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蕭山一小伙發帖說:彩禮發了28.8萬,現在女方提出退婚,彩禮只還一半,金器也不退……
小伙在評論中補充說,兩人沒同居也沒領證,女方嫌男方脾氣不好,三觀不合,提出退婚。
小伙諮詢了律師,現在比較棘手的是,發過去的彩禮是銀行直接提的現金,沒有轉賬記錄,當時在場的媒人只能算作間接證據。
「男女平等,彩禮是男方的,三觀不合就算雙方都有錯,憑什麼要男方的彩禮來分擔?」小伙這樣說。
分手後,彩禮要返還嗎?
彩禮,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約初步達成時向另一方贈送的聘金、聘禮。
如今,隨着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按習俗置辦的彩禮也越發厚重。與此同時,不斷攀升的分手率和離婚率,使得因彩禮而引發的糾紛也不斷增加。
按照現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可以請求返還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沒有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網友評論
「
網友@帥過林志穎:我老婆前同事,也是這樣。因為彩禮都是現金給的,男方一時拿不出證據,到現在都還沒要回去。你如果有轉賬記錄什麼的話,直接去起訴好了,法院肯定會幫你的。
網友@甲戌年十二月:這彩禮不是贈予,是以結婚為目的,是可以全退的,只要舉證就行了,聊天記錄,銀行取款記錄,都能成為證據。
網友@定期免費送:現在這樣的很多的,好像全退真退不回來。
網友@匿名網友:有個認識的訂婚就把錢買車了,外面還搞對象,結了婚就跑外面不回來住,不生孩子,然後差不多應該也離了,拖了幾年這彩禮也不好要了。
網友@男生都是騙子:照理說是全額退還,你一定要全部要回來。
來源:溫州晚報、蕭內網蕭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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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不錯,挽回了不少瀕臨離婚的家庭!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