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感情談了7年,後面三年兩個人經常為一些小事爭吵,心開始感覺到累了,想放手心又不甘,不放手又累。如果是小女,小女會選擇分手,一段時間後,兩人若還心念對方,那就再次戀愛,再次磨合,如果再次磨合還是這樣,那麼就徹底分手,各自安好!
有時候的分手並不是不愛了,而是了解得太清楚了,清楚得,如果自己能包容能適應的話就會沒事,反之則會發生爭吵,爭吵多了,再好的感情也有了裂痕,再牢固的愛也會產生懷疑。小女認為兩個人在一起,並不是因為孤單想找個人來陪,而是自己的生命需要愛的參與。兩個人能在一起,是件很難得的緣分,真愛就一份,它不需要山盟海誓,也不需要為對方上刀山下火海,只需要兩個人在一起時時有愛,愛能讓兩個人感到愉快、輕鬆,一想到對方,嘴角就忍不住微微上翹,心情大好。
兩個人屬於兩個個體,各有各的思想,各有各的人生準則,可以允許不用一致,也可以允許為尋求解決方法而發生爭吵,但是是為求同存異,是為了心更親近、更輕鬆愉快,而不是越來越累!如果覺得越來越累了,說明心與心之間已有了隔閡,這種情況下最好就是分開了。
(以上圖片來自網絡,如有不妥,聯繫必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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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生活節奏太快,往往忽略了感情的經營,適當的情感諮詢還是有必要的,特別是像你們這樣專業的機構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可以幫助複合嗎?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