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的37名法官來說,日常工作可以用兩個字概括:要錢。
這個負責「執行實施」的法庭,接到的大部分案件都涉及經濟糾紛。多數時候,法官都在忙着尋找被執行人及其財產。他們在北京最繁華的地段查封過房產,也在某些不知名小鎮的招待所里找過人。
青島中院立案的最低標的額是3000萬元,這麼大額度拖到執行程序,當事人多是鐵了心不想還錢的「老賴」,法官們早就體會了「要錢比要命還難」的道理。很多人常年「跑路」,有些乾脆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寧願被拘留也不願拿出一分一毫。
不僅僅在青島,「執行難」一直制約着正義走出判決文書,走向現實世界。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提出:「要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破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藩籬。」
一年半過後,全國法院執行案件的結案量快速上升,僅今年上半年就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8%。
青島中院的37名執行法官也在加快他們尋找的腳步,僅今年7月,他們的足跡就到了10個省份的14個城市。有人合上了案卷,也有人千里奔波,無功而返。
一年有200多天都在出差
每周一上午是執行二庭的例會時間,這是人員最齊的時候。幾乎已經成為一種習慣,法官們經常帶着行李來開會。一到下午,他們就會去往不同省市。有時整個庭里只剩下執行二庭負責人孫林一人,「在家指揮調度」。
副庭長於江濤數了數,2016年他有200多天都在外地,有時剛回青島,「屁股還沒坐熱」就又要出發。
「現在財產轉移只需要幾分鐘的時間,在家磨嘰一會兒,人家早就把錢轉走了。」做了十幾年執行工作,於江濤早就諳熟這個「貓鼠遊戲」的規則。
法官徐曉辦過的一個案子裡,申請執行人在寧波有位在銀行工作的朋友,提供信息說被執行人在銀行存了1500萬元。徐曉馬上趕往寧波,去的路上就從電腦上看到,那個賬戶「一百萬元一百萬元地往外轉賬」,等他們到寧波時,只剩下400萬元。
庭里一位年輕法官把自己的工作稱作「速度與激情」:為了趕時間,接到線索就要用最快的速度趕到。
「到車站買到什麼票就坐什麼車,我們經常要坐綠皮火車,夏天沒有空調,裡面人都熱得光着膀子。」這位法官在辦公室準備了牙膏牙刷,有時出完一次差,還沒回家就又要出差了。
2016年之前,即使在專網上查到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凍結、扣劃等操作也要到銀行現場辦理,這就為轉移財產提供了時間差。青島的這些執行法官幾乎都有過千里夜奔,但到場後發現人去財空的經歷,飛機或火車都趕不上被執行人手指在手機屏幕上幾個點擊動作的速度。
2016年2月底,人民法院網絡查控功能上線,與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實現了網絡對接。法院對被執行人在全國任何一家銀行的賬戶,都可以直接在網上查詢、凍結,甚至扣劃。之前幾個月都查不清楚的賬戶,現在幾秒鐘就能在電腦屏幕上一覽無餘。
不同於金融資產,一些實物財產需要現場查扣。無論法官們跑得多快,都無法保證總有收穫。
法官趙紅旗有一年去長春查封一批大型機械設備,第一次去現場勘查時,工業園區里還是一片機器轟鳴的熱鬧場面。第二天行動時,裝滿幾間廠房的設備,一夜之間消失了。
副庭長劉常青曾經去青海的無人區尋找被執行人的礦產。「戈壁灘一望無際啊,就像大海一樣。」那是這個生在海邊的山東人第一次到無人區,「車一開就是六七個小時,路都沒了。」
在海拔4700多米的地方,同行的兩位法官「走路都是飄的,吃飯也不敢吃,半夜嘔吐」。
幾天下來,法官們的身體承受力達到了極限,才找到幾處礦井。結果這些礦井因為各種審批手續,沒法拍賣,「等於空手而歸」。
讓被執行人坐下來,這需要法官的智慧和必要手段
除了查財產,找人也占據了執行法官的大量時間。
「有些被執行人為了躲債,一早出門晚上才回來,我們就得在他住所旁邊盯着。」於江濤介紹自己的「蹲點」經驗。「要麼我們一早四五點鐘出發,在他出門時逮到他;要麼我們就晚上七八點鐘出發,在他回家前逮到他。」
幹了十幾年執行,於江濤早就把自己的急性子磨平。這份工作教會他的除了耐心,還有「一些心理學和臨場應變的能力」。
有次他追蹤到一個被執行人,剛好看到被執行人的轎車停在旁邊。於江濤讓這位「老賴」交出車鑰匙,對方卻堅稱鑰匙沒在身上。
「我們又沒有搜身的權力,當時真的很無奈。」於江濤說,在與「老賴」的對峙中,他們時常碰到這種情況,「我們畢竟不是警察,在現實工作中不管是執法手段還是執法依據,都受限制。」
沉默片刻,於江濤忽然對汽車踹了一腳。被執行人還沒來得及反應,兜里的汽車鑰匙就發出了報警聲。
鑰匙交出了。
查控網上線後,被執行人藏匿財產的難度大了不少,但提前轉移財產、變更產權人等手段都可以躲避追查。執行二庭的法官們都清楚,技術手段雖然提高了效率,但有些難辦的案子,仍然需要經驗來破解。
一個幾乎已成定律的經驗是「知己知彼,投其所畏」:找到被執行人的軟肋,他們怕什麼,焦慮什麼,法院就採取什麼樣的措施。
「書記、主任、人大代表就怕被罷免,有些老闆怕丟臉,上了『失信』(即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乘不了飛機,上不了高鐵。」一位法官介紹,「沒有被執行人是在很舒服的時候來和解的,都是難受得受不了了才來和解。」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出台,第一次將對「老賴」進行信用懲戒的措施納入到制度中。
於江濤見過很多「老賴」,一開始接觸時,他們就是一副「我無所謂,我還欠很多錢呢」的樣子。
「但我們有威懾機制。一般我們會告訴被執行人,要是不履行,首先我們要把你上『失信』,上去之後工程招投標、銀行借貸都做不了;第二我要對你『限高』,限制高消費,坐不了飛機和高鐵;如果再不履行,那我們就可以拘留你,拒執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善戰方能言和。」一位年輕法官總結說,執行法官最願意看到案子雙方當事人最終坐下來解決問題,「但怎麼讓失信的被執行人坐下來,這就需要法官的智慧和必要手段。」
執行庭法官幾乎都接到過威脅電話
青島中院的大樓里,除了餐廳,執行二庭的辦公區幾乎是熱鬧的地方。
4位法官共享一間不到20平方米的辦公室。幾乎每張辦公桌前都會圍上幾個人。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坐在一起,隨時都可能爆發一場激烈的爭吵。
即便只有一方單獨來找法官,辦公室也吵得像一個辦事大廳。談話聲、翻案卷的聲音和電話鈴聲夾雜在一起,幾乎一分鐘也停不下來。
這裡每周有6天是工作日,周六加班已是常態。但儘管常年加班,積壓的卷宗還是越來越高。
劉常青的兩個書櫃裡都塞滿了卷宗,茶几上的案卷壓得托板已經變形。他的手機和固話經常交替響起,最多時,他一天接了120個電話。
「在青島這種經濟發達地區,糾紛很多,案子自然也很多。」趙紅旗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現在執行二庭每個法官手中都有二三百個案子,「尤其這幾年經濟下行,案子明顯多了起來。」
常年去外地出差,趙紅旗發現,這種忙碌的場面在經濟發達地區的法院很常見,但欠發達地區卻是另一番景象。去年他去西部省份辦案,一個縣級法院一年只有48起執行案件,但有8個辦案人員。而他去年一個人就接到70多起案件。
「我請他們幫忙協助一個4800萬(元)的案子,他們又給我們退回來了,說他們5年執行到位加一起,都辦不了這麼多金額,平時執行就是牽幾頭牛、抓幾隻羊就結束了。」
除了案多人少,辦案周期也決定着法官們的工作「快」不起來。
「法律規定處置財產必須要通知到被執行人,比如拍賣裁定、評估報告,都是要必須送達的,但是有時會找不到人,那就要公告,兩個公告就140天。」趙紅旗說。
孫林此前是民事審判庭的庭長,他坦言在來到執行二庭之前,對執行工作也不夠了解。
「我那時跟院裡很多人一樣,感覺執行就是貼個封條,追個賬。」孫林笑了笑說,「後來來了之後才發現,執行工作竟然這麼難,這麼複雜。」
大半年後,他體會到,執行工作其實一直是「如履薄冰」。
「我們背後退無可退。審判一審錯了還可以二審,二審了還可以再審。但是執行錯了基本就是無可挽回,比如賣錯房子了,你上哪兒追回?」他感嘆,「所以每個過程都要細緻再細緻,謹慎再謹慎。」
壓力之外還有危險。劉常青曾去無錫執行一個案子,要把被執行人生產的布匹從廠房裡拉出來。結果工人把整個廠子都圍了起來,法官根本進不去。最緊張的時候,工人把廠子周圍潑上了汽油,然後用車輛堵上了大門。
徐曉有次在東北查扣一批貨物,那是個制假窩點。進去後,他和兩位同事馬上被圍了起來,對方「提着傢伙就沖了過來」。窩點是個院子,當時門已被反鎖。他和同事只能翻牆逃了出來。
還有些危險是看不見的。執行二庭的法官幾乎都接到過威脅電話,有人甚至被跟蹤。
「有人把我老婆工作單位、我孩子學校(名稱)全發短信給我,威脅我如果再逼他,我家人就有危險。」劉常青拿出自己的手機,裡面保存着十幾條此類威脅短信。
他的做法是:報警。
很多時候法官要給雙方搭建一個橋樑
雖然每天都在追着被執行人跑,但法官們都清楚,「不僅要為申請執行人着想,也要照顧被執行人的利益。」
他們經常遇到沒有執行能力的被執行人,有破產企業,也有身無分文的老闆。而很多申請執行人贏了官司卻收不回財產,就成了法官辦公室的常客,甚至上訪。
「有人為了賺錢,在沒有讓對方提供抵押的情況下,就放出高利息的貸款,最終對方沒能力還款,這樣的就沒法執行。」孫林解釋,「有很多被執行人並沒有履行判決的能力,申請人都覺得這是法院執行不力,但其實這是市場經濟本身存在的交易風險。」
「取得借款收益的同時,也要承受交易受損的風險。法院只是國家保障交易公平有序的手段,而不能參與到交易行為本身。」孫林說。
很多時候,執行二庭的法官們會成為當事人的朋友、哥們兒。趙紅旗辦理過一起離婚案,前後調解了一百多次。男方是申請執行人,經常下午兩點就到了他的辦公室,一直談到晚上九點多才走。執行程序持續了兩年多,一直沒有成功。
直到有一次,趙紅旗把所有的法理都拋開,跟對方談起了人情。
那年,當事人的孩子要參加高考。「你們現在鬧財產分割,我們要強制執行的話,鋼琴在你家,我們噼里啪啦給你搬走,孩子都沒法彈,對孩子影響太大了。」趙紅旗對男方說,「有一點你永遠改變不了的,你前妻永遠是你孩子的母親,你是男人,我也是男人,為了孩子就不能讓一讓?若干年後,你孩子也會敬你是個爺們兒,是個有擔當的父親。」
這次談話之後,男方終於做出了讓步。
這樣的場景不時在執行二庭出現:一起上億元的案子,雙方起初分毫不讓,法官把他們叫到法院坐下後,根據實際情況,勸這個讓幾百萬元,那個少收點利息,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劉常青記得,在一起案子中,雙方當事人已經鬧僵了,「像仇人一樣,不見面」。他借一次機會帶申請人到被執行人的辦公室,申請人死活都不去。中午,雙方都要請他吃飯。劉常青告訴他們:「我誰的飯都不吃,要吃也可以,那就大家一塊兒吃。」
最終,三人在一家小館子裡坐下,雙方還是不說話。
「你們兩家之前肯定是朋友,不是朋友就不會合作。」劉常青舉起杯子開了頭,然後談起他們當時建房、審批和驗收的往事。
兩個房地產商本來板着的臉放鬆了下來,開始說起當時的艱辛,「臘月二十八了為了驗收還在外面跑」。
劉常青趁氣氛緩和了不少,趕快提出來:「大家都是兄弟,後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不要為了這種小事傷了和氣。」
事情就這樣解決了。「法理他們都懂,但很多時候執行法官更需要的是給雙方當事人搭建一個橋樑,事情就迎刃而解了。」劉常青說。
法人代表「張總」卷着褲管扛着鋤頭從地里回來
技術在不斷進步,仍有一些障礙還在拖慢案件執行的步伐。
常年在外地執行的法官們,近些年已很少遇到「人情案」「關係案」。只不過有時在欠發達地區,從當地銀行划走幾千萬元時,仍然會時不時驚動當地的黨政領導。
「有的縣一年的財政收入可能比我們要划走的款多不多少,我們把錢划走,企業垮了,確實會對當地經濟和稅收造成很大影響。」趙紅旗甩甩手,感嘆。
也有法官說,有時他們去銀行查賬,銀行工作人員就是不讓查看,甚至反饋虛假信息。「這都是他們的大客戶,雙方也存在利益關係。」
更大的障礙是,現實中存在着可被一些「老賴」利用的「漏洞」。在青島中院執行二庭接到的大部分案件中,被執行人早在訴訟前就把自己的財產登記到自己妻子或孩子名下。
「他們知道現在全國執行信息聯網,能查到房產、車輛等財產信息了。」孫林搖搖頭,「我們看着他開着豪車,住着洋房,但是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還有很多被執行人把公司的資金打到私人賬戶上,使得法院明知他有很多財產,但就是執行不了。
劉常青在一起標的額為20多億元的執行案件中,發現被執行人在全國各地整整開了5000多個銀行賬戶,「打印了一下午,打印機都冒煙了。」
「這就是因為咱們國家現在的財務制度還不夠健全,公司開的賬戶太多。」孫林解釋。
在趙紅旗看來,「執行難」很大一個原因就是「違法成本太低」。他執行過一起案子,被執行人是一家企業。法官花了大量時間,找到企業法人代表時,看到的是這樣的景象:在一處農家小院裡,法人代表「張總」卷着褲管,腿上沾滿了泥巴,扛着鋤頭從地里幹活兒回來了。
後來他們得知,訴訟期間,這家企業就更換了法人。那位農民只記得自己的身份證被人借用過,全然不知自己已經變成了「張總」。
此類案例中,企業如何登記顯然不屬於法院的職權範圍,但它卻影響了法院的執行工作。
「執行需要依託整個社會的管理水平,各種管理機制都健全了,『老賴』們也就無機可乘了。」孫林說,法院雖然是執行工作的主體,但很多問題不是法院一家就能解決的,執行是個系統工程,「執行難」這個問題,其實牽動着社會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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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感誤區能找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心情也好多了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