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讀者來信:
木子李:
和前男友因為工作關係,最終成為情侶,交往三個月後,我們同居。兩年後,他離開了我,因為生活瑣事的爭吵。他離開我之後,我發現我懷孕。
我當時就覺得孩子是無辜的,就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把孩子生下來。
和前男友重逢已經是五年後的事情了:他身邊站着他的老婆,他懷裡抱着他的孩子,而我依然單親媽媽。
他也看到了我們的孩子,他以為我也有了新的家庭。
我不是一個喜歡糾纏的女人,所以,這輩子都不會對他說出孩子的真實身份。
和他當初同居,是我心甘情願的;把孩子生下來,也是我心甘情願的。
自己的選擇,自己就應該承擔後果。
木子李編後語:
在你和你前男友分手後的這些年,你活得累嗎?又或者,你渴望重新收穫一份愛情嗎?
我相信,至少在某個瞬間,你渴望有一個肩膀,可以讓你靠一靠。
當初決定把孩子生下來,可能兩個原因:1)依然愛着;2)衝動的產物。
再次見到你前男友,肯定不再有心動的感覺,充其量就是覺得他是你孩子的親生父親。
其實,曾經相愛的兩個人一旦走散,時間就會沖淡愛的餘熱,最終形成看到對方不再關乎痛癢。
又或者,當你面對負累的時候,也曾在某個瞬間覺得孩子是你的負擔,但是,母愛的釋然,又會讓你更加疼愛孩子。
會有一種人:真正愛過一次之後,就不會再愛第二次了。
所以,她們願意一個人生活,或者帶着孩子生活,不再婚姻重組。
你現在,應該可以應付你和孩子的生活,否則,你肯定會考慮給孩子找個繼父。
無需用別人期許的生活軌跡去經營自己的生活,只要自己開心就成。
希望你永遠堅強。
當然,如果能遇到讓你有衝動結婚的人,可以考慮婚姻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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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我就在老師的指導下走出了感情的誤區,真的很不錯!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