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家暴,女性不該再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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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4031字,預計閱讀時間為6分鐘

11月25日,是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

這一天,知名仿妝博主宇芽發了一條「我被家暴了」的微博,同時附上了自己被家暴的佐證視頻和自己與這次家暴事件相關人士的採訪視頻。

一時間,「宇芽被家暴」登頂微博熱搜榜,話題到了第二天依舊居高不下。

反對家暴,女性不該再沉默! 微博@宇芽YUYAMIKA

身為醫生助理,平時最關注的話題就是婦兒群體話題,宇芽的微博視頻我看了三遍才看完,真實的畫面,血淋淋的事實,只感到心驚膽戰、義憤填膺!

第一次暫停是電梯裡,赤膊男子拖拽着瘦弱的女子,女子強烈反抗,最終還是被拖走了,我不敢想象拖走後畫面外是怎樣的殘暴和痛苦情形,細思極恐......

第二次暫停是在宇芽描述自己最後一次被家暴的畫面:她被施暴者陳鴻狠狠往地上一摔,渾身動彈不得。聽着她的描述,我的一顆心緊揪,身上的汗毛瞬間豎了起來,這哪裡是愛人啊,分明是殺人奪命的暴徒!

在宇芽勇敢發聲後,陳鴻曾經的前任紛紛聯繫了她:

原來,陳鴻一方面對前妻、前女友一貫洗腦、精神施壓、壓榨,不僅家暴,在離婚、分手後還造謠誹謗,詭辯事實,另一方面陳鴻又在網上不斷為自己塑造形象、人設出一個積極上進有才華的好男人......

整個事件,略感安慰的是,除了陳鴻的前任,宇芽得到了絕大多數網友的支持,網友更是紛紛表達了自己對宇芽的同情和對陳鴻的憤怒!

還有少數同樣遭到家暴的網友受到鼓舞,勇敢地站了出來,說出了自己的遭遇:

看着網友們的評論,我突然回想起4個月前,偶遇的一位孕媽媽。

那天我照常在門診協助醫生服務患者,快到中午時,診室進來了一位戴着口罩、身穿藍色長袖襯衫的孕婦。「那麼熱的天居然穿長袖?」雖有些疑惑也沒多想。

看診結束時,她小心翼翼地問醫生,如果不小心摔倒或受到刺激,會不會影響到寶寶。

當劉醫生問起摔到哪裡,具體是怎麼摔到的。孕媽閃爍其詞,異常緊張不安,支支吾吾說自己不小心在家摔了一跤,很怕會傷到寶寶,說着眼淚卻如雨點,不自控地滑落。

劉醫生見狀,先安撫了她的緊張,告訴她這次產檢的結果顯示寶寶很健康,沒什麼異常。孕媽媽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緒,道了謝離開。看着她哭紅的眼睛,劉醫生不太放心,讓我再去勸勸孕媽媽,不要太激動。

我扶着孕媽媽出診室,還沒開口,她就問我:「你能跟我聊聊嗎?我有些問題不好意思問醫生,你可以和我聊一下嗎?就我們兩個人。」

於是,我將她帶去了專屬醫生診室。正好是中午時間,診室沒什麼人,我將門關上後,問:「這裡現在只有我們兩個人了,您剛剛說您想跟我聊聊,是關於摔倒的問題嗎?」」

她聽到我的話,低下頭。見狀,我有些內疚,以為自己說錯話間接傷害了她,連忙說道:「對不起,我是不是說錯了什麼?」

「不,不是的,」她眼睛通紅地抬起頭,「我其實不是摔倒了,而是被打了……」最後一句話打開了她眼淚的閘門,我連忙掏出紙巾遞給她。

「謝謝你,真不好意思。」她摘下口罩,邊哭邊說。這時,我才看到她左邊的臉頰有些腫和微微的青色。

擦乾眼淚後,她開始跟我講述身上的傷是怎麼來的:

幾個月前,她奉子成婚。男方婚前一直很體貼,時不時地會送花、送禮物給她,她一直認為自己是找對人,嫁對郎了。

但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她沒想到曾經親密的身邊人有一天會變成魔鬼。

一個月前,他們因一件小事吵了起來,吵着吵着,男方突然狠狠地扇了她一巴掌,在她還手後更是直接掐上了她的脖子,差點沒把她掐死!不僅如此,他還揪着她的頭髮,「哐哐」地往牆上撞。

「他當時就像電視劇里殺紅了眼的瘋子一樣!我不斷地掙扎,求饒,他都沒有回應,打我的同時還說了一堆不堪的話。」見她情緒越來越激動,我連忙用手撫了撫她的背,安慰她,讓她不要激動。

「我力量太弱了,根本沒辦法反抗,中間我想報警,手機也被他搶走摔在地上。後來他終於打累了,停下了。警告我不准報警後就摔門出去了。」

男方走掉後,她十分擔心孩子的狀況,坐在冰冷的地上摸着肚子,數胎動。好不容易確認胎動正常,她才拖着疲憊的身體去處理傷口。

第二天,男方不知道從哪裡回來了,向她下跪、扇自己耳光,使出了渾身解數來挽留她。

「我也是心軟,念他是第一次,就想給他一次機會。」

事實證明,心軟並不能解決家暴的問題,不然我也不會遇到她。

「昨天他又打了我……他就是吃定了我懷孕了不會離婚。我是捨不得孩子,但我對他、對這個家已經失望透了,我甚至懷疑,照這個狀況下去,有一天他會親手把孩子打沒了……」

「我想離婚!但我不知道離婚後,肚子裡的孩子該怎麼辦?朋友親人那裡我還不敢跟他們說這件事,一個人也不知道跟誰傾訴。剛剛在醫生那裡,我也下意識地不敢開口……但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這才拉住了你……」

「您不敢或不好意思跟別人提,我都能理解。但是,如果您身上還有傷口沒處理好,一定要處理,這個不能因為您不敢提就不處理哦。不止是骨折或者嚴重挫傷需要處理,軟組織的損傷也要及時處理,一些軟組織損傷很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後果的。您身上的傷現在怎麼樣?」說到有傷,我很緊張。

她右手下意識摸了左肩,可能是男方推倒她時撞到的地方:「已經不痛了,應該沒大關係,謝謝你。」

「沒事就行,傷口要及時處理,還要多關注胎動。」她點點頭。

我繼續說道:「既然您還沒想好怎麼處理,最重要的還是先好好養胎。

基於您目前現在所處的環境十分不利於胎兒成長,家暴行為和過度的精神刺激都可能會導致意外流產,所以,我建議您還是換個環境,好好養胎。

還有,懷孕過程中,母親的情緒是和寶寶同步的,孕媽心情低落、悲傷和受到驚嚇時,肚子裡的寶寶也在傷心……剛剛您在診室哭,其實寶寶也在一起難過。所以,您看是不是需要疏導和管理您現在的情緒,找家人朋友多聊聊,或者找心理醫生諮詢。

您說您想離婚,我是支持您的,畢竟「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您千萬留意,那就是辦理離婚手續前,一定要取證,報警記錄、驗傷證明、證人證言和視頻語音等等,可以證明您受到了家暴的證據。這些證據可以幫助您得到法律的支持,拿回您應得的財產與賠償。」

她聽得很認真,邊聽邊點頭。沉默了一段時間,她道別離開了。

臨走前,我主動和她交換了聯繫方式,讓她有任何問題都可以聯繫我。

過了一段時間,她微信聯繫我,她又一次被打後選擇了離婚。只是孩子的情況,她沒提,我也沒問,只是隱隱的擔憂。

很多人可能會想:怎麼可能有人那麼傻,被打了也不跑?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性格太過懦弱!

但事實是,在我們看不到的地方,女性依舊是弱者,苦於各種原因,在被家暴後依舊選了沉默、忍耐……

據全國婦聯統計,我國2.7億個家庭中,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過家暴。

同時,戀愛同居關係中的暴力也屬於家暴(宇芽雖然沒和陳鴻結婚,但她也是被家暴),由此看來,被家暴的女性遠遠不止8千萬。[注1]

家暴可能比想象中的更普遍,而被施暴者也比我們想象中的更沉默。

被施暴者並不傻,她們之所以選擇沉默,主要有以下原因:為孩子着想、被施暴者恐嚇、經濟不獨立、擔心被外人嘲笑等等。

另外,許多施暴者往往會在事後表現出深深的悔意,祈求對方原諒。被施暴者往往因此心軟,甚至會天真地認為對方會為了自己而改過自新。

宇芽就是這樣,她以為陳鴻的那四次下跪是真的,誓言也是真的,所以一次次心軟,原諒了對方。同理,那位孕媽也是一樣。

面對家暴行為不再沉默,具體該怎麼做:

1、被家暴後怎麼處理

被家暴後第一時間報警,和及時去醫院處理、治療傷口。任何傷口都不容忽視,尤其是懷孕中的女性,遭遇家暴後一定要及時到醫院檢查。

身體的傷處理好後,心理的傷也要處理和治療。被家暴後的心理輔導、精神治療可以幫助被施虐者更快地走出陰影。

取證和報警、治療同等重要!很多發生家暴的離婚案件中,很多人就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而無法獲得賠償。

取證可以從幾個方面入手:

報警,留下報警記錄;

遭受家暴時偷偷錄下視頻、錄音;

被家暴後,對施暴現場和自己身體受傷的部位進行拍照和錄像,並去醫院治療時,保留就診記錄;

發生家暴後,對方求情時寫下的悔過書、保證書......

*更具體內容可諮詢律師等相關人士

2、對家暴「零容忍」

一旦發生了家暴的情況,千萬不要容忍!宇芽和那位孕媽就是容忍了對方第一次的暴力行為,才會不斷地重演悲劇。

因為家暴真的只有0次,和無數次。

遇到暴力行為,千萬不要給對方第二次機會,你給的那次機會,往往會變成推你掉入人間煉獄的手。

3、尋求他人幫助

一份研究顯示,超過70%的家庭暴力謀殺是發生在受害者結束這段關係之後。

受害者的離開,可能讓施虐者變得更瘋狂且毫無顧忌。他們可能會對受害者進行長期的跟蹤;恐嚇受害者及其家人、朋友;到受害者的公司騷擾對方......到最後,甚至可能謀殺受害者。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家暴受害者被施暴後不立刻離開施虐者,反而選擇沉默和容忍。就是因為她們害怕,怕離開施虐者後更危險!

但實際上,沉默是家暴的共犯,因為家暴只能活在沉默中。

家暴因被施虐者沉默而得以延續,也因被施虐者的沉默而變本加厲。因此,只有當被施虐者不再沉默、勇敢發聲的時候,家暴才能得到應有的懲罰!

被施虐者千萬不要覺得「家醜不可外揚」。家暴不是家事,而是違法犯罪事件。被家暴也不是被打的人的錯,該被譴責的是施虐者!

所以,被施暴者遭遇家暴時,一定要向他人求助,家人、朋友都會是你堅實的後盾。同時,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尋求法律幫助;向公安機關報案,請求警察制止暴力並申請傷情鑑定;如果需要離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並提交被家暴的相關證據。

面對家暴,我們都不該畏懼與沉默!

所以,大家謹記這三點:1、被家暴後一定要及時報警、治療和取證;2、不要重演悲劇,對家暴「零容忍」;3、家暴只能活在沉默中,對家暴勇敢說「不」,向他人尋求幫助。

關於家暴話題,您是否也有想分享的觀點或故事呢?歡迎到留言區分享。

注1: 2016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附則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

如果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方打人雖不屬於家暴。但是可以依據《侵權責任法》追究對方的民事賠償責任。

編輯:醫生助理小林

*本文部分圖片來源於網絡,侵刪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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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 13:05:41

老師真厲害,耐心而又理智的去幫助受傷的人,文章寫的讓人很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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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20:12:05

求助

頭像
2023-11-20 08:11:18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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