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家庭暴力|淮北:爭吵後妻子常舉刀傷人 丈夫忍無可忍起訴離婚

情感導師 8616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發現,在離婚糾紛案件中,家暴是一個重要原因。暴力重傷了夫妻感情,破壞了家庭和諧。反家暴,不僅僅是一句口號,更應落實到實際行動中。

酒後施暴引妻子起訴離婚

2006 年,宿州人小梅經人介紹與丈夫冉先生相識,小梅是「80後」,冉先生是「70 後」,比小梅大8歲。當時,小梅認為男人年齡大一些知道心疼人,自由戀愛後兩人便結了婚。婚後,夫妻倆生了個兒子,婚姻還算幸福美滿。後來,小梅漸漸發現丈夫愛喝酒,小梅時而勸阻,但丈夫只要喝多了脾氣就會大長,並且偶有家暴。慢慢地,家暴頻率也隨着酗酒次數的增加多了起來。

丈夫在每次實施家暴後都承諾痛改前非,並寫過幾次保證書。但在酗酒狀態下,保證書完全失效。2018 年初,丈夫再次對小梅施暴,「當時頭都被打破了,但是在他的長輩勸解和擔保下,沒有離婚。」

關注家庭暴力|淮北:爭吵後妻子常舉刀傷人 丈夫忍無可忍起訴離婚

而長輩的擔保也沒有對丈夫起到束縛作用。2018 年10 月的一個凌晨,丈夫酗酒後再次對小梅進行辱罵,並持菜刀、水果刀恐嚇她。這讓小梅對這段婚姻徹底失去了信心。

小梅一紙訴狀將丈夫告上了法庭。小梅在訴狀上稱,「只求儘快解除婚姻關係,唯有解除婚姻關係才能結束這種永無寧日的爭吵及毆打,也讓孩子能有一個相對安靜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甚至為了能離婚,小梅願意不要任何財產,並放棄孩子的撫養權。

面對小梅的請求,丈夫在法庭上沒有做任何答辯。

法院審理認為,感情是婚姻關係的基礎。是否解除雙方的夫妻關係,取決於雙方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本案中,夫妻雙方雖發生矛盾,但小梅提供的證據尚不足以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故對小梅提出的離婚請求不予支持。

磨擦不斷令女方倍感折磨

小萍與小龍是淮南人,因為年齡相仿,經人介紹後經過短暫相處便結婚了,婚後育有一女。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婚後兩人生活習慣、處事方法又相差甚遠,小兩口一直摩擦不斷。

小萍發現,這些摩擦在女兒出生後更加嚴重了。「因為他重男輕女,對女兒一點都不關心,養育女兒也不願意出錢,女兒的養育費用都是我在支出。」

小萍稱,丈夫不僅對女兒漠視,而且婚後經常夜不歸宿,性格也很暴躁,還經常對她惡言惡語,甚至拳打腳踢。有一次,丈夫施暴導致她右眼與頭部受傷。

小萍忍受不了婚姻中的暴力,提出離婚,但丈夫不同意。

今年,小萍將丈夫告上了法庭要求離婚。小萍在訴狀上稱,「丈夫的家暴給自己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傷害,身體也留下嚴重的後遺症,婚姻已讓自己身心疲憊,無法忍受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生活。」小萍認為,丈夫所做的一切,已經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堅決要求離婚。

但丈夫在法庭上卻稱雙方感情基礎牢固,沒有達到破裂的程度,不同意離婚。

法院審理認為,小萍和小龍是經合法登記結為夫妻的,其婚姻關係應受法律保護。二人婚前經一段時間的交往相處,在一定了解的基礎上登記結婚,婚後共同生活多年並育有一女,有着較為牢固的婚姻感情基礎。且雙方婚後起初感情尚可,只因丈夫長期在外工作,雙方交流溝通較少,又因生活瑣事雙方時有爭吵,以致夫妻感情出現隔閡,但二人均無原則性錯誤和矛盾,只要雙方能相互包容,積極溝通,消除隔閡,尚有和好可能,且婚生女尚幼,需要家人的共同陪伴和細心呵護,夫妻雙方應共同努力為孩子健康成長築建一個完整的家庭。小萍起訴離婚,但現有證據尚不足以證明其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故對其離婚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人身保護令也難撫心頭傷

10 年前,宣城的小王與小高自由戀愛後,在當地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後兩人育有一女。

婚後,小王漸漸發現,丈夫脾氣十分暴躁,還動不動就對其施暴,導致自己經常帶着傷痕去上班,被同事或朋友問起時,她感到十分羞愧。長此以往,小王的內心也十分煎熬。

此外,在小王看來,丈夫也沒有家庭責任感,家庭生活開銷以及孩子的教育與撫養等費用全部由她獨立承擔。

提出離婚被丈夫否決後,她不堪暴力,到法院申請了人身保護令,並且向法院提出了離婚訴請。小王認為,丈夫的行為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且到了徹底破裂程度,她離婚態度堅決,請求法院判離。

但在法庭上,丈夫小高卻一個勁地向妻子道歉,希望挽回這段婚姻,並辯稱夫妻感情一直較好,即使在生活中發生過小矛盾,也很快就會和好如初。

法院審理後認為,小王訴請離婚,但丈夫不同意,考慮到雙方婚前認識時間較長,且系自由戀愛,感情基礎較好,雖婚後時有爭吵,丈夫也曾動手傷害妻子,但考慮到雙方已生育子女,丈夫態度良好,在庭審過程中其也一直堅持不同意離婚,希望能與妻子重歸於好,綜合考量,雙方尚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對小王的離婚訴請不予支持。

妻子常舉刀傷人嚇退丈夫

小曹和小李是淮北市人,兩人都是「90 後」,小曹比妻子小李小一歲。2015 年,兩人經人介紹相識,在經過自由戀愛後,步入了婚姻殿堂,並於次年有了一個可愛的女兒。但是,婚後小曹發現,小李脾氣越來越差,經常莫名其妙發脾氣,有時候還會動手打人。

因為剛結婚沒幾年,女兒還小,每次爭吵後,小曹便忍着,但是沒想到小李卻愈演愈烈,「每次吵架她都拿刀出來砍人,砍過我母親、姐姐。」小曹提出過離婚,但妻子不同意。2018 年8 月,小曹與小李一同外出打工,其間因一件小事兩人再次發生爭吵,「她又用刀把我胳膊砍傷了。」

2018 年10 月,小曹忍無可忍,向法院提交了離婚訴狀。他認為,妻子的家暴行為導致雙方婚姻關係無法繼續維持下去,為此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但法院審理後認為,合法的婚姻應受法律保護,婚姻雙方當事人應本着互敬互愛的原則,共同維護和諧的家庭關係。本案中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期間,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但夫妻感情並未達到徹底破裂的程度。小曹訴稱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但其並未就該主張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據證明,小曹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5-15 17:05:41

我聽別人說過,值得推薦的情感機構

頭像
2024-02-09 12:02:42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發表評論 (已有2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