稱和女孩是戀愛關係,雙方自願。
他承認在女孩醉酒的情況下,強行發生了關係,挑釁說:「這也算強姦嘛?」
還引導對方想想女友的名譽,大意是說:「這事兒鬧大了,她以後還怎麼做人?」
小姐姐保留聊天記錄,現場照片,全程錄音,果斷報警。
結果男的進了派出所,依舊吊兒郎當,跟沒事兒一樣找人要煙抽。
小姐姐氣不過,把他打了一頓。
最後被調解,賠給男的一千塊。
事發後第二天,這件事在微博被廣泛討論,然後第三天,警方立案,對男同事進行立案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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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特別心疼的是,這個小姐姐一直在微博強調:
她女朋友參加聚會時,穿的是短袖和長褲。期間還跟她保持聯繫。
她真的已經很小心了。
還是沒想到會被同事下手。
沒想到,即便如此,依然有人在評論區留言:
「我覺得女方如果不同意,男方基本不可能得逞,如果是真的,下次還是別喝酒了,省的麻煩。」
「一個女生,明明知道酒醉後會發生什麼,還真的喝醉了。」
這和那個猥瑣男在派出所的狡辯如出一轍。
據稱,當時男的也理直氣壯:「她後來還喝了一些白酒,你們知不知道喝白酒是怎麼回事啊?!」
咋,女人喝白酒,就意味着她的一切都無所謂了,可以任你擺布了?
這不得不讓人聯想到一些垃圾電視劇。
沒錯,一些垃圾電視劇,動不動就出現一些垃圾劇情:
「一男一女喝多了,不小心睡到一起,第二天醒來,女的一聲尖叫,之後和男的談起了戀愛。」
這種垃圾劇情,給了多少垃圾男垃圾幻想:
「一個女孩喝多了,我就可以隨便跟她睡到一起,第二天再造謠雙方自願,那我就沒什麼責任了吧。」
「說不定還能談場戀愛。」
「這樣的事情在電視上不是很常見嗎?」
或許那些垃圾編劇,本身是這種齷齪的垃圾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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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明明不是啞巴。
但一些男人很喜歡代替女人說話,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到對方頭上。
他們希望女人能夠說「yes」,而不是說「no」。
於是,女人在說「no」的時候,他們假裝那是情趣。
女人無法開口的時候,他們假裝那是默許。
對於喝酒的女人,他們編造了一句話,叫:「女人不喝醉,男人沒機會。」
意思是說,每一個喝醉的女人,都是有意給男人製造機會。
好大的臉!
進而他們又製造了「撿屍文化」(真侮辱了「文化」這倆字兒),專門守在酒吧門口,挑選落單的醉酒女下手。
甚至建立了專門的貼吧,qq群,呼朋引伴,狼狽為奸。
得手之後,堂而皇之在qq空間炫耀。
有人曾做過實驗:
他們找了個女演員,扮演喝醉的女人,獨自走出酒吧。
沒多久,就有男人上前,試探着動手動腳。
女演員推了對方一把,男人走開了。
沒多久,又來了一個,看起來文質彬彬,很紳士地要送她回家。
女演員表示遲疑,該男士發誓自己只是想做好事,一定會送她回家。
於是,女演員上車。
車子開着開着,很快就偏離了路線,直奔賓館而去。
還好,那只是個裝醉的女演員,後面還有跟隨保護她的人,所以沒有發生什麼。
可如果那真的是個喝醉了的女孩呢?
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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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我在網上看到一則消息:
一個26歲的土耳其女孩,在被性侵後,開槍打死了侵犯她的人。
然後把他的頭顱路,扔到村民面前,說:「不要玩弄我的名譽。這是一個玩弄我名譽的男人的頭。」
後來這個故事被實證,是2012年的舊聞,真假難辨。
但底下有幾個評論很有意思。
其中一個人說:「這男人應該是很喜歡被人射擊吧,雖然大部分的男人嘴上不願意承認,但他們的身體很誠實。」
另一個人附和:「是呀,如果他真的不希望這種事發生,他應該會知道穿防彈衣或者防砍的衣服才對。但他沒有,聽起來就好像他很希望別人這麼對他。」
以上反諷,是不是很滑稽?
但這是目前,大多數女人的真實處境。
就好像那個剛剛入職的女孩。
她明明什麼都沒有做,只是像男人一樣喝了一點酒,不小心喝多了。
然後就被視為「輕浮」,「默許」。
隨便一個男人,就可以充當她的男朋友,哪怕她從來沒想過要交男朋友。
這不禁讓我重新思考「強姦」的含義。
其實,所謂強姦,就是把一樣你本能抗拒的東西,強塞給你。
而這場強姦,從人們帶着有色眼鏡看待那些醉酒的女人,把莫名其妙的想法強加在她們身上時,就已經開始了。
-End-
評論列表
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我就在老師的指導下走出了感情的誤區,真的很不錯!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