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離婚後如果要復婚,很多人比較迷惑,需要什麼手續呢?下面四川履正律師 針對這個問題給大家整理相關知識,歡迎閱讀!
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程序差不多,如下程序:
一、 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 ) 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 填寫聲明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三、 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 」 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四、 審核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 ) 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條規定: 「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
五、 復婚登記證。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 ) 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六、 不用進行醫學檢查。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以上內容就是履正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復婚的相關流程及手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有其他法律問題也可以諮詢履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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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感誤區能找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心情也好多了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