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有很多人對這個問題覺得疑惑,情侶之間分手後還需要不必做朋友?
針對這個問題,一部分人說: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只有老死不相往來。也有的人說:分手後還能夠做朋友,或許還能夠做真心朋友。
之上的2個回答,都是有分別的看法。但我覺得說的不全對,都不全錯。我用本身的歷經而言:如果你喜歡一個人,分手後大家還能夠做朋友;如果你愛一個人,那麼分手後就老死不相往來吧!
為何喜歡一個人分手後還能夠做朋友,由於喜歡沒愛,喜歡僅僅一種敬仰,一種賞析,喜歡僅僅喜歡另一方的亮點,喜歡另一方的優勢,你卻沒有喜歡另一方的缺陷,沒喜歡另一方的黯黑,沒有喜歡另一方的所有。
但是,愛不一樣啊!我愛她,愛上了她的驕縱,愛上了她的有缺憾,愛上了她一切,我喜歡的是她的所有。
假如要提出分手,我怎能見到你的快樂並不是我給你的,我怎麼又能見到你不開心的模樣,為啥沒能讓你開心,給你幸福的一個家?
我愛她,期待她的開心快樂就是我給的。假如確實要提出分手,那麼大家就不必聯絡了,把這種愛安葬在心裡,你走了,這種愛就去世了。
喜歡一個人,很單純性,便是喜歡她的好,喜歡她的笑,沒有像愛那般深入,也不會對這類好印像毀滅,因此喜歡是能夠長期的。就算你見到她擁有幸福快樂,你依然會再次賞析她,會祝願她,期待她翻過越好。
如果你也愛一個人,那麼你要勤奮給她幸福快樂。如果你喜歡一個人,請不要打攪她,默默地的祝願,就是你最好是的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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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