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網上看到一個女孩的筆記:
閨蜜的男朋友因為覺得她出軌,就趁半夜偷偷跑去她家,把所以能毀的東西全都毀了。
香水全都被砸爛,大牌包包無一倖免,八十多件衣服全都被剪了……
就算是家裡被進了小偷,都無法形成這麼強的破壞力吧?
所有化妝品都被泡水,還特意澆了洗衣液,就是要讓你再也沒得用。
拍照的相機被丟進馬桶
電視機也被酒瓶砸爛,總之不給你留下一樣完好的東西。最讓人無語的是:這個男朋友把她被子也拆開,把裡面的棉花都給掏出來了……
後來,渣男還洋洋得意的給她發了短信。
這裡能發現這個男朋友之前就做過毀掉女朋友東西的事情:「丟掉一個戒指,拉壞一個YSL」
到這裡,男朋友的母親就上場了,針對自己兒子的「拆家」行為,請求女孩不要追究,因為兒子的工作是空少,如果妹子報警的話可能航空公司就會辭退他。
可是,男朋友的媽媽雖然表面上句句是懇求,但話里話外卻都有責怪的意思:「你要是和他沒感情了,應該早說,如果你好好說清楚,我想他也不會這麼激動,第一次分手他也沒過激吧?」
最後,女孩和閨蜜還是選擇了報警處理!但是她男朋友的媽媽拒絕賠償,說自己一個月就3000元收入,賠不起60萬。她還強調了女孩「長得漂亮,家裡條件也很好」,自己兒子配不上。
配不上就不用賠錢了?為什麼別人家庭條件好,你就覺得自己兒子不用賠錢呢?難道「誰窮誰有理?」難道成年人不應該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嗎?不然法律存在還有什麼意義?
僅僅是因為懷疑女朋友出軌,絲毫證據都沒有,就跑到女朋友家裡打、砸、毀,每個包、每件衣服都被弄爛,尤其是,連被子裡的棉花都被掏出來。讓我覺得這個男生的性格非常極端,細思極恐!
我看到評論里有一句話說的很對:「幸好這個女孩當時不在家,不然不知道會發生什麼更恐怖的事?」
的確,這已經算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從他媽媽的短信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和女孩從同學到現在也談了幾年了,而且,這個男人之前也有「丟掉戒指,拉壞YSL」的前科,可是女孩並沒有在意。
偏激和極端的性格並非一天養成,一定會在變本加厲的占有欲和控制欲中窺到端倪,我發現很多女孩都會忽視男友的這一特點,甚至反而把這當做是「愛的表現」!
在這裡,我想提醒女孩子們:如果你的男朋友性格極端,那麼最好儘早遠離,避免那些可能產生的危險。
前一段熱播的電視劇《青春斗》,有幾集的內容很符合我今天想講的:白富美錢貝貝因為在游泳池溺水而結識了理工大學的程宇。有了救命之恩的前提後,程宇對錢貝貝甜言蜜語、千好萬好,所以很快就感動了貝貝,成為了男女朋友!
一開始一切都挺好的,但慢慢的錢貝貝就發現一些不對:程宇很霸道,占有欲也很強,總想無時不刻的陪在錢貝貝身邊,為了攔住錢貝貝出門,甚至一拳把門口的鏡子打碎了。
這難道不是有暴力傾向嗎?
程宇為了把錢貝貝牢牢捆在身邊,他把她囚禁在家裡,不讓她和除了自己之外的任何人有接觸。之後,逃出來後的錢貝貝為了遠離程宇,立刻選擇了搬家。沒想到,很快被程宇找到了新家地址。程宇哄騙她一起開車去海邊兜風,結果在過程中突然加速,並威脅錢貝貝:「如果不答應繼續做他女朋友就把車開進海里,兩人同歸於盡……」
雖然最後錢貝貝幸運的獲救了,可之前那次長達十天的囚禁,在她心裡一直蒙着一層恐懼的陰影,即便時間過了很久,也很難祛除。
我不知道現實生活中的普通女孩會不會有電視劇里錢貝貝的運氣,可以逃出脫離程宇們的控制,選擇健康、正常的感情。但是像程宇這一類的人一開始都偽裝的很好,因為他們把自己極端的控制欲、占有欲都包裹在所謂的「愛」里。他們以「我太愛你了」為名,在極端的邊緣瘋狂試探。以至於總是到了最後關頭,直到出現肉眼可見的危險時,女孩們才會發現!
在戀愛的時候,會選擇性的忽略掉一些可疑的細節,那些明顯的控制欲與極端行為,因為包裹在「愛的名義」下,就顯得非常感天動地了!
難道網上那些真實案例還不夠多嗎?
一晚上打幾百個電話的、在宿舍、公司樓下鬧得人盡皆知的、換小號裝成另一個人繼續騷擾你的、拿着刀子說「咱倆一起死、永遠在一起的」……
如果他愛你的某些時候就已經讓你感到窒息,那就說明這根本不是一段正常、健康的感情。試想一下,在你離開他之後,又會發生什麼呢?
最後奉勸大家,如果你的朋友性格別極端最好儘早遠離,不要被所謂的「都是因為太愛你」而蒙上雙眼,以避免那些可能產生的危險。
評論列表
我一閨蜜諮詢過,很專業也很靠譜,是一家權威諮詢機構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可以幫助複合嗎?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