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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情感問答:
已經分手了,還糾纏不清的人,值得同情嗎?
當一個人不再愛你時,糾纏並不是執著!愛情就是相愛時真心實意,分手後各自安好。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不要一味糾纏,追求所謂的答案是毫無意義的。
02愛情可能因為感動而在一起,但是絕不會因為同情而複合!
愛情來的時候,可能很新鮮也很刺激,當初一個浪漫的表白可能就能感動到天塌地陷,也可能因為把感動當成了愛情而選擇一起。
愛情走的時候,一定是有不可調和的矛盾的。畢竟你們嘗試過,努力過,一起交往過。不管是因為性格不合,還是因為三觀差異,或者因為情感變化,甚至物質利益。最終原因都是因為你們沒有了愛情,或者即使有,但是並不能把愛情當作最重要的存在。
既然不再相愛,
何必還要糾纏?
也許有不甘,也許有留戀,但是單方面的情感在愛情里是最不值錢的付出。糾纏是為了什麼?為了挽回愛情?還是為了尋找一個分手的答案?不管因為什麼,都不值得這麼做。
也許對方會感到慚愧,甚至感到心疼,畢竟曾經愛過。但是,相信我,一定沒有感動或者心動。反之,更多的是無奈,反感,甚至討厭!對於一個已經不愛的人來說,想要重新找回那份感情真的很難!
分手後,一定不要糾纏不清!給自己留點尊嚴,也給對方留點情面!如果還有愛,你能回來,我還等待。你若遠去,我也同樣祝福!
卑微挽回不了愛情,同情也綁不住人心!即使分開,也要瀟灑一點,自信一點,糾纏並不是執著,更不是愛情!
往後餘生,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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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真的給我們很多幫助,特別是對愛情懵懂無知的年紀,可以讓我們有一個正確的方向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