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7 日凌晨,一名外地小伙因女友提出分手而想不開,躲在鎮江市一家商場的樓道里喝白酒,還用玻璃碎片割腕。
「餵?110 嗎?我前男友想自殺!請你們救救他!」2 月 27 日凌晨 2 時許,一個報警電話在七里甸派出所接警大廳響起,值班民警吳繼敏與報警人聯繫得知,報警人名叫張美(女,23 歲,鎮江人,化名),人在句容,她此前和馮清(男,24 歲,外地人,化名)處對象,因感覺不合適,在 26 日提出分手。27 日凌晨,馮清告訴她想自殺,她不放心,通過手機定位,得知馮清位於七里甸派出所轄區內某商業廣場後,她趕緊報警。
小伙坐在樓道上,喝酒、割腕。
想到馮清隨時可能做出傻事,吳繼敏趕緊奔赴張美所說的某商業廣場,可是,廣場那麼大,馮清究竟在哪?吳繼敏一邊在該商業廣場展開地毯式的搜索,一邊電話聯繫張美,讓她主動與馮清取得聯繫,旁敲側擊地打聽馮清所在的具體位置。
「老張,你去四樓找,我去三樓!沒找到的話,你去二樓,我去一樓!找到了隨時聯繫!」吳繼敏對一同前往的輔警吩咐道。隨即二人就一路奔跑查找馮清的下落。
終於,在一樓的樓梯口,吳繼敏見到了馮清,只見馮清坐在地上,身旁放着一瓶喝了一半的白酒,還有一些酒瓶碎片,左手腕處已經被他用酒瓶的玻璃碎片割出一道血痕。所幸的是,傷口並不深。
吳繼敏問馮清,「有什麼想不開的。」他回答道,「不想活了。」
「這是我真正愛過的女人,我捨不得,要挽回她。」馮清說。
「要挽留就好好表現。」吳繼敏讓他不要再喝酒,並問他,「你除了感情就沒有其他事情?沒有工作啦?」
「我除了她什麼都沒有了,我很愛她。兄弟你明白嗎?」
「明白。我也有初戀,誰沒有初戀啊。」吳繼敏說。
「你把我拘起來吧,拘個 10 天半個月。我受不了了,我心很痛。」馮清說。
「沒有必要,改天再好好談談,家人不同意,你們倆感情好就行了 ……你這樣不行啊,你自殘了,你女朋友想跟你好也好不了啊。」吳繼敏繼續勸着,隨後他通過馮清的手機打電話給張美,告訴她,待會要帶馮清去醫院包紮一下,讓她到醫院去。期間,輔警給馮清點上了一支煙,拉近雙方間的距離,轉移他的注意力。
輔警給想不開的小伙點煙,拉近距離。
打完電話後,吳繼敏繼續勸說馮清,讓他先去醫院包紮一下,再找個地方和他好好談談,「你跟我交個朋友吧,把我當朋友的話就跟我走吧。」
說完,吳繼敏和輔警攙着馮清到了救護車旁邊,但他又以沒錢為由,不肯上救護車,
吳繼敏告訴他,保命要緊,「瞧你這點出息,走!不要你出錢!去醫院!我們跟着你走!」
小伙到醫院處理傷口。
馮清這才前往醫院處理了傷口。離開醫院後,吳繼敏將馮清帶回了派出所,給了他水和食物,同時通知了他的父母,讓對方來派出所將他接回家。馮清的父母責怪馮清不理智的行為,同時對吳繼敏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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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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