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性感的大發發
原創作品,抄襲必究
01
分手以後還能做朋友嗎?
最近一個正在上大學的小表妹向我提出了這個問題。
發發覺得這完全取決於兩個人是怎樣相處的,分手是如何分手的。
一種是鬧得不歡而散。這樣肯定大家不互相攻擊,就已經很好了。
還有一種則比較理想化,看了很多港台明星分手之後,依然能夠做朋友,在媒體面前笑靨如花,不說對方一個字的壞話。
在很多影視劇中也都看到男朋友和女朋友分手之後成為了前任,卻依然對女朋友的要求,不能抗拒,隨叫隨到,遵守着天長地久的一份守護和承諾。
看看明星分手公開對外官宣時的文案:
「感恩曾經相遇,願今後一切安好!」——張繼科、景甜「一別兩寬,各生歡喜。」——文章、馬伊琍「相逢無悔,過往無憾」——馬思純、歐豪「無關他人,沒有背叛」——楊紫、秦俊傑「我們不再是我們,我們依然是我們」——李晨、范冰冰「我要的是一個家庭,而你註定是個傳奇」——李亞鵬、王菲藍盈瑩說:「接下來的路,我們會換一個身份,繼續同行,謝謝你,讓我見到過愛情最好的樣子。」曹駿說:「對工作擁有無限熱情的我們兩人,陪伴彼此的時間越來越少,做回朋友也許是當下最好的選擇。」是不是句句經典,字字珠璣。
實際上明星分手大多有專業的團隊字斟句酌才發布出來的,不但要講清楚分手的事實,更加要顯得分手的雙方人設圓滿。更具備有文化氣息。
即便是關係破碎,每個人都看起來沒有什麼損失,全身而退。甚至在公開場合還依然能夠談笑風生。繼續合作一些項目也沒問題。
但今天發發要告訴大家,絕不是這樣的。
普通人的分手和明星分手截然不同。
人和人之間的密切聯繫是令人愉快的,但如果主觀或客觀被切斷之後,肯定會有些尷尬。
「退回到好朋友的位置」,你以為這東西還能有模糊不清的中間地帶。那僅僅是自己想象出來的理想狀態,不想在現在撕破臉。大家用「和平分手」來留存這一絲優雅和尊嚴。
散都散了,面子大過天。
談過戀愛的男女,就像是插頭和插座的關係,連上電就燈火通明,斷電則一片漆黑。
男女之間的關係就是這樣非黑即白,如果還存在曖昧不明的灰色地帶,則是對他人的不尊重,對自己的放任。
所以發發問這小妹。
你覺得分手之後還能和他做什麼樣的朋友?
如果還奢望着遇到困難還能求助前任,讓他依然做自己的守護神而不再踏入感情關係,那就大錯特錯了。
這種情況不是沒有,但是儘量不要了。
因為一個人能付出的東西是有限的,作為前任女朋友,你的存在對於他未來的現任女朋友來說就是一種威脅。
你的索求,就是分薄了現任女朋友的資源。
你的這種行為會讓對方成為搖擺不定的人。即便他還有定力出於道義幫助了你,但你也會用這種行為將他推入一個比較危險的境地。如果你把這視作一種報復和內心隱秘的破壞,自己也不會得到真正的幸福和快樂。
因為這個世界很公平,如果你還抱着這樣的心態,不能夠放手,那麼如何才能找到現任的男朋友。
你的心思,在遇到困難時,都向着前任男朋友去訴求,那要把現任男朋友置於何地。
到最後搞得自己里外不是人,陷入一種拎不清的狀態。
女孩子活着要清醒,男孩子也如是。
02
幸好我的小表妹只是想想而已。
聽了這番話,小表妹放棄了這種不切實際的打算。
雖然不想形同陌路,但也要順其自然。
分手後就是分手,除了正常的普通交往之外,她不會再向男朋友提出任何只有女朋友才提出的要求。
如果有可能,自己也會稍微避忌一些給大家獨立的空間,這樣才好向外去發展真正的下一段戀情。
至於別人怎樣評價他們當初愛的痴纏,最後變得無情,愛說啥說啥去吧。
發發也有好兄弟,遇到事情也會赴湯蹈火,兩肋插刀,因為我們從小就在一起。
但如果這是我的前任男朋友,我信任的愛人肯定不會容忍這種行為。
對於男人和女人來說,曾經將友情變做愛情,最後想變回去,那是變不回去的。
這性質和一直保持普通男女朋友關係的人絕對不一樣。
我這位好兄弟,之前有一個非常愛他的女朋友。
但是漸漸的大家發現這女朋友有些公主病。
他們倆也許是年齡差距比較大,女朋友沒什麼安全感,24小時都希望男人在她的身邊,關注到他所有的情緒變化和需求。
不可否認在做合格稱職的男朋友這件事上,這兄弟做的不是特別完美。
以前我也說過,女人的安全感不全是因為自己敏感或原生家庭的問題。
有大部分的原因,也是因為自己的男朋友沒做到位。
可能他們就是不太適合,男人在打拼事業,女人要求陪伴更多。
於是男人果斷離去,什麼機會也不給。
這一次狠狠的傷了女朋友的心。
人非草木,孰能無情,其實他也難受了好久,但是他說照着這女朋友的性子,如果不否決一些拖泥帶水,對於對方來說並沒有好處。
他內心曾暗自承諾,如果對方有任何需要,他還會義無反顧的為她付出。
但是他已經清楚的看到自己絕對不是這個女孩子的良配。
那個天天在女朋友家樓下等待的男孩子,其實就是個不錯的人選。
放手就是給對方幸福。
這個觀點雖然殘忍,看起來又有一些冠冕堂皇,但是事實確實如此。
03
作為女人,我們走得乾脆灑脫不拖泥帶水。
作為男人,我們在當下負責,分手後絕情也是一種負責。
在網上有一些問題提出說,為什麼明知道不可能在一起,自己還要苦苦的去挽回對方。
發發認為,這是人之常情。
被分手的那一方。可能是因為不甘心,有可能是一時之間難以接受。而實際上兩個人的感情已經再也回不去了。
所以分手後還有什麼理由再繼續保持任何形式的聯繫呢。
有人說因為大家身處在同一個學校或同一個公司,甚至是同一個城市圈子有共融,所以沒有辦法100%變成陌路人。
這也是非常正常的,我們要做到的是清楚明確知道:
一,分手後就是分手。
不要抱着繼續做朋友的想法,也沒有必要做任何不切實際的承諾。那些承諾都應當是對方的下一任愛人應當做的事。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這件事有排他性。
有一天自己變得面目全非,感情關係剪不斷,理還亂,將大大影響自己人生目標的實現。
二,分手後可以刻意疏離。
是因為了解而真正和平分手,也可以刻意疏離,沒有人有資格對我們的態度進行指摘。
適當的處理可以讓雙方冷靜下來,回歸到單身的生活狀態,以便於整裝待發。
所有安慰都是蒼白無力的渣行為。
分都分了,還想着自己是他心口上的硃砂痣,她心上的白月光。還有啥用。
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絲雲彩。
兩個人在一起是為了更加開心幸福,分開也是因為這樣的目標。
至於痛苦,既然選擇了更好的路,那就要走好一點。
相信我,當遇到了對的人,回頭看看,和前任分手的不舍的瞬間全tm都是黑歷史。
你和前任的關係,現在怎麼樣?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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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服務特別好,而且給人的感觸也挺深的,真的可以的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