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忘記前任,時間和新歡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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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哥導語:

我希望我的愛情是這樣的,相濡以沫,舉案齊眉,平淡如水,我在歲月中找到他,依靠他,將一生交付給他。做他的妻子,他孩子的母親,為他做飯,洗衣服,縫一顆掉了的紐扣,然後,我們一起在時光中變老。——笙離

每個女人在戀愛的時候,在很認真的對待一段感情的時候,都希望自己能和對方白頭到老,但是現實的社會又怎會真的滿足所有人的願望?我們其實都見過很多的離別,很多的分開,很多相愛的人最後都相忘於江湖。

這也就是我們說的失戀

原來,忘記前任,時間和新歡都沒用!

那麼對於忘記前任,有很多人說時間可以磨去一切,時間長了自然就會忘了,也有人說新歡可以讓你忘記前任,你之所以會覺得失戀傷心,其實就是因為他離開後沒有更好的人代替而已,你是怎樣想的呢?

1、@梔子花開,24歲,分手3年

「我前任也是我的初戀,我們在一起三年半,在那三年半裡面,前兩年其實我們都是很幸福的,那時候我真的覺得我這一輩子都會屬於他,但是後來我們大學異地之後,一切都漸漸的發生了變化,他出軌了。

分手之後,我有想過用新歡去取代他,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就好像一個刺蝟一樣,抗拒着所有男生的接近,漸漸的也就放棄了,我覺得或許新歡也餓是沒有用的吧,所以分開三年一直都是單身。後來我想時間會讓我慢慢忘記他的,但是三年了,我還記得他的一直沒有換過的手機號碼,你說時間有用嗎?」

2、@嗨咯,26歲,分手1年

「我和前任是通過相親認識的,那時候我大學剛畢業,還什麼都不是很懂,他就像一個大哥哥一樣,全心的照顧着我,我們在一起了三年,最後也是因為我的無理取鬧讓他累了吧,他就離開了我。

分手之後我談過好幾個男友,也不能算男友吧,我對他們都沒有感覺。因為每次只要我一安靜下來就會止不住的想到他,所以我只好不斷的找新歡來代替他,但是我好像發現根本沒有用,不管新歡再怎麼像他,也都不是他,他給我的那種感覺再也沒有人能代替,我好像現在才真的反應過來,他真的離開我了。」

3、@鑽牛角尖,28歲,分手四年

「我現在已經結婚了,但是我不愛我的丈夫,不過我還是嫁給他了,既然不能嫁給自己最愛的人,那麼對方是誰都無所謂吧。我最愛的那個男人現在也以為為人父了,我們在大二的時候在一起的,那年我20,分手那年我24,而我也是24歲結婚的。

當初結婚的時候想着,可能時間長了之後我就會忘記他,就會愛上我丈夫的吧,但是想象真的只能想想就好,結婚四年了,我和丈夫也是相敬如賓的過着,對他還是沒有什麼感情,因為我的心還是在前任身上,問我還是忘不了他,每次到深夜,我都會站在陽台上看向遠方,好像他就在那裡。」

奔哥有話說:

很多人說時間和新歡可以讓她忘記前任,可以讓她忘記那個她最愛的人,我想其實都是騙人的吧,要麼就是她根本就沒有真的愛過,真正愛過的人怎麼可能會忘記他,那份記憶,就算過去幾十年,還是記憶猶新,他身上的味道,就算你經歷過千百個男人也找不到相似的,對於最愛的那個人,時間和新歡都沒有用。

今日話題:

你還記得你最愛的那個人嗎?你們分開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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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奔哥

一個集才華和帥氣於一身的好男人

別哭,我怕我的手觸碰不到你的眼淚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6-26 19:06:09

現代年輕人的情感問題很多,需要這樣的情感諮詢師,很專業

頭像
2024-05-13 15:05:41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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