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最珍貴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現在能把握的幸福。——蘇格拉底
失去了戀人,失去了愛人,同樣都是失去了感情,對待另一半的做法,卻截然不同。
|01 .
分手之後就不能做朋友。
兩個人從相識到交往,本以為可以走到最後,不說是天長地久,至少也想白頭到老,未曾想:我們之間的感情會那麼的脆弱,絲毫經不起一丁點兒考驗,不得不含淚接下失戀的苦果。
既然選擇了分手,就沒必要繼續做朋友。
小唐最近失戀了。原本外向開朗的他,也因為女友的離開而變得,鬱鬱寡歡。
更令小唐不解的,女友把他的微信拉黑,電話號碼也設置成了黑名單。
|02.
「我們都已經分手了,永不相見,豈不更好?」
小唐經過反覆地打聽,不停地尋找,終於找到了前女友。
「分手了,我們還可以做朋友,不好嗎?」小唐看着前女友,急切的說道。
「可能嗎?別傻了,我們不可能再回到以前。以後別再來找我了,好嗎?」
前女友乾脆利落的走了,留下了不知所措的小唐。
曾經的戀人,就是現在的陌路。不管你如何地想不開,這就是定數。
|03.
一段感情的結束,都會有一個共同點:一方或是兩個人共同的想法。
不管曾經多麼相愛;也不管此時多麼心痛;更不管另一半如何痴情。
茶放涼了,才能喝下;酒放久了,才是陳釀;情變淡了,才是解脫。
通過小唐和他前女友之間的對話,我們不難發現一個事實:他們之間已經結束了。
一般來說戀愛雙方,只要有想成為朋友的想法,並得到雙方的認可,這樣的感情往往容易走向婚姻。
反之,只要有一方躲着,或是刻意疏遠他,那麼很有可能向一方透露出一個信息:根本不想再和你有任何的聯繫,最好以後都別再出現在他的眼前。
再者,雙方都選擇成為陌生人。要麼就是彼此之間,都想靜一靜,讓時間成為他們的月老;要麼就是彼此都已把對方看清楚,感覺他們之間不合適,別說是做戀人,就是做朋友都沒那個必要。
最終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分手後,做朋友的話,很容易發展成夫妻;分手後不再聯繫的話,基本上這份感情也就結束了,不必留戀。
|04.
離婚後,可以做朋友。
因為有了孩子,就有了責任,還有了義務。
大多數婚姻,能夠順利度過「三年之痛七年之癢」,一切都是孩子的功勞。
即便是失去了婚姻,至少孩子還是自己的,哪怕判的不是己方,還是會偷偷地去見孩子。
一來二去,不定哪天會感覺:還是原配好。最後兩個人又走到了一起。
通過愛情與婚姻的比較,戀人與夫妻截然不同的想法、以及做法,我們不難發現:他們之間是有區別的。
|愛與喜歡
戀人之間大多數不是愛,只是彼此有好感,都喜歡和對方呆在一塊罷了,一旦分手,那就是徹底的結束;而夫妻雙方則不然:經過了婚姻這所殿堂,有了孩子,就有了牽掛,即便是離了婚,孩子也是一份斬不斷的情緣。
|深刻與膚淺
愛情無論怎樣深刻,都是膚淺的;婚姻無論如何輕描淡寫,都是刻骨銘心的。
身在愛情的戀人,根本無法體會:懷胎十月、一朝分娩的心情;即將要當爸爸的那份喜悅;和孩子呆在一起的溫馨感覺。
個人觀點:
無論是愛情,還是婚姻:
擁有時,就把它進行到底;
失去時,能留則留,挽回不了那就選擇放手。
「將欲去之,必固舉之;將欲奪之,必固予之。將欲滅之,必先學之。」——老子《道德經》
想要重新得到愛情、婚姻,先把他放下,徹底的放下,努力地改變自己,爭取做到二次吸引,這樣才會得到愛人。
做不做朋友都沒關係,只要彼此心中有對方,經過一段漫長的時間,屬於你的,誰也搶不走;不屬於你的,那就散了。
順其自然,不單單適合分手後的戀人,它還適合離婚後的愛人。
結語:
花未開全月未圓,鳥未分離獸未變。只要彼此心中有,即使分開也相連。蒼天不留流雲過,后土不盼松柏來。今日一別花還在,它日重逢水自流。
—end—
今日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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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專業的情感服務機構真的不錯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可以幫助複合嗎?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