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在一起,如果對方和你的分開只是簡單的感情受創的話,恢復起來其實真的不難…不爽一陣就過去了,一代新人勝舊人;而且對方如果找好新人了再和你分手,連不爽的過程都省略了。
一直在思考分手之後真的就那麼難複合嗎這個問題。歸根結底就是如果支持你們兩走在一起的只有感情和感覺,那麼分手成本太低。「她和你分手會難過一陣」,實話說這根本不算分手成本。
很多人挽回前任的方式往往採用死纏爛打,賭氣冷戰,堅持討好獻殷勤,找朋友父母勸說,甚至直接看緣分等錯誤方式,導致情況越來越糟!
我覺得要是真的想複合,首先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先要明白你們為什麼分手。是你做的不夠好還是因為她的原因,你要分析清楚以後再決定追回的方法。維護長期關係的核心,其實不是考慮如何讓她更喜歡我,而是如何讓她更需要我。喜歡是暫時的,需要卻是長久的。
很多時候我們的專注點放在——我要如何展示自己,如何承諾我會怎麼怎麼樣,而分手後,你更應該是去想:她的經歷導致她需要的是什麼?
長期關係中,你就是她親近的人之一,所以你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去了解她。也只有你發現了她內心隱藏的需求,並且讓她感覺到——這個需求只有你能夠幫助她、滿足她時,那麼你也會更加容易的讓她離不開你。
希望大家都能追回那個你離不開的前任吧。小編我也要去追回我的女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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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東西感觸很深,對情感上幫助很大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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