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前任就是永遠不再提起、不再聯繫,最好相忘於江湖。
這也是理智的人,對待感情最好的處理方式。
但是卻也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做到這一點,很多人在結束一段感情之後,難免會有一種走不出來的感覺,一直與舊愛保持着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
別人問的時候,他們振振有詞地說兩個人只是普通朋友;而他們自己的心裡卻也不見的對兩個人之間的關係有明確的界定。
如果兩個人曾經有一段非常好的感情,因為種種原因分開了,那麼他們還應該做回朋友嗎?
聽聽下面這三個人的親身經歷,也許你會發現,事情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簡單。
白女士
我與自己前任的感情非常深,他是我的初戀,我為他付出了很多,無論是時間精力還是青春,在他身上花費的那八年再也回不來了,而他在我生命中留下的印記,怎樣都抹不去。
所以,只要他在我面前,我就很難從這段感情中抽身出身來。
但是我也知道我們兩個人確實不合適,無論是性格還是家庭,又或者是距離,我們都不可能真真正正地走在一起。
所以我選擇遠離他,重新開始找尋自己的幸福,因為我不想在他身邊,趴在泥地裡面怎樣努力都爬不起來,這對於我來說實在太痛苦了。
雖然痛苦,但是對我來說,覺得失去了就失去了,不如抬起頭來繼續往前走,我相信我會遇到一個更好的人來替代他在我心目中的位置。
與其在原地踏步,不如動身去尋找下一段幸福。舊愛就像自己身上的傷口,只要你不離開,那麼你的傷口每一天都在疼痛。
連先生
我和我的前女友都是對方的初戀,我們在高三的時候就開始談戀愛,一直到大學結束我們分了手。
分手的原因是因為她工作之後認識了另一個工作上的男同事,她覺得這個男人能夠給她更大的安全感,而她一直認為我太幼稚,跟我在一起讓她感覺很心累。
剛開始的時候,我也是不能接受的,覺得自己為她付出了這麼多,她說離開就離開了,都沒有給我爭取的機會,所以我既愛她又恨她,並且發誓這輩子都不與她來往,把她所有的聯繫方式都刪乾淨了。
但是若干年過去了,她有了家庭、有了孩子,我們卻成了真正意義上的朋友,對以前種種的糾葛也都盡釋前嫌。
現在我們雙方只要有一方遇到了難處,令一方一定會全力以赴的幫襯。
所以我們雖然不再是戀人,但是卻做回了最好的朋友。這應該也算是一個不錯的結局吧。
杜先生
我和我的前女友相戀四年,後來因為雙方父母的反對不得不分開,剛分開的時候也是肝腸寸斷,但是我們對對方都還有很深的感情,所以一直沒有斷了聯繫。
這些年來,有時候心裡覺得不痛快了,或者遇到人生邁不過去的坎兒,總會約對方一起喝喝酒、聊聊天、說說心裡話,也總能夠得到對方的開解和安慰。
人多的時候,我們就是當朋友處,而在兩個人單獨相處的時候,氣氛就會感覺微妙很多。
我現在也不知道我們兩個人究竟算是什麼樣的關係,感覺比友情進一步,比戀人少一步。
聽了上面這三位當事人的親身經歷,我們可以發現,戀人之間分手之後並不是不能做朋友,但是這其中的尺度往往很難掌握,稍不注意就很容易越界,然後擦槍走火。
所以,如果想要完全忘記對方,開始一段嶄新的生活,那麼就不如把往事丟在塵埃里,不再聯繫。
這也會少去很多麻煩和糾結,當然這並不是無情的表現,恰恰是因為太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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