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男子入室殺害獨居女子,偽造現場逃匿,落網後稱:我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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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兩個物體接觸,會產生轉移現象。既會帶走一些東西,亦會留下一些東西。」

———艾德蒙·羅卡

2019年,男子入室殺害獨居女子,偽造現場逃匿,落網後稱:我愛她

此案發生於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

男子上班歸來,發現妻子離奇死亡。死者死後神色安詳無外傷,而且家裡值錢的東西的東西都在,房屋乾淨整潔並無打動的痕跡。看似自殺的背後,經過警方細心勘查,蛛絲馬跡逐漸浮出水面,竟牽出一樁驚天陰謀。即便犯罪分子一時僥倖逃脫,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兇手鋃鐺入獄。

正文

2019年12月13日,烏拉特前旗城郊派出所民警接到一起人身死亡報警案。只見報案人神色慌張,說話語無倫次。

到派出所報警的人自稱王明,本地人。

王明報案現場

王明告訴警方,自己平時都在鄉下打工,只有周末才回到城裡的家中。

12月13日這一天,星期五,他臨時到城區辦事,就順道提前回了一趟家。

到家後,他發現妻子李菲躺在床上,想要叫醒妻子時,卻發現她一動不動,全身冰涼,已經氣絕身亡。

根據現場的情況來看,王明判斷,李菲是自殺身亡。

那麼,李菲的死因到底是什麼呢?這件事的真相如何?

王明和李菲的家位於某小區一棟居民樓的四層,民警一邊開車快速向現場駛去,一邊再次跟王明了解了他的家庭情況。

王明告訴民警,妻子李菲沒有工作,主要在家照顧孩子,他每周只有周末才有時間回家一趟。

小別勝新婚,所以他每次都特別珍惜和妻子見面的時光。

生活上,雖然兩人吵吵鬧鬧,但哪有不吵架的夫妻。吵鬧過後,他們彼此的感情卻很好。

最近他倆又吵了一架,但這次吵架也和平常無異,也是一些瑣事。

每次吵完後,王明隨即就後悔了,他總是第一時間向妻子道歉。為了讓妻子消氣,他在工作期間每天都會給妻子發信息,但這一次,妻子對他卻對他愛搭不理。

於是,他趁着來城區給老闆買東西的機會,順道回家看看妻子。可沒想到,發現妻子躺在床上,竟然一動不動。

經過初步觀察,民警發現,王明家的門窗完好無損,都沒有被破壞的痕跡,屋裡也沒有被翻動的痕跡,這說明現場應該沒有陌生人出入過。

而且,李菲身上沒有外傷,她似乎是主動躺在床上,安靜地走向死亡的。

王明也告訴民警,妻子李菲之前的確流露過輕生的念頭。

李菲真的如王明說的那樣,是自己喝藥身亡的嗎?她為什麼要自殺?誘因難道僅僅是因為跟丈夫發生過口角?

雖然王明認為,妻子肯定是自殺身亡的。但這一次,經驗豐富的民警卻隱隱產生了一種不一樣的感覺。

隨着現場勘查的進一步展開,警方越來越覺得現場十分蹊蹺,有很多看似合理的布局卻又透露出非常矛盾的線索。

到達現場的民警被分成了兩組,一組圍繞中心現場對周邊的鄰居進行走訪,同時調查李菲的社會交往情況;而另一組民警,則迅速展開了現場勘查工作。

很快,民警找到了幾個李菲的朋友,李菲的朋友向警方反映,李菲最近一段時間情緒很不穩定,似乎是為感情的事而苦惱。

但是,她們並不知道李菲到底遭遇了怎樣的感情困擾,她們曾問過李菲,但李菲總是含糊其辭,欲言又止。出於個人隱私,她們便沒再繼續追問。

那麼,困擾李菲的這個感情危機到底是什麼?是否跟他的丈夫王明有關呢?

經過對現場的初步勘查,民警在房間的垃圾桶里找到了已經空了的藥盒。

經核實,這是一種治療精神類疾病藥品的包裝盒。

經過調查,民警得知,李菲曾經患有抑鬱症,但經過治療,病情已經好轉。

曾經給李菲看過病的醫生還提到,雖然李菲有服用抑制精神類疾病藥物的習慣,但是這些藥品每次配發的數量都有限,即使過量食用,也很難造成死亡。

警方認為案件有異常,必須要進行解剖。

但這一想法立即遭到了丈夫王明的拒絕。

王明為什麼不同意警方對妻子李菲的屍體做進一步的解剖觀察?民警此時無從得知他內心的真實想法,只能盡力去勸說他。

很快,警方的另一個發現,更直接印證了這一點。

經過調查,警方得知,李菲雖然酒量不大,偶爾也會喝些啤酒,但煙卻是從來不碰的。

煙灰缸里赫然殘留的煙頭表明,案發那天,家裡應該有其他人出現過,而這個人到底是王明還是另有他人,警方還需要進一步調查。

細心的民警還有一個重大發現,李菲的衣服和頭髮明顯經過了整理,這是她自己整理的,還是有人給她整理的?此時,民警也不能做出準確的判斷。

綜合種種異常來看,警方覺得,李菲很有可能死於他殺。

隨着勘查的繼續深入,警方發現了更可疑的地方,李菲錢包中的現金和家裡的財物都沒有丟失,但她的身份證、手機和鑰匙卻消失不見了。

經驗豐富的民警意識到,這起案件並不簡單。

如果真是圖財,兇手不會遺漏那麼明顯的錢包和金銀首飾。

基於上述可疑因素,有民警提出了一個猜測:兇手整理好李菲的衣服和髮型,很可能是在偽造現場,他的作案動機並非為財,而是另有目的。

這也說明,兇手作案之後,還冷靜地清理了現場,完全沒有慌亂的跡象。

警方認為,這名兇手的身份並不簡單,他要麼是死者的熟人,要麼是有前科劣跡的慣犯,才會有這種偽造現場,阻止警方偵查的舉動。

經過詢問,王明說,他沒有拿走這些物品,並提醒民警,問問家裡的孩子有沒有拿走,因為孩子平時是和李菲住在一起的。

那麼真的是孩子拿走了這些物品嗎?

李菲的兒子告訴民警,他並沒有拿母親的證件、鑰匙和手機。他清楚地記得,離開家之前,他還看到這些物件就在母親的手裡。

那麼,李菲如果真的是他殺的話,嫌疑人是誰?案發當天,李菲的丈夫王明本應該在工作的地方,卻意外出現在了家裡,而且,他一再堅持妻子李菲是自殺,反對屍檢,王明會是嫌疑人嗎?

經過耐心的溝通,王明這一邊終於有了進展,他同意了警方對李菲的屍體做進一步的檢查。

在等待法醫檢查結果的同時,警方的相關走訪工作一直在進行。

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另一個關鍵線索的發現,讓案情更加撲朔迷離。

李菲的兒子向警方透露了一條重要線索,就在案發當天,李菲告訴他:「今天可能是媽媽送你最後一趟了,媽媽有危險,你趕緊去奶奶家裡住吧!」

而且,母親並沒有親自送他回奶奶家,而是讓他獨自坐公交車回去,這是以前從沒有過的情況。

很快,法醫的檢驗結果出來了。

結果顯示,李菲的胃內容物里並沒有藥物成分。而且她的頸部、甲狀腺後壁有大量的出血,舌骨已骨折,器官伴有大量黑色淤血,肺組織和心臟表面也有大量的出血點。

警方據此判斷,她的死亡原因是機械性窒息死亡,那麼,這就是一起兇殺案,案件的性質一下子發生了轉變。

法醫根據屍檢報告推測,李菲的死亡時間,應該是案發當天的中午11點半到下午3點之間。

警方調查發現,在案發的這段時間,王明還在鄉下工作,並沒有回到家裡,他有不在現場的證據。

王明的作案嫌疑被暫時排除了,當得知妻子李菲死亡的大致時間之後,王明給民警提供了一個新的情況。

他曾在這段時間之後,接到過妻子手機給他發來的信息。

「不要打電話了,我心情不好,讓我靜靜!」

這下子案情更複雜了。可接下來有民警提出,這很可能是一個陷阱。

警方判斷,發送這些信息的人應該不是李菲,很有可能是案件的嫌疑人故意拿李菲的手機發送的,目的就是為了混淆視聽,掩蓋自己的行為。

那麼,這個人究竟是誰?他又為何如此煞費心機,偽造案發現場?烏拉特前旗警方從事刑事偵查工作這麼多年,從未見過如此狡猾的對手。

但再狡猾的狐狸,也鬥不過精明的獵手。很快,警方就有了收穫。

根據之前掌握的線索,被害人李菲很可能是認識嫌疑人的,並因為某些事情,受到了嫌疑人的威脅。那麼,嫌疑人來李菲家的時候,就很可能會被小區周邊的監控視頻記錄下來。

隨即,辦案民警進一步擴大勘查範圍,以被害人家所在的居民樓為中心,查找了周邊所有的公共視頻。

在公共視頻中,民警發現,案發當天的上午10點多,一名男子手提一袋垃圾,從李菲家所在的樓棟里走出來。

在視頻中,民警發現,李菲和這名男子之間的行為、動作都顯得很親昵,她和這個男人是什麼關係呢?

大家紛紛猜測,難道這兩個人之間有什麼不為人知的關係嗎?會不會是一場情殺案?周圍人的質疑,讓李菲的丈夫王明承受了前所未有的精神壓力。

經過李菲的閨蜜辨認,出現在監控視頻中的男子正是和李菲交往密切的那個人。

她們還告訴警方,李菲帶着這名男子和她們吃過幾次飯。她們也是從兩個人的言語動作中,猜出了她們的關係很曖昧,但是,她們並不知道這名男子叫什麼,也不知道他是哪裡人。

綜合所有勘查情況,警方做出一個大膽推斷:兇手很有可能就是視頻中的男子。

可這一切只是推測,必須有證據證明,民警必須儘快找到他。

警方擴大了排查範圍,查找烏拉特前旗所有的公共場所,以及嫌疑人可能隱藏的每一個地方。

最終,民警在一家賓館裡發現了該男子的蹤跡。

民警迅速趕到這家賓館,卻發現男子已經離開了。

連房都沒有退,嫌疑人就這樣消失不見了。

他究竟去了哪裡?他跟被害人李菲之間有着怎樣的恩怨情仇?

經過調查,民警很快就掌握了視頻中嫌疑男子的身份信息。

張浩,離異,烏拉特前旗本地人,靠送外賣維持生計。

民警隨即找到了張浩的父親,得知他已經有好幾天沒有回家了,對他的突然離家也很驚訝。

張浩父親告知民警,在張浩三歲的時候,他和張浩的媽媽離婚了,張浩從小就不愛學習,小學畢業後就開始四處打工了。

他還告訴警方,張浩和李菲曾經處過一段時間對象。

當年談戀愛時,本已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但因為雙方父母的反對,最終兩個人還是分手了。

之後,兩人各自組立了家庭,從此便失去聯繫。

李菲的丈夫告訴警方,李菲和張浩雖然之前有認識,但據自己了解,他們之間平時沒什麼接觸,更別說什麼矛盾了。

那這一次,他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背着丈夫張浩偷偷開始聯繫的,他們到底產生了怎樣的矛盾?警方只能從張浩那裡找到答案。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經過警方的不懈追擊,終於迎來轉機。

2019年12月15日凌晨,警方得知,張浩藏匿於呼和浩特市,他們立即啟動抓捕行動,並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張浩。

落網後,面對證據,張浩起初表示毫不知情,但一番追問之後,他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為。

張浩告訴民警,他曾經想過去看了自己的母親之後,就拿着買好的毒藥,再次返回李菲家,用鑰匙打開房門,和李菲死在一起。

他和前妻結婚沒多久,就發現彼此性格不合,不久後他們便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處於單身狀態的張浩,愈發的思念起了前女友李菲的好,但無奈,兩人早已失去聯繫,她只好把思念藏在心底。

但2018年7月,那次偶然的相遇,還是讓彼此在心中都感到很興奮,在見到李菲的那一刻,張浩思念的洪水就像被炸開了個口子,噴涌而出。

儘管自己明知李菲有家庭,張浩知道自己的想法是不對的,但他還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立即重新追求李菲,並開始了一段不正當的關係。

為了和李菲相處,只要是李菲喜歡的東西,張浩都會毫無怨言地給她買下來。但他微薄的收入根本不夠兩個人平時的花銷。

每次錢花光後,張浩都很苦惱,絞盡腦汁地想了又想,他想到了銀行。於是他開始了無止盡的貸款——還款——再貸款——再還款模式,反覆循環,這讓張浩承擔了很大的經濟壓力。

可他萬萬沒想到的是,在他告訴李菲自己因為兩個人開支無奈貸款的事實後,李菲竟然因為他欠了很多錢,就覺得跟他在一起沒有安全感。

對此,張浩很失望。

他為李菲付出了時間、金錢和感情,最終換來的卻是李菲一句輕飄飄的沒有安全感,他實在接受不了。

被愛情沖昏頭腦的張浩覺得,李菲提出分手的真正原因,是她又找了一個新的男人。

滿滿的控制欲讓他失去了理智,既然想要的得不到,那就讓毀滅還原這一切吧!

他威脅李菲,如果李菲同他分手,那麼他會掐死李菲後再自殺。

張浩的威脅,兩個人的爭吵,讓李菲逐漸疏遠了他,但這並沒有讓張浩就此放手,他反而更加頻繁的聯繫起李菲來。

2019年12月12日,張浩在賓館開了房間,他準備接出李菲,和她促膝長談一番,以此挽回李菲的絕情。

然而,當天晚上,張浩受朋友之約赴會,他便帶着李菲母子一同前往參加朋友的聚餐。

到了晚上八九點,李菲讓孩子先回了家,兩人一直和朋友吃飯聊天到很晚。

之後,張浩和李菲步行走回李菲的家中,並沒有去賓館。

回家後,兩個人因為分手的問題,吵了一個多小時,但最終還是沒吵出個所以然。

夜已深,李菲擔心吵醒孩子,二人便停止了爭吵,張浩累的就地倒頭大睡。

第二天一大早,李菲就叫醒了孩子,並將孩子送回爺爺奶奶家。而張浩則出去買了酒,又回到了李菲家,她想再次和李菲說清楚兩個人的事情。

然而,聽到李菲執意要分手,張浩心裡的怒火愈發不可收拾。

他氣憤地告訴李菲,只有兩條路可選,一條是兩個人繼續一起,另一條就是他把李菲殺了。

面對張浩的威脅,李菲沒有示弱。

「女神」的無情徹底激發了張浩的暴力行為。邪念一起,他便拿出雙手,將邪惡的魔抓伸向李菲的脖子。

動手之後,張浩不停的吸煙、喝酒,但是,無邊的恐懼依然在他的心裡蔓延。

當李菲死後,他極力地清理了現場,並拿着李菲的手機,給王明發了一條心情不好的短信,偽造成李菲想不開自殺身亡的假象。

回去之後,張浩還是忐忑不安,他到附近的超市買了一瓶老鼠藥,打算去自首,可後來又想起了自己心中掛念的親人,他猶豫了。

當他走到包頭去看望自己母親的時候,到家門口的那一刻,他退縮了,他覺得自己沒臉再面見母親。

心裡一橫,乾脆不辭而別,連家人都沒有打過一個招呼,便倉皇離開了包頭市。

張浩輾轉逃到了呼和浩特,投奔了一個他關係很好的朋友。

在逃跑的日子裡,張浩每天提心弔膽,惶惶不可終日。

警方詢問過程中,張浩提起李菲,多次聲稱「我愛她」。但最終,張浩還是承認,自己對於和李菲這段不正當的感情,他心裡全是悔恨。由於自己的偏執與冷酷,最終導致了禍端。

真相大白後,王明倒吸了一口氣。

他原本以為妻子是由於與自己爭吵,一時想不開而自殺身亡。多少天來,他茶不思飯不想,他陷入深深地自責中,倘若自己不與妻子李菲爭吵,那這一切是不是就不會發生了?

但得知真相後,這也給王明帶來了不少的創傷,妻子李菲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與前男友王浩好了一年多,而自己竟沒有一絲察覺。

但無論如何,逝者已逝,活下的人還得繼續向前看。

回顧整個案件,王明和孩子恐怕是最無辜的了。這種情況下,王浩的刑事責任問題肯定毋庸置疑。但面對李菲的死亡,李菲的家屬該怎樣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從本案來看,應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根據《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155條等相關規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張浩應當被害人家屬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食宿費等費用。

同時,依據法律規定,喪葬費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6個月的總額計算。

死亡賠償金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準,按20年計算。

撫養人生活費,被害人撫養的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孩子年滿18周歲。如果被害人還有其他需要撫養的人的,例如被害人的父母,也需要進行賠償。

張浩說,他從沒想到李菲真的在自己的手裡沒有了氣息。他終認為,如果不是李菲執意分手,兩個人就不會走到無法收拾的地步。

但張浩卻沒有想過,他們這一段所謂的感情的開始,本來就是個錯誤。在錯誤的基礎上,他還不知悔改,而是繼續累加了偏執和糾纏,讓一切都變得不可收拾,所以悲劇的發生並不偶然。

而李菲至死可能都沒弄明白,口口聲聲說愛的這個男人,竟親手將她送上了黃泉之路。

最後,@以案普法在這裡警告所有像張浩一樣為情所困的人,凡事都不要強求,緣去則散,魚死網破終將害人害己!只要真誠相待,一定會碰見只屬於自己的愛情。扭曲的心理和過強的占有欲,只會讓自己誤入歧途,最終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到那時便悔之晚矣。

東西若丟,則方圓百里。愛情若丟,則天涯海角。

@以案普法也警告所有像李菲一樣的女子,擦亮自己的真的眼睛再交付自己的感情,珍惜眼前人,不要因為貪圖一時新鮮而斷送一段美好的愛情!

一向年光有限身,

等閒離別易消魂,

滿目山河空念遠,

落花風雨更傷春,

不如憐取眼前人。

———晏殊

來源 以案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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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8-09 07:08:27

挽回一段感情就是挽救一個家庭。

頭像
2024-07-06 20:07:53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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