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線丨網絡造謠屢禁不止 如何讓謠言止於法律?

情感導師 5989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本文轉自【央視新聞客戶端】;

家住重慶的申女士和外公在三年前拍下的一張合影,竟然一夜之間,莫名地變成了嫁入豪門的結婚照,而且在網絡上迅速大範圍傳播,為此申女士幾近崩潰。她不敢相信,如此簡單的一個謊言竟然徹底改變了她的生活。那麼,一旦遭遇惡意造謠,該怎麼辦?這樣的網絡謠言又會引發怎樣的法律後果呢?

與外公合照竟被造謠「美女嫁企業家」

一張照片,配以簡短的文字,竟然就成了所謂「美女嫁企業家」的火爆網帖!那麼,為什麼同樣的照片,三年前發布於網絡空間的時候,主題卻截然不同,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法治在線丨網絡造謠屢禁不止 如何讓謠言止於法律?

2021年11月底,《法治在線》欄目記者採訪了照片中的女當事人申女士。她告訴我們,照片上這位精神矍鑠的老人其實是她的外公,已經在一年前過世了。

申女士說,這張照片拍攝於2018年,當時她正在上海工作,那段時間,外公特意從老家到上海來探望她。這期間,申女士和外公在上海拍了很多合影,拍完後她就把這些照片上傳到了自己的網絡空間上,並發帖起了「30件值得和外公嘗試的小事」這個標題,她說,那時因為外婆的離世,外公一下老了許多。而她所做的,只是希望外公能老得慢一點。

這個溫暖的故事在當時引發了不少網友共鳴。後來申女士的外公也去世了,但她一直沒有撤下這些照片,因為那段時光這是她和外公之間的美好記憶。

然而申女士不承想到,這些承載着她對親人思念的照片,會在拍攝三年後掀起一場毫無徵兆的軒然大波。

2021年11月19日,一個名叫「飛哥在東莞」的網絡賬號發布了一則消息,內容是「73歲東莞清溪鎮企業家豪娶29歲廣西大美女,88W禮金+80W二房公寓+豪車一台」。如此博人眼球的描述迅速傳播,引發諸多網民關注,照片中的女主角很快被貼上「拜金」等負面評價的標籤。而實際上,照片中的所謂新娘是申女士,所謂娶妻的73歲東莞企業家則是申女士的外公。而配文里的描述完全是子虛烏有的。一些曾在申女士網絡空間上看到過這張照片的知情網友陸續給申女士發來了私信。

被害人 申女士:陸續收到了粉絲私信,說告知我在某平台上被造謠。我最開始就覺得是一般性的造謠,然後我看了一下他的文案是有點惡劣的,所以我當即就去警告他了,讓他刪除並且不要再傳播。

記者:他怎麼回你的?

被害人 申女士:他沒有回覆我。

申女士說,她以前在網絡空間上傳的工作和生活照片,也曾發生過被人盜用的情況,但因為傳播有限,她並沒有深究過。

被害人 申女士:就也是拿我的圖或者是我和我家人的圖,他們只是把我和我家人變成了他們和他們家人。

然而這次事情的發展很快超出了她的想象。當天晚上,申女士開始不斷收到來自朋友和網友的提示信息,告訴她,這則人為編造的不實信息正在多個平台和交流群中迅速傳播,甚至,一些不明真相的網民正在對不實網帖中的她進行了無端的指責、攻擊和謾罵。

被害人 申女士:我大概陸續收到了10個朋友在各種群裡面告知這種廣泛的傳播,然後甚至有一條評論讓我特別的恐怖,說東莞本地的都已經傳遍了。然後我自己刷到了,然後我才發現事情非常嚴重,我看到的可能只是部分可以保存的一些平台,像群這樣的東西,我是沒有辦法去估量它到底傳播多廣的,所以我才發布了一個闢謠的一個微博,大概是凌晨發的。

作為畫中人的申女士發布的這樣一條闢謠信息並沒有讓謠言就此被遏制。

這時的申女士才發現,她已經被這條莫須有的網帖帶入了深淵,雖然不斷解釋,但莫名而來的侮辱和謾罵並未就此停止。這期間她甚至一度不敢打開手機,從來沒有過的恐懼和無助讓她不知所措。

被害人 申女士:我一天可能會收到上百條吧,就這種謾罵,而且不僅是對我,然後對我全家,對我外公,然後甚至對我媽媽,還有我的家人,就這種無端的謾罵。

當事人追責 可以走哪些法律程序

事情發生後,申女士和家人的生活都受到了很大困擾,為了維護自己的名譽和追究造謠者的法律責任,她和家人決定通過法律手段來維權。

申女士在當地諮詢了一位律師,對方告訴她像這樣的造謠者涉嫌的是誹謗行為,就是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以貶損他人人格,實施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果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但要追究造謠者的刑事法律責任,可能要進行自訴。

被害人 申女士:當時律師跟我講了只能是自訴,但是我有點不敢相信。

1

若走自訴流程 需要被害人承擔有罪舉證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刑事訴訟包括公訴和自訴兩種方式。公訴案件是由各級檢察機關依照法定職權,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檢察機關承擔。而自訴案件,遵循「告訴才處理」的原則,需要被害人自己提起自訴程序,並且承擔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證明責任。一般的誹謗案件就屬於自訴案件。

被害人 申女士:從律師的角度說就是比如說走自訴流程的話,是有一點很難判斷的就是你到底受到了如何的一個侵害,甚至說對你的精神傷害有多大,這個是很難界定的。

2

在當地報案後 廣東警方介入調查

為了維護自己和家人的名譽,申女士仍然決定通過法律途徑去追究造謠者的法律責任。在一邊收集證據準備自訴的同時,她也去當地派出所報了案。出乎申女士意料的是,她在重慶報完案沒多久,遠在千里之外的廣東東莞警方給她打來了電話。

被害人 申女士:有東莞的警方聯繫我說可能會跟我核實一下情況。

3

當事人發布闢謠消息後 立刻引起警方關注

此時的申女士並不知道,東莞警方在她發布了闢謠消息後,也注意到了這起案件。那麼為什麼他們會介入呢?原來最初發布謠言信息的賬號名叫「飛哥在東莞」,而且被造謠的內容也與東莞有關,所以東莞警方一直在關注這起案件的進展。

東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 譚梁毅:澄清推文出來以後,當時就引起了東莞警方的高度重視,立刻就對與推文相關的展開了一些調查工作。

在看到申女士的闢謠信息後,東莞警方第一時間與申女士進行了聯繫,但當時她的電話一直未能打通,警方隨後聯繫到了她的母親。

東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 譚梁毅:聯繫到她母親,她母親當時就給我們反饋,他們已經在重慶沙坪壩區轄區派出所報案,正在製作筆錄。這樣的話我們就迅速通過我們的一個警務協作機制,跟重慶市公安局的沙坪壩刑警支隊取得聯繫,就能證實到,被害人說的是事實,這個照片上確實是她跟她外公。

4

查明事實後 警方調查最初發布謠言的賬號

在明確了基本事實後,東莞警方立即對「飛哥在東莞」這一網絡賬號進行了調查,很快查明,使用這一賬號的是居住在東莞的男子吳某。

5

賬號雖改名 但仍在盜用他人照片發布信息

調查中民警還發現,此時吳某已經將發布不實信息的網絡賬號名稱改為了「東莞故事會」,並且仍在盜用他人的照片發布其他信息。隨後警方對他採取了強制措施。訊問中,犯罪嫌疑人吳某交代了自己的動機。

犯罪嫌疑人 吳某:我是這樣的,因為我是原來做地產的嘛,2018年都已經開通了(網絡平台賬號),但是都沒什麼粉絲的,沒什麼粉絲。我想發一點,吸引一點粉絲,方便推廣房地產。

女子取快遞被造謠案 「自訴」轉「公訴」

那麼,對於吳某的行為究竟該如何定性呢?廣東東莞警方聯想起去年在杭州發生過的一起案例,當時也是引起社會極大關注。當事人僅僅下樓取了個快遞,就遭到偷拍造謠。該案在刑事自訴領域做出突破,當時檢察機關及時介入,讓一起「自訴案件」轉為了「公訴案件」,在司法領域有着標杆意義。這也給東莞警方帶來啟發。

2020年7月7日,家住杭州的谷女士在快遞點取包裹時,遭到了被告人郎某的偷拍,隨後郎某與朋友何某分別扮演快遞小哥與谷女士的身份,捏造了曖昧的聊天內容,並將偷拍的視頻與聊天內容截圖發至車友群內。很快「谷女士出軌快遞小哥」這一謠言迅速傳開,引發了大量低俗評論,這對谷女士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響。

被害人 谷女士:如果我們每一個人被誹謗的時候,我們都選擇沉默了,那結果是什麼呢?結果是終究會有一天所有的受害者會集體失聲了,我們就為了作為受害者的基本話語權,我們站出來也是應當的。

很快谷女士報了案,警方對郎某、何某的誹謗行為分別作出行政拘留9日的處罰。接着,谷女士又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訴,在法院立案後不久,2020年12月25日,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對此案提出了檢察建議。檢察機關認為:郎某、何某的行為不僅損害被害人人格權,而且經網絡社會這個特定社會領域和區域得以迅速傳播,嚴重擾亂網絡社會公共秩序,給廣大公眾造成不安全感,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應當按公訴程序予以追訴。隨後,當地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對郎某、何某進行了立案偵查。

最終經過公訴程序,被告人郎某、何某因觸犯誹謗罪,被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陳永生:杭州的那起案件,檢察機關採用自訴轉公訴的方式,解決了被害人收集證據困難的問題,我覺得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因為刑法規定,侮辱誹謗罪通常是自訴案件,但是如果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國家利益的話,那麼也是可以公訴的。

1

嚴重危害社會秩序 且多次實施該行為

在申女士的這起案件中,廣東東莞警方經過綜合分析,認為吳某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與杭州這起案件相類似,均屬於「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而且吳某還曾多次實施過類似的行為,因此應當對吳某進行刑事立案偵查。

東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法制大隊法制員 鄒俊樂:吳某他這個人是通過在網絡上下載不同年輕女性的照片,然後配以圖文,然後編造故事在網絡上發布,他選擇這個對象是比較隨機的,也就是說每一個我們社會中的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成為謠言的主角,他的這種行為已經對社會不特定的公眾造成了一種恐懼,也影響了社會秩序的安全感,還有秩序感的下降,而且他那個標題還有文章的內容都極其具有煽動性、誤導性和衝擊性,嚴重違背了社會的道德規範和公序良俗。

2

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立案 案件正在偵辦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13年發布的《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根據法律規定,東莞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吳某進行了立案偵查,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吳某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的消息發布後,獲知真相的網民逐漸回歸了理性,不再轉發吳某捏造的這條虛假信息,還有不少網友留言表達了對網絡謠言、網絡暴力的抵制。

而申女士也來到了廣東東莞,向警方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和材料,此時的她已經逐漸從惶恐中走了出來,這次遭遇讓她深刻體會到了網絡謠言所帶來的傷害,她也希望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

網絡謠言屢禁不止 如何讓謠言止於法律

在信息網絡時代,人人都可能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成為下一個網絡謠言的受害者,我們常說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那麼針對網絡謠言這一亂象,該如何運用法治手段去規範和治理呢?

1

專家:造謠誹謗 嚴重破壞社會公共秩序

法律專家表示,在如今的互聯網上,造謠、誹謗導致的侵權案件時有發生,其中不少已經突破了民事侵權的範疇,杭州谷女士取快遞被造謠的案例就非常典型。這樣的行為不僅嚴重侵犯了公民的個人權益,也嚴重破壞了社會公共秩序,對此法律有明確態度。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陳永生:這種案件公安機關作為公訴案件來立案偵查,也是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而且從實踐來看也是有必要的。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國家機關積極主動地介入,不單純是達到了個案正義,它有一個宣示作用,就這種互聯網上絕對不容許用各種方式去侵害老百姓自己的權利的,國家機關是要給受害人、被害人撐腰的,我覺得這是宣示了一個很好的信號,同時也起到了一個特別好的警示效果,這種行為法律層面是否定的,而且出現嚴重問題的話是公訴的。

而除了亮明法律紅線外,專家指出,要從根本上治理網絡謠言屢禁不止的現狀,還要從其形成的根源入手,也就是隱藏在網絡謠言背後的巨大流量利益。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我覺得最主要的根源還是一個利益問題,傳播絕對不能一切以流量至上的,如果一切以流量至上的話,就這種虛假信息也好,蹭熱點也好,是屢禁不止的,因為會有源源不斷的人去鋌而走險,因為一旦成功蹭到熱點,或者幾次連續蹭到熱點之後,他們有了流量可以變現的,可以直接賺到錢的。

2

專家建言 逐步推進信用管理和懲戒機制

那麼如何才能有效遏制這種行為呢,除了廣大網民的自我約束外,專家還建議,應該在互聯網領域逐步推進信用管理和懲戒機制,讓問題賬號及其背後的不法人員在互聯網上無立足之地。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我們以前對互聯網這種人的治理只是針對他對應賬號的治理,他對應的賬號可能沒有了,給他封禁了,但是他可以用其他的小號,用其他的方式來繼續他的表演。那現在問題就是你不僅要對線上的賬號進行治理,要把他的關聯賬號統一進行治理,要對他這個人,對這個整個的互聯網你不能讓他有立足之地。

同時,法律專家還表示,要有效遏制網絡謠言,如何壓實網絡平台的主體責任也是一個需要思考和解決的問題。如果平台一方仍然僅僅承擔「通知刪除的義務」,已經無法全面涵蓋其主體責任。因為如今的平台不僅是服務提供者,而且已經成為了流量的創造者,因而必須進一步強化其對內容審核的義務。

時有發生的網絡造謠案件一次次敲響着警鐘,網絡絕非法外之地,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如何有效避免類似的案件再次發生,才是更應該去思考和解決的問題。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2-10 04:02:14

我對比過很多家,你們家的服務真的很不錯,很慶幸選擇你們幫忙挽回!

頭像
2023-11-15 11:11:18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頭像
2023-10-22 04:10:22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頭像
2023-10-21 04:10:12

求助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發表評論 (已有4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