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分手後,忘不了的那個人,還能複合嗎?相信這個問題,困擾過不少男女。
最近半年,在各大論壇求證,分手後再複合的案例還真有不少。不過,所有想複合的人並非都這般幸運。
那麼,分手後在什麼情況下能複合呢?先看今天的主人公故事。
男生分手七年,不忘舊愛,再遇前女友求複合:再給我一次機會吧
我今年四十歲,是一位城市土著剩男。
我之所以被剩下不是因為條件不好,而是我對舊愛一直念念不忘。
七年前,我和前女友阿蘭交往兩年了,兩人感情很好。
那時我年輕,人也長着精神。公司里的女同事們常圍着我轉。就為這事,女友可是沒少吃醋。不過,我卻覺得沒有什麼。作為男人身邊圍一群女生,那說明咱有魅力。
有一次,公司安排我和一個女同事嬌嬌去外地出差。到了目的地,為了拿下這項工程,晚上我沒少喝酒,還主動為嬌嬌擋酒。
後來,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到酒店裡的。第二天醒來,看見嬌嬌躺在我的身邊,我一下子都明白了。嬌嬌挺看得開,沒有怪我,說是自己喝多了,讓我別放在心上。
這次出差回來,看見女友就心虛,但是還假裝什麼事都沒有發生。
我暗下決心,一定要對女友好。甚至,連婚事都提上了日程。
兩個月以後,同事嬌嬌告訴我她懷孕了,逼我和女友分手!我當時腦子都大了,我態度明確,告訴她孩子想生就生,撫養費我會出。但是,我只喜歡女友一個人,不會和她結婚的。
我知道嬌嬌不是善類,這件事情她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我意識到這件事應該瞞不了女友太久。但是讓我主動告訴她,我做了對不起她的事,我又開不了口。這樣糾結的心情,只讓我度過了一個夜晚。
第二天,女友找我又哭又鬧,說她知道了一切,希望我對嬌嬌負責到底。看着她把我往外推,我真的懷疑她是否真的喜歡過我?我求她別分手,可是她卻說:「就這樣吧!」說完,就跑了。就這樣,我們分手了。
剛分手那會兒,我找過阿蘭好多次求複合,但是她始終沒有同意。後來,她還去了外地工作。
分手後的我,沒有和嬌嬌結婚。嬌嬌是特殊體質,硬是把孩子生了出來。
時間一晃,七年過去了。雖然我是女兒的爸爸,但是我卻是一個未婚的爸爸。
這些年,女友換了五六個,沒有一個能比上阿蘭的。
夜深人靜的時候,我還會想起她,想起我們的曾經。但是我知道,自己和她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前不久,在書城再次遇到她。一聲好久不見,勾起多少陳年往事……
我的眼睛酸酸的,心裡特別難受。我告訴她自己沒有和嬌嬌結婚,還是一個人。她笑着只是說:「我知道。」
我問她要電話、加微信,全被她拒絕。我想,她可能是結婚了。後來,從她一個要好的同學口裡得知她也沒有結婚,這讓我欣喜若狂。
後來,我通過她的同學約她出來吃飯,我告訴她:「從分手後,我一直忘不了你,再給我一次機會吧?」
結果,她很平靜地說:「過去的,就讓她過去吧!別給自己找煩惱!」
我想知道,像我這樣的情況還有機會複合嗎?
分析:
兩個人曾經深愛過,分手後在什麼情況下還能複合呢?
我認為,分手後能不能複合是要分情況而定的。如果兩人彼此都有情,那麼複合是早晚的事。比如,謝霆鋒和王菲兩個人就是分手了又複合。
可如果對方已經沒有「情」了,那麼就別死纏爛打了,還是各自安好吧!
本篇,從男主透露的信息來看,男主當年做過對不起女友的事情,這件事情阿蘭一直介懷。
當年分手時,阿蘭說讓男主對嬌嬌和孩子負責。從表面上看,她是成全男主和嬌嬌,但是實際上是她痛恨男人的背叛,更反感男人的不負責任。
我想,阿蘭單身這麼多年還沒有結婚,這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沒有遇到合適的,一方面是她對男主還有情,但是舊愛早已「塵封」,對她來說就是過去了。對於曾經的這段傷痛,她是不願再提,也不願再想的,更不願意重新接受男主。
這種情況下,男主如果就是放不下,也不想再錯過,那麼還是建議男主再勇敢一些兒,自己好好努力,用一顆真誠的心去打動對方,用自己的行動來證明自己是值得被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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