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戀愛期間,有兩個階段,恰好說明一段感情的發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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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阿莎普#情感觀點#

若要問分手後,再複合,愛情還能回到最初的樣子嗎?

不能。

我聽到過情侶分手與複合,最誇張的次數是38次。然而這一對情侶最後還是以分手,結束了兩人之間的感情。

在戀愛期間,有兩個階段,恰好說明一段感情的發展前景

他們在分分合合中搖擺不定,就是因為第一次分手,又複合之後,找不回愛情最初的樣子了。

然而,又不甘心,所以一直在破鏡不能重圓中分手,在心有不甘中複合,每一次的嘗試,最終的結果依然是,很難回到愛情開始的時候。

愛情不是一件商品,能重複的討價還價。愛情是一次性的,如果足夠真情,就能持續一輩子,如果是假意,很快就會見分曉。

要知道,情侶之所以會分手,必然是兩個人中間有一些忽隱忽現的矛盾。而這個矛盾點,就是誰也不願意承認自己有錯,不能給愛情一點點包容,分手便是矛盾爆發的最後體現。

有個讀者朋友,叫小雨(化名),她說自己想不明白,為什麼男朋友先說愛她,而後又選擇拋棄了她。

小雨跟男朋友是同事,兩個人雖不是一個部門,但也經常見面。她說:「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公司里比我漂亮的女孩子大有人在,他為什麼突然就喜歡上了我?」

剛在一起的時候,兩人的生活甜到冒泡。每天一起上班,一起下班,各種暢想未來的美好生活,兩個人就好像看不夠對方一樣,下班回到家,累的癱在床上,小雨還要拉着男朋友視頻聊天。她跟我說,她覺得那樣才是愛情最美好的樣子。

當她沉浸在美好的愛情里,持續將近三個月時,男朋友開始逐漸的對她冷淡,每次的聊天不再是以她為主而結束,而是男朋友先提出結束。

小雨也逐漸變得越來越沒有安全感,於是,她開始通過無理取鬧來博得男朋友的關注。不過,遺憾的是,他們兩個人的感情,最終停留在三個月整的時候,男朋友提出了分手。

在聽小雨的講述中,我發現,她曾經是個很獨立的女孩子。她也曾有自己的朋友圈子,每天下班後不是跟同事約着逛街,就是跟閨蜜小聚。

或許,當初她的男朋友正是喜歡她獨立的性格,但是,在一起後,小雨卻開始依戀起了愛情,說白了就是「戀愛腦」爆發。

她覺得和男朋友膩歪,就是最好的戀愛方式,這點其實也在很多情侶之間形成了一種誤區。要知道情侶兩人都在同一家公司的情況下,接觸的時間,相對來說,比那些不在一起工作的男女朋友,要多很多。

如果這個時候,彼此還過度陪伴對方的話,其實不一定是好事,反而會給另一半帶來壓力。

有句話說:「距離產生美」。有時候,過於親密接觸,只會加快對方厭倦的心理。

小雨跟男朋友在一起時,她想着為了給男朋友安全感,放棄了自己的的社交圈和興趣愛好,騰出更多的時間來陪伴男朋友。所以,在分手的時候,她很難接受這個現實。

她以為把自己最寶貴的時間,都給了男朋友,而對方不應該和她提分手,可是,她沒看清的是,這個男人對她的愛,並沒有深到可以包容她的一切。

但很明顯的是,小雨自己丟失了自我。她跟男朋友在一起的初衷,的確是彼此喜歡,男朋友喜歡她的獨立。

可是,久而久之,男人發現小雨並不是她當初的樣子,固然她給予男朋友的東西,是難能可貴的,但不一定,就是男朋友需要的。

特別是兩個人在公司抬頭不見低頭見,約完會回家還要繼續視頻聊天,這無形之中,是在給對方壓力,因為每一個人都需要獨立的空間,即便是情侶,也要留給彼此一點點私人空間。

愛得深淺是一回事,太過依戀,的確也是促使加快分手步伐的因素之一。

在戀愛期間,有兩個階段, 恰好說明一段感情的發展前景:

一、試探

戀愛初期,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階段,兩個人都相互不了解對方,只能通過相處的過程,對彼此有更深一步的了解。

在這個相互試探的過程中,一個人的缺點,便很容易被掩蓋掉。

正所謂:情人眼裡出西施,正處於熱戀期,看對方的優點往往大於缺點,就在這個階段,對於探索的未知,帶來的滿足,也遠遠超過對方缺點帶給自己的失落。

就像文中的姑娘一樣,她的男朋友起初就不喜歡被她粘着的感覺,但是,依舊為了了解更多的她,便討好的去滿足她的每一個需求。

從而,導致兩個人的感情進入下一個階段的時候,就無法再繼續下去。

二、付出

做任何事,都要有一個磨合期,談戀愛亦是如此。

當相戀的兩個人,經過試探對彼此有了了解之後,就要經歷另一個戀愛成熟的階段,也就是到了相互付出的過程。

然而,在這個過程中,情侶之間應該做好對彼此的關心,滿足對方對愛情的需求,同時,如果對彼此有任何不滿的地方,也不會再想着包容。

在這個階段的戀愛中,情侶之間的關係到了一定的成熟度,心理上也會隨即產生一些變化。兩個人如果不是愛的至死不渝,就會自然而然地認為,沒有必要再為了討好另一方,而掩蓋自己的想法。

這個時候更多的是,兩個人相互付出,相互索取。如果有對另一個人不滿的地方,也會毫無顧忌的表達出來。

因此,這個階段也是兩個人容易起衝突的時候,如果衝突比較猛烈的情況下,就很容易造成分手的局面。

而這個衝突不一定非要是爭吵,也可以是心理上的不耐煩。比如,文中的小雨,她和男朋友並沒有發生大的爭吵現象,所以,對方跟她分手,必然是心理上對她這個人有了看法。

戀愛就是把兩個不相干的人,撮合到一起,去了解對方,適應對方的生活方式,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彼此能夠熬過磨合期,很有可能就會一起步入婚姻。反之,就只能以分手作為感情的終點。

至於分手後,想要再和好,不是不可以,只是複合之後還能走多遠,依然是個未知。感情之路,各式各樣,要如何去走好這條路,從來都是問心不問人。

圖片源於網絡,侵權刪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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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12:09:01

我一閨蜜諮詢過,很專業也很靠譜,是一家權威諮詢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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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14:08:29

可以幫助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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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12:05:41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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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06:03:10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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