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這樣的做法,離婚登記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可以申請撤回,這就等於給了雙方一個冷靜期,有助於挽回婚姻。
現在我國的離婚率年年攀升,已經到了一個可怕的程度,而所有的離婚原因當中「衝動離婚」占了一大半。因為一些小事就去離婚,好好的家庭說散就散,這是非常不可取的。因為我國是:「結婚自由,離婚自由」,所以離婚非常方便,衝動離婚也沒違反國家政策,但離婚率太高造成了大量的單身群體,這給社會的和諧發展造成了很大影響,而離婚的30天冷靜期對挽回婚姻具有重要的意義。
俗話說:「衝動是魔鬼」,人在衝動的情況下會做出好多不理智的事,造成了許多無法挽回的後果,包括離婚,一時衝勁上來,十頭牛都拉不住,非要離婚,一個完整的家庭就這樣散了,衝動的代價實在太大。有了冷靜期,情況就可能不同,當一個人冷靜下來以後就會理性思考,也會反省自己,再加上父母、親戚、朋友的勸導,也許這段婚姻就能挽回。
現在的年輕人,對自己要求不一定高,但對對方的要求一定高,老是看對方為自己做了啥,而不想自己能為對方做啥。加上網絡、電視及影視作品的影響,把一些不切實際的想法帶到現實生活中來,這樣就造成現實和理想得嚴重衝突,然後產生各種抱怨和不滿,給家庭生活帶來了諸多矛盾,久而久之這些矛盾就會爆發,結果就是雙方大吵一架,然後去離婚,而衝動就是離婚的「導火線」。對於這些問題應該從根本上解決,我的建議就是:回歸現實、回歸自我;認清現實、認清自我。
離婚冷靜期一定會對挽回婚姻起作用的,而真正想避免離婚,就需要男女雙方共同努力,相互理解,相互幫助,無私付出。做到自己的婚姻自己做主,免疫一切外來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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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特別好,而且給人的感觸也挺深的,真的可以的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