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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桃江縣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調解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
「法官,感謝您費心調解,我之前的行為的確傷害到了她,我同意調解離婚……」這是被告經法官的背對背調解後對法官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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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來
小文和小藝兩人於2011年相識戀愛,2014年登記結婚。小藝於2020年11月第一次向桃江縣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准予離婚後,小文多次通過微信等形式威脅、恐嚇小藝,說如果她再提離婚就用硫酸潑她。小藝被恐嚇得不敢回家,因備感精神折磨再次訴至法院請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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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調解
桃江法院民二庭法官受理該案後,開庭前經與原、被告聯繫,了解了原、被告夫妻的感情狀況和矛盾發生的主要原因。
經過多方的調查,案件承辦法官了解到這是一起典型的原告想離婚,而被告堅決不離的婚姻訴訟案。且被告為了挽回婚姻多次對原告進行人身威脅導致原告對被告產生懼怕心理不敢與被告見面,不敢到庭參加訴訟。
基於這種特殊情況,為了保護原告,案件承辦法官特意向法警隊申請4名法警在開庭時全程維護庭審秩序,開庭後再由法警護送原告前往高速路口離開桃江。同時法官在經過當面與被告接洽、了解後,確定其真實想法只是希望原告回心轉意,認為此案還是有調解的空間。因此在庭審後,法官又進一步跟被告溝通,向其一一分析了案件情況,釋理說法。通過法官的勸導,被告終於認識到自身的錯誤,最終同意以和平的方式終結這段婚姻,於是向法官說了前面那句話。此後原、被告雙方就夫妻財產、債務、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並由法院出具調解書,雙方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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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寄語
在婚姻關係中,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和平分手亦是給雙方一個重新選擇的機會,恐嚇、威脅、辱罵、毆打等方式永遠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時代大局中,法律保護每一位公民的權益和婚姻自由,因此公民要主動將個人行為時刻置於法律準繩之中,做到心中有法知敬畏,行為有度不逾界。
審核:吳一軍 責編:李慶輝 編輯:劉春蘭 總831期 2021年第141期【來源:桃江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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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我一直有關注,真的很有幫助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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