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島
不是所有的分手,都只能一別兩寬。
傅首爾在《奇葩說》中說道:「每一個合格的前任,都應該像死了一樣。」
她的意思是,既然一段感情已經過去,兩個人的親密關係已經宣布終止,就不應該再有任何牽扯。
這種和前任「兩清」的態度,的確是對下一段感情的負責,但不是所有的感情都該如此。
尤其是在一些感情里,分手可能只是矛盾的暴露,不能代表愛情無法繼續,也無法代表兩個人已經不愛。
這個時候,過分「果斷」地放開對方的手,才是對感情的不負責。
反而是懂得什麼樣的感情該繼續,什麼樣的分手該果斷時,才不至於太過遺憾的錯過對的人,執着於錯的人。
所以,戀愛時就該明白,不是所有的分手,都沒有複合的必要。
就像有些分手,其實可以複合,而這種可以複合的分手,往往有「共同點」,別等失去後才懂。
01.
分手是一時衝動引起的
有一次,寇乃馨和黃國倫吵架,怒不可遏的寇乃馨對黃國倫說:「你有哪一點配得上我寇乃馨,你知不知道你是二手貨,你配不上我。」
寇乃馨話里話外的意思,都是黃國倫虧欠了自己,似乎除了離婚,兩個人沒有其他可選擇的路。
在寇乃馨的逼迫之下,黃國倫打包好行李準備離開。
離開時,他對寇乃馨說:「乃馨,你知不知道有些話是不能說出口的。」
黃國倫離開後,等於斷開了自己的所有聯繫方式,不接電話,不回消息,不說自己在哪,不聽寇乃馨解釋。
若不是他願意再給寇乃馨一次機會,兩個人的婚姻只能止步如此。
而黃國倫願意給寇乃馨機會的原因只有一個——他知道,一個人衝動時說的話,往往不是真心的。
在一個人衝動時,很容易受到激素的干擾,讓自己說出言不由衷的話。
好比,有人在衝動時會對另一半說:「沒有你,我過得肯定比現在好」;或者,有人會對另一半說:「和你在一起我從來沒感受過幸福。」
這些話可以說99%都是假的,但因為被情緒渲染過,才顯得格外真誠,也格外傷人。
但只要彼此懂得控制自己的脾氣,不在衝動的時候做決定,願意容忍對方衝動時的決定時,感情很容易維持下去。
畢竟,那些因為衝動說出口的分手,當下就算真誠,也不代表一個人真的要走,只能代表一個人真的很生氣。
不過在一個人太容易信以為真的時候,兩個人就算能夠複合,也有可能因為誤解越走越遠。
很多時候,知道彼此能不能和好,只需要給對方一個解釋的時間就夠了,那些因為衝動才提分手的人,總是會回頭找你的。
02.
造成分手的矛盾可解決
很同意美國婚姻教皇,約翰·戈特曼說過的一段話:
「即便是在幸福美滿的婚姻中,夫妻同樣需要應付大量的問題...不幸的是,婚姻生活中的絕大部分衝突都是永久性的,準確的說,這個比例是69%。」
感情里,無論是情侶還是夫妻,生活在一起,必然會產生矛盾。
這些矛盾有可能是觀念上的衝突,有可能是習慣上的無法互相適應,還有可能是三觀不同造成的認知偏差。
當矛盾積攢到一定程度時,彼此很容易因為矛盾無法解決,而想要分手。
但是,這個時候的矛盾無法解決,不一定真的無法解決,因為對於情侶而言,解決矛盾的辦法往往有很多種。
好比:兩個人之間的矛盾可以調和,一個人願意為了另一個人改變的時候,矛盾就能夠得到解決。
又或者:彼此願意容忍對方的缺點,雖然矛盾沒有得到完全解決,可兩個人還是能幸福地生活下去。
可以說,只要彼此能接受對方的不完美,並且願意容忍對方的不完美時,親密關係就能夠維持下去。
從這個角度來說,當兩個人造成分手的矛盾可以得到解決時,破碎的關係就有複合的可能,分手便不再是兩個人的唯一選擇。
如同當初的程莉莎和郭曉冬,一個不想當全職太太,一個想娶一個全職太太;一個家境太好,一個家境太差,過大的差距,讓兩個人很快分了手。
再次相遇後,愛火重燃,彼此願意為了對方改變自己,也願意容忍對方無法改變的缺點,於是重修於好,幸福至今。
感情里,從來都沒有分手後不能和好的設定,只有分手後能夠和好的條件。
當造成兩個人分手的矛盾並不嚴重,並且可以調和的時候,彼此都願意和對方繼續走下去的信念,是兩個人複合的主要原因。
因為當造成分開的矛盾解決後,便沒有什麼再能拆散兩個人的感情。
03.
記得有人說:「所有的複合,都是重蹈覆轍。」
就像《愛的溫度》中有這樣一句經典台詞:
「兩個人分手後複合的概率是82%,但複合後能一直走到最後的只有3%,那97%再分手的理由,其實都跟第一次一樣。」
可能很多時候就是這樣,和一個人複合,也不代表能夠和好如初,也許只是拖延了彼此分開的時間。
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嘗試,連最後3%的機會都沒有。
愛一個人,總該奔着最好的結果去愛,一有問題就分開,是對感情的不負責,尤其是能夠複合的感情,輕易放手,往往會給自己留有遺憾。
因此,別以為所有的分手,都意味着感情的結束,可以複合的感情,不該等到失去後才懂。
—END—
今日話題:
分手後,你會想着和前任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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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挽回一段感情就是挽救一個家庭。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