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的創傷與痛苦——第三章:劇痛期的心理歷程【抑鬱與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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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劇痛期中,除了前兩章講的震驚與否認,迷茫與孤寂,另一個幾乎無法避免的心理歷程就是抑鬱和哀傷。這也是離婚者情緒最低潮的時期。

抑鬱常常與人後天習得的無助感有關。離婚者在情感上受到打擊,覺得自己不被人愛、在別人心中沒有價值。在以前婚姻中屢遭挫敗的結果,常常使當事人覺得自己的努力無法改變任何事情(婚姻仍然失敗了)。這種無助感使人喪失自信心,對前途悲觀絕望、心灰意懶,什麼都不想做(覺得做了也沒用)。在這種情形下,當事人便陷在抑鬱之中。

離婚也會讓當事者經歷極大的「失落」。正如前一篇文章中所說,離婚者不但失去一個本來與自己最親近的人,同時也失去了完整的家,失去了丈夫或妻子的角色,更失去了兩人過去一直編織的美夢:建立溫馨的家園,共享甜蜜的人生。

離婚引發新舊失落

離婚後的創傷與痛苦——第三章:劇痛期的心理歷程【抑鬱與哀傷】

離婚對自卑感重、自我觀念低落與依賴性強的人會造成更大的痛苦。這些人本來就有不少殘存未解決的問題,心中也暗藏着許多未經處理的失落。離婚會使這些舊的創傷和失落一併引發出來。

當一個人開始意識到各種強烈的失落時,哀慟與悲傷的情緒便如無法遏制的浪潮般洶湧而至,甚至把整個人淹沒。

處於哀慟狀況的人經常會有的症狀包括:失眠、疲倦、口乾、喉頭肌肉緊縮、沒有食慾;經常一個人發呆、嘆息、注意力不能集中、情緒變化快而極端;有時情感麻木、枯竭、身體僵硬、沒有感覺;有時卻一下子悲從中來而熱淚縱橫。

許多離婚當事人無法接受自己的不幸,懊惱自己當初沒做對選擇。每當他們想到自己本來可以不必經歷這一切痛苦時,就悔恨不已。他們為已經不存在的半杯水懊惱,平添許多痛苦。

更有些完美主義者白白吃了雙重的苦:離婚已經使他們夠難過了,然而他們對離婚的反應,卻使自己更難過。他們期望自己能克服離婚的痛苦,但看到自己竟為了離婚而如此難過時,便對自己大失所望,為自己沒能克服哀傷而難過。

根據研究,有3/4的離婚者出現過抑鬱的現象與輕生的念頭。

此外,既想親近朋友又想遠離朋友的矛盾心理,也十分普遍。他們心裡傷痛,希望有人給予安慰,然而當人們靠近他時,離婚者又常常很矛盾地緊閉心門,生怕別人太靠近會帶給自己已經破碎的心更大的傷害。

面對抑鬱、哀傷的要訣

在傷心痛苦的時侯,離婚者應如何處理哀傷、抑鬱的情結呢?以下有五點建議:

(一)與人保持接觸,也要有獨處的時間

干萬不可因為痛苦,就把自己封閉起來,縮進陰暗的角落,不跟任何人來往。在這自我價值感低落、自信心動搖的時侯,離婚者更需要與支持自己的人接觸。

離婚者常常會由於上述原因而不喜歡自己,不接受自己,自我價值感低落,甚至害怕與人接觸。

所以,離婚者必須多與支持自己的人接觸。周圍朋友的了解與鼓勵,常常能幫助當事人看到自己也有好的一面,仍然是個有價值的人。

只要當事人願意,應該都能找到朋友、家人、專業輔導人員協助他們渡過難關。

與外界隔絕,完全不與人來往,是應當避免的極端;然而,整天緊抓着朋友不放,重複地訴苦,是另一個要小心避免的極端。終日找人陪伴,躲在人群與活動之中,也是逃避現實的表現,會妨礙日後的適應。因此,除了與人保持接觸之外,離婚者也應該給自己一些獨處的時間,讓自己有沉思默想、面對問題的機會。

(二)適度地表達情緒

在劇痛期適度地表達情緒,能加速心理創傷的癒合。勉強壓抑痛苦的情緒,表面上裝得毫不在乎,不但可能推遲適應,也可能形成新的心理問題。

古人以「喜怒不形於色」為強者的象徵,然而這種想法卻很不合乎心理健康的原則。鼓勵人戴上假面具、不流露任何真情,不但違反人性,而且常常使人付上慘重代價。

喜怒不形於色的人,往住有很強的自我防禦心理,他們隨時需要覺得能控制自己和他人,一且能成功地控制別人,他們便沾沾自喜。這種人也常好竟爭、多疑懼;不敢信任別人,卻又恨別人對自己保持距離,不敢對自己推心置腹,不能真心地喜歡自己。由於缺乏勇氣表露真我,他們「形象包裝」越成功,內心就越空虛、痛苦,即使別人喜歡他們,他們也無法感受到這些愛,因為他們唯恐別人喜歡的是他們的表面包裝,而不是真正的自己。

長期喜怒不形於色、努力壓抑情緒,往往使人表里不能合一,深受矛盾衝突之苦。人若不肯冒點險,流露真情,讓別人看到自己堅強和軟弱的不同面貌,就很難與人建立真正的友情。

追求別人敬愛的兩種形態

在群體中,每個人都有兩大心理需要:得到別人的「愛」和「敬」(尊重)。大多數人爭取「愛」與「敬」的方式,介乎下列兩種極端形態之間。有些人的行為模式較趨近第一種,有些人則接近第二種。

第一種形態的人:生怕被人看不起,努力和別人競爭,處處表現出自己很強,比別人能幹。結果,他們很可能為了得到「敬」而失去了「愛」。他們的意見在群體中常常受到重視,然而他們卻感受到別人是因受到心理威脅而對自己保持距離,不敢親近他們。

第二種形態的人:為了得到「愛」,致力於維持人際關係的和諧。他們對群體中其他的成員順服、體貼、處處小心,避免得罪別人。當他們無法避免衝突和競爭時,為了繼續贏得別人的「愛」與「認同」,不惜犧牲自己的利益,擺出低姿態來討好別人,所以在群體中人緣很好。但是在以「討好」換取「愛」的過程中,他們失去了「敬」,得不到別人的重視。

每個人都渴望在群體中同時滿足被「敬」和「愛」的需求,然而往往難以兼得。顧「敬」則不免失「愛」,顧「愛」則不免失「敬」。許多人在群體生活中經歷到這種無法兩全的衝突。

第一種人,可能會為自己辛苦半天,仍未能爭取到別人的「愛」而深深嘆息。他們對第二種人又羨又妒,以為他們能「不費吹灰之力」就得到真正的愛。

第二種人,常為自己所犧性的「敬」而大感遺憾。他們一方面對自己不滿,另一方面卻羨慕第一種人,以為他們得到了真正的「敬」,並保住了自尊心。

其實,第一種人沒有得到「愛」,也沒有完全得到他們想要的「敬」,因他們所得到的「敬」中,含有太多「畏」的成分。第二種人失去了「敬」,卻也沒有完全得到他們期望中「愛」,因他們覺得,別人只是「樂於與他們親近」而已。

真情流露才能建立關係

要同時得到別人發自內心的敬愛,是人生的一大功課。要在這門課上成功的唯一秘訣是超越「爭強」或「討好」的層次,而成為「真正的強者」。換句話說,人要成長,不斷改善自己,以進入更高的人生境界。

喜怒不形於色的人不是真正的強者。越怕被別人發現弱點的人,越會」喜怒不形於色」,越會明爭暗鬥,擺出一副「強者」的姿態,讓人不敢看不起自己。這種假強者,表面上堅強、全能、能控制一切,內心卻像上緊了的發條;敏感、小氣、不能忍受批評、自尊心脆弱、禁不起任何挫折。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不知不覺中掉入一個無底陷阱:裝得越強,越怕別人發現自己的真面目,於是越需要防禦他人,在原先的面具上,又多了一層偽裝。他們無法流露真情,不容許別人看到自己軟弱之處,就無法使更多的人喜歡並親近自己,觸動他的心。

假強者把自己的心偽裝上刺蝟的盔甲,他們心裡雖然渴望得到人的敬愛,行動上卻使人無法接近。當個假強者是一件很不幸的事,這樣的人心裡很苦,背負着沉重的擔子。若要得到幸福與快樂,就需要成長。

真正的強者保有一顆赤子之心。喜事來臨,他們會笑,流露出快樂之情;不幸的事發生,他們會傷心落淚,不隱藏真情。

真正的強者必須是個仁者。他們不以自我為中心,心中常充滿着對同胞的愛,心理上很有安全感,不怕別人看到自己的弱點。

真正的強者像汪洋中的水,柔中帶剛、剛中帶柔,能禁得起各種考驗,歷久而彌堅。假強者必須時時提防自己的弱點被「看穿」,因而像一個外表看似堅硬,事實上卻禁不起打擊的雞蛋,容易產生各種心理問題。

與真強者在一起令人覺得如沐春風,祥和而充滿希望。與假強者在一起令人覺得自尊心受壓迫,掉進「人比人氣死人」的陷阱之中。

一個人必須流露真情,才可能滿足被愛的需要。壓抑自己的情緒,只會導致人與人之間的疏離,不但無法得到朋友的支持,更會失去進一步建立深厚友情的機會。所以,離婚後想到傷心處、情不自禁時,就別虐待自己,容許自己盡情地哭吧!傷心落淚絕不是弱者的表現,盡情大哭也不會使人丟臉。能在情緒宣洩過後站起來繼續奮鬥的人,就是勇者。

前面提到,當事人應該「適度」表達情緒,以維護心理健康。「適度」兩字,意味着「太過」與「不及」都不好。「喜怒不形於色」與「逞強」都是情緒表達「不及」的現象;而終日以淚洗面,緊抓旁人反覆地哭訴,則是情緒表達「太過」的現象。

自憐自哀加深痛苦

陷溺情緒之中終日反覆哭訴的人,到後來常常會因為情緒麻木,而變得「有口無心」。換句話說,當事者只是在口頭上用空洞的言辭與人談論情緒,而不敢用心去體會自己的傷痛。這種宣洩情緒的方式只會徒增當事者的自憐,而無法紓解內心的痛苦。

當事人需要單獨面對傷痛,在沉靜中讓自己的心充分經歷痛苦。如果當事人堅忍不退縮,在經過痛苦的高潮之後,痛苦的情緒就開始減弱,終於不再威脅當事人。經過這番爭戰的人往往能在很短的期間內就康復起來。

許多時侯,讓自己陷溺在哀傷的情緒中是爭取朋友們同情、花時間陪伴自己、好言安慰自己的手段。在短期內,的確能給自己帶來許多好處,得到許多關懷。然而如果長期運用這種策略逃避現實,卻會損害自己的心理健康,不但腐蝕當事人的自我觀念和價值感,還會逐漸失去朋友。

陷於痛苦情緒中的人應該勉勵自己從事不同的活動,把注意力從自己身上轉移,放在外面一些具體而有意義的事上。當人把注意力放在未來,為自己設立一些新的目標時,常常能為生命找到新的意義與希望。

一直陷溺在哀傷情緒中無法自拔的人,最好能尋求專業輔導與心理治療。

(三)學習「定時哀傷」

一般人在朋友遭到不幸、傷心痛苦時,多半會勸他們:「不要難過「或「請不要哭」。然而這一類的安慰通常沒有效果,因為當人在經歷傷痛時,無法用意志否認情緒的存在。

在劇痛期要傷心人節哀,整天鼓勵他們積極奮鬥,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緒不能圍堵,只能疏導。因而,治療者常常建議傷心人每天選擇一段(或數小段)時間,自行從事「哀慟治療(Grief Work)。在這段自定的時間裡讓自己盡情地哭、痛快地寫(表達),專想痛苦的往事,甚至故

離婚者在平日工作中,如果突然想起傷心史,覺得難過或氣憤難當時,因為知道等一會兒之後,可以有痛快處理情緒的機會,就比較容易暫時隱忍自己的情緒,先專心工作,等到「特定」的時間來到,才讓自己盡情釋放哀傷,滿足心理需求。

這樣做至少有兩個好處:第一,把處理哀傷當作一件重要的事,抽出一段特定時間,專心地應付。這種處理哀傷的效率要比一天24小時漫無目的地難過,又不痛快淋漓地處理有效得多。第二,也是最重要的目的,當切實使用這個方法後,傷心人常常會發現自己仍然能收放自如地掌握情緒、控制哀傷,並為自己能成功地計劃生活,有毅力做該做的事而高興。

(四)保持有規律的生活

劇痛期是一段情緒紊亂、生活遭逢巨變的風暴期,當事人如果能努力保持生活規律,建立秩序,就能有效地減輕離婚的痛苦。

在這段時期內,擁有工作是最好的。工作的收入不但能減輕個人經濟上的壓力,工作本身也能穩定個人的自尊心,增加價值感,更能提供生活的規律與秩序感。工作迫使離婚者每天在一定的時間起床,做些具有生產性的事務,也迫使當事者與外界接觸,心神不致完全集中在自己身上,耗費精力在自艾自怨中。

沒有全職工作的人,更應該積極計劃自己的生活,免得陷溺在哀傷抑鬱之中每況愈下。當事人可以自己製作一個作息表,並嚴格遵行。例如,每天早起、跑步或做其他運動半小時,然後做點副業,參加社會公益事業,等等。最重要的是為自己找導新的目標,做些有意義的事,並與外界保持接觸,絕對不容許自己懶散下去。

情緒抑鬱的人常常會找各種藉口減少活動,把自己封閉起來。長期不活動的結果是漸漸變得五官遲鈍、知覺麻木。如此惡性循環下去,使得症狀越來越嚴重。

克服抑鬱的七項秘訣

治療抑鬱症患者的臨床經驗告訴我們,與人建立深入關係、積極活動與保持知覺敏銳,是克服抑鬱的要訣。心裡軟弱痛苦時,更需要鍛煉身體、注重儀容和飲食起居。我們如果能好好照顧自己,外在規律踏實了,內在也就會堅強起來,這便是中國人所謂「由外而內」的功夫。

情緒抑鬱的人,可從事下列七項活動:

1.每天一定要洗澡,要注意衣着和儀容的整潔、美觀。即使沒有人注意你的外表,仍要為自愛、自尊、保持心理健康的緣故,注重個人儀容和衛生。

2.每天規定自己有一段時間鋪床折衣,把家裡打掃整潔,使一切並並有條。我再一次強調,這樣做不是為了別人,而是為自己而做。

4.飲食要有節制,起居、運動、睡眠都定時。

5.增加到戶外活動的時間。整理花園、菜圃是最佳活動之一。此外,平時外出不妨試着多走路,花時間觀察四周的人物、景象;閉起雙目,打開心眼,靜聽世界的生命之歌。

6.花時間、心思,用不同的方法來鍛煉自己的知覺。例如,洗澡時用心去感覺水溫(有人用不同溫度的水洗澡);清晨赤腳走到青草地上,讓自己的腳浸潤於朝露中;在大自然里,讓自己靜聽風聲,細聞花香,感覺空氣的濕度,讓自己的皮膚觸摸大地,等等。總之,可以發揮自己的創造性,用心去體驗一些新的經驗,讓自己的生活更充實。

(五)學習以「理性」的思考方式取代「非理性」的思考方式

許多離婚者因為「認知扭曲」,而產生下列非理性想法:

「我在這件人生最大的事上失敗了,光有個好職業,懂得一些技能又有什麼用?......."

「單身生活必然會很痛苦,我一定無法忍受,如果不能再找到一個理想伴侶,我這輩子是絕對不會再快樂的了。」

以上這些想法雖有幾分真實性,然而卻都犯了「非黑即白」「以偏概全」「有色眼鏡」與「自我貶抑」等毛病。具有以上這些非理性想法的人,很容易就變得消沉,無法看到人生的光明面。

以理性思考代替扭曲的認知

如果要克服抑鬱、哀傷的情緒,一定要省察自己是否有「認知扭曲」的習慣,是否在想法中犯了邏輯思考上的錯誤。此外,更需要學習用理性思考來取代「認知扭曲」,也就是把科學求真的精神運用在日常生活中。在接受一個想法之前,要檢驗這個想法是否客觀,是否有充分的證

據支持。

為了駁斥當事人的「非理性想法」,使他能脫離痛苦的煎熬,心理治療者常常要求當事人提出充分的證據來支持他想法是正確的。如果他無法舉出充分的證據,治療者會請他靜下心來,仔細思考反面的證據,然後推翻或修改原來的想法。

舉例來說,許多離婚者有這樣的想法,「除非再遇到理想伴侶,否則這輩子就不可能再有快樂的日子了」。

這個想法中暗含了「必須」(must)兩個字:「我必須」再婚才會快樂,不然,就不會快樂。」這是個未經小心求證,就輕易被接受的假設。

當事人以什麼證據支持「再婚才會快樂,不再婚就無法快樂」這個假設呢?過去的婚煙並沒有使他很快樂,他如何證明自己再婚後會比現在快樂呢?即使他真的遇到一個「理想、合適」的對象,又如何肯定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原來「理想」的對象,不會變得「不理想」呢?

相反,當事人如何證明過單身生活就無法快樂?事實上,許多單身的人過得很快活,有越來越多的人雖然有再婚的機會,也寧可繼續過單身生活。

當事人本身也有過單身的日子,在那些日子裡,不見得天天是水深火熱,一點兒都不快樂。

單身或已婚與一個人是否快樂並沒有太大的關係。結婚更不是使人快樂的必要條件。

此外,「離了婚,將來不再有好日子過」,更是一個沒有充分證據支持的假設。有這種想法的人是未經證實就先下結論。

未來會不會快樂,仍是個未知數,當事人能找到多少證據證明自己往後一年365天、一天24小時都不會快樂?除非一個人自暴自棄,不給自己再嘗試的機會,要不然如果按常理推論,今後的日子應該有較不快樂的時刻,但一定也有較快樂的時刻。人不可能「絕對」「永遠」不快樂,因為人生一定還有比「絕對」不快樂「更」不快樂的時刻。

當事人可以說「婚煙生活比單身生活快樂些」,這是他個人的體會。然而當事人不能因為自覺婚煙生活比較快樂,就認為單身生活「不好」,更不可進而把這個想法延伸為「單身生活不好,所以如果不再婚,我就無法快樂」。這樣的想法是非理性的,如果不加以駁斥,會使當事人陷在抑鬱、哀傷之中,因為當事人錯把「相對」看成「絕對」,不留給自己任何快樂的餘地。

單身「不如」已婚快樂,絕對不等於單身「不」快樂,更何況「單身不如已婚快樂」這個假設本身不一定屬實。就這位當事人來說,一個比較正確的想法是:「我覺得再婚會比單身快樂些,然而,如果沒有理想的對象,我仍然可以從單身生活中享受不同的樂趣。

客觀記錄破除非理性想法

為了幫助抑鬱者克服消沉的情緒,心理治療者常常使用下列方法來矯正患者的「認知扭曲」。

首先,鼓勵患者多活動,每天給他們一些指定「作業」,例如,規定他們在某個特定的時間到某條街上,對某一類的人做某一件善事,或是規定他們每天跑步(或運動)若干時間,等等。然後要求患者把每天所有的活動(包括吃飯、看電視、做家事、打電話給朋友等等)都記錄下來,同時也讓患者對每個活動的快樂程度加以評分。例如,清晨7點鐘跑步半小時,雖然覺得能動一動不錯,卻感到很累,所以只給它15分。運動後,洗個熱水澡很舒暢,因而給洗澡這個活動70分。看了場電影(或電視),不太好也不太壞,給50分。吃了冰激凌,味道不錯,但太貴了,快樂程度只有25分。最好的朋友遠道來訪,喜出望外之際,這件事可得95分.......

此外,對於非常自卑、覺得自己什麼都不行的患者,治療者除了要求他們記錄每天所做的每件事、對快樂的程度評分之外,還要他們為所做的每件事成功的程度加以評分。例如,地板擦得很亮,給自己99分。煎了兩個蛋,其中一個有點破,但味道都不錯,給自己75分…

記錄每天所做的每件事,並評量快樂和成功的程度,主要目的是收集客觀證據,以駁斥當事人「我每天都不快樂」與「我一無是處,什麼都不會」的非理性想法。記錄不但可以使人注意到自己的優點與各種進步,記錄本身也達到一種獎勵的效果,因為看了自己進步的記錄,能從

中得到鼓勵,願意努力追求更大的進步。以煎蛋的例子來說,從記錄評分當中,當事人由起初自認一無是處,逐漸看到在不斷練習之後,自己由能煎蛋到能煎很好看的蛋,而終於能做出一桌菜的事實。

記錄與評分的行為,不但幫助當事人注意到自己的成功,收集有利於自我觀念的證據,而且間接鼓勵了當事人獲取更多成功的經驗,增加建立積極自我觀念所需的「證據」。

當我們能不斷發現潛存在腦中的「非理性想法」,並且學習用科學精神收集證據,駁斥這些非理性的假設,就能將自己從痛苦的情緒中釋放出來。

在了解了如何處理抑鬱、哀傷的情緒後,下一章寫劇痛期中另一個極重要且必須謹慎處理的情緒——憤怒與怨恨。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1-11 18:01:47

確實不錯,挽回了不少瀕臨離婚的家庭!

頭像
2023-11-27 12:11:13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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