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夫妻辦離婚,丈夫發現妻子有另一個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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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事宜時,80後男子黃先生才得知妻子竟然還有一段尚未解除的婚姻。對此,他感覺受到了欺騙,一怒之下提起刑事自訴,將妻子石某告上法院。近期,融安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42歲的石某因犯重婚罪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1年。

據悉,黃先生和石某都是柳州本地人。2010年4月,雙方在融安縣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婚後生育了一個兒子。後來,兩人因感情不和,於2020年3月前往三江侗族自治縣民政局辦理離婚事宜。這時,工作人員卻告知,石某在此之前已經有一段婚姻,並已在三江縣民政部門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必須先處理完之前的婚姻才能辦理與黃先生的離婚手續。

原來,2001年2月,石某在三江縣用另一個名字(曾用名)與三江縣男子韋某辦理了結婚登記。在兩人未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石某又於2010年跟黃先生在融安縣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並在婚後生了小孩。黃先生得知石某隱瞞其婚姻狀況這件事之後,認為石某有配偶還跟他結婚,欺騙了他,遂於2020年7月向法院提起控訴,請求法院依法追究石某涉嫌重婚罪的刑事責任。

該案審理期間,被告人石某辯稱,她已於2002年在三江縣某鄉民政部門與當事人韋某辦理了離婚手續,黃先生指控其犯重婚罪不能成立。不過,石某沒能向法院提供有效證據證實她已與韋某離婚,其辯解意見未得到法院採納。

十年夫妻辦離婚,丈夫發現妻子有另一個老公

融安縣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石某在婚姻存續期間,仍與他人結婚,其行為構成重婚罪,自訴人黃先生的指控成立。根據此案實際情況,該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處石某1年有期徒刑,緩刑1年。

一審宣判後,黃先生不服,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不過,該案二審期間,黃先生又以服從原判為由申請撤回上訴。近日,市中級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准許黃先生撤回上訴的終審裁定。目前,該案一審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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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柳州晚報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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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20:02:54

文章我看過,感覺說的挺對的,有問題的話可以多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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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0 00:12:40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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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2 03:10:01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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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0:10:11

可以幫助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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