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倒追男神我上他家蹭飯,回家跟異性聚餐時他卻說:我吃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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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內容為虛構故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1

林初給男友歷盛至打電話,「我已經搬好家了,周末有空你就來參觀參觀我的新窩吧!」

電話那頭語帶懷疑,「這麼快?不是今天才說剛開始找新的住處?」

故事:倒追男神我上他家蹭飯,回家跟異性聚餐時他卻說:我吃醋了

明明今天早上,林初才在電話里抱怨房東逼遷,或許接下來的一周都得住在經濟酒店裡。

「的確是個新住處,環境很不錯,我給你發地址。」

林初今天累壞了,躺在床上,兩隻腳似乎不是自己的,如果今天不跑那一公里,或許不會疼成這樣。她開始擔心明天的品牌面試,還能不能走秀。

掛了電話,她在浴室里折騰,把浴缸注滿了水,脫掉衣服整個兒泡了進去。

窗外就是這個城市最璀璨的夜景,沿江高樓燈火通明,霓虹閃爍。

她的新住處是一套頂層複式,這一間帶着獨立衛生間的房間就是她新的天地。

她有一個合租者,哦不,應該說是這套房子的主人,王貞怡,一個嬌滴滴的大小姐。林初認識她不足一小時。

王貞怡知道她「流落街頭」,於是果斷地把她帶了回來,為自己招徠了一個租客。房租五千元,在這個地段這種配置的房子,便宜得只需林初給個零頭。

王貞怡是念在林初跑了兩條街,最後幫她把手提包從竊賊手上搶回來,而作出合住的決定。

她沒有想到林初竟然可以跑得比身材高大的竊賊還要快。

「我練了差不多十年的短跑,還參加過比賽。」

王貞怡看着眼前身高接近一米八的林初,身材消瘦健美,單眼皮襯得一練英氣,輕輕喘氣,手裡拿着一張租房廣告。

「你在找房子?」王貞怡指了指林初手裡的廣告紙。

林初點點頭,「被房東臨時爽約。」

王貞怡拿着林初在幾分鐘前剛幫她追回來的香奈兒古董手提包,轉念對林初說:「我正在找一個室友,你有沒有興趣?我家就在這附近。」

爾後,王貞怡開着她的車,幫林初把行李一起搬到了這個城中心的公寓裡。房子比林初想象的要大要豪華,不可能是五千元租金一個月的房子。

王貞怡不過二十五歲上下,但是看得出來,吃穿用度都是選擇了最好的。王貞怡輕描淡寫,「都我爸支持。」

回到公寓後,王貞怡把樓下的客房分給了林初,而她的房間則在樓上。兩人各自回房後,林初再沒有聽到其他的聲音。

直到第二天林初急急忙忙出門去面試,才看見王貞怡穿着粉色的睡袍出現在客廳里,優哉游哉地捧着透明玻璃杯喝着清水。

「這麼早出門?」王貞怡問林初。其實已經不算早了,朝九晚五工作的上班族早已經坐在辦公室里了。

「今早得面試。」林初對她說,昨晚還沒有來得及交底細,於是她主動補充,「我模特,今天有品牌的面試。」

王貞怡祝她好運,接着轉身上樓。

看得出來她並沒有早晨出門上班的跡象,林初想,或許她並不上班,有這樣的經濟條件,已經不需要上班糊口,用夢想填充工作才是合理的。

在接下來的幾天,林初發現,王貞怡每天醒得很晚,接着泡澡化妝更衣,弄到中午時分出現在停車場,夜半凌晨時,經常帶着一身酒氣回來。

她常常直接合衣睡在沙發上,妝不卸澡不洗,可能因為長得美,即使殘妝掛臉,也並不覺得狼狽。

昨晚林初從房裡出來了兩趟,怕王貞怡酒醉嘔吐之類的沒人幫忙,可她整晚都睡得深沉毫無聲響,直到第二天林初快要出門,才見她清醒過來。

林初給她倒了杯清水,也不多話問東問西。同居生活最忌諱的就是窺探隱私,除非對方有傾訴的需求。

今晚歷盛至會來,林初問王貞怡,是否介意她把男友帶上來參觀一下她的新住處,特別強調不會留宿。

王貞怡笑着說:「留宿也沒關係,這房間隔音都挺好的。」

這話把林初說得有些尷尬,這種話題適合閨蜜間的探討,對於一個還不算太親密的朋友,說起來真有點兒奇怪。

王貞怡見她有點兒窘迫,「我說真的,成年人了不用害羞。」

2

周六,歷盛至如約而至。

兩人經好友介紹走到一起,戀愛時間不過半年,因為林初追逐事業,一直以來都分居兩地,歷盛至在周末不加班的情況下才相約見面。

兩人加起來的相處時間不超過一星期,這還是包括了兩人睡在一起的時間。

對於這份不咸不淡還時間地點不太對的感情,她始終抱的是試試看的態度,不過歷盛至就不一樣了。

他對林初說過他的計劃,五年內與她結婚是他的計劃之一,說得自然又篤定。

林初對歷盛至並不太了解,了解的也只是些流於表面的東西,名校畢業,天體研究所的研究員,做的是林初看起來「天馬行空」的研究。

他是所里的鑽石美男子,書香世家,家境殷實得能在當地排上名次,而對於他的性格脾性,林初感知到的並不多。

相比而言,林初家境普通,三流學校畢業,工作也是朝不保夕的模特職業,唯一值得拿得出手的,或許是那張臉和為T台而生的兩條大長腿。

不過,歷盛至毫不掩飾地說,他就喜歡林初這樣的身材和長相,看起來性格也是又酷又颯的,他好似很了解她似的。

不可否認,歷盛至條件不錯,但是真正打動林初的,是他的堅持,並且毫無門第的觀念。

雖然是個貴公子,但歷盛至從不讓林初覺得他家世高不可攀,而一直鼓勵林初去追求自己熱愛的事業,最終俘獲了她的真心。

林初覺得,歷盛至算是她的靈魂伴侶吧。

兩人選了個餐廳吃飯,又到酒吧喝了一杯,這才晃悠晃悠地一路走到王貞怡公寓的樓下。碰巧,遇到了盛裝的王貞怡在樓下。

「這麼巧啊,男友?」

王貞怡穿着一件銀色的流蘇連衣裙,化了一個十分艷麗的妝,看起來是有舞會。

流蘇隨着她身體輕微的晃動而擺動起來,惹眼得令不遠處的泊車小哥一直望着她。

林初指了指身旁的歷盛至,做了簡單的介紹。

王貞怡擺着帶着黑色手套的手揮了揮,接她的車到了,她說了拜拜隨即鑽進車裡,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直到第二天下午,歷盛至準備離開,王貞怡才回來。照樣醉酒熏熏,意識都有點兒不清,一回來就躺在了沙發上,大幅度的動作還走了光,林初相信歷盛至也看見了她銀灰色的蕾絲內褲。

林初送歷盛至去取車,臨走時他抱着她,在她耳邊輕聲交代,「如果可以,找個新的住處。」

「王貞怡愛玩,但是她應該不壞。」林初知道歷盛至這兩天看見王貞怡,或許已經給她打上了不正經的標籤。

但林初相信自己的判斷。懂得感恩的人,不會壞到哪裡去。

王貞怡不僅提供了個住處給林初,同居不過兩周,因為她的牽線,林初還拿下了一個時裝藍血品牌的代言,這個代言足以讓她咖位提升,身價暴漲。

林初真心謝謝她,不過她對於林初的感謝輕描淡寫,「那也是你身材條件好,形象符合他們的要求。」

不僅不計回報,不經意間還把人誇了一通,林初佩服王貞怡的高情商。而在隔天的一個派對上,林初算是真正見識了她這方面的能力。

王貞怡是天生的交際女王,她周旋在每一個角落,細微地照顧每個朋友的需求,對於誰喜歡喝石榴汁這件事,她也記得一清二楚。

她的朋友非富則貴,王貞怡和他們親密無間,看起來熟絡無比。

王貞怡聲甜貌美,但並非單純的花瓶,僅僅是有錢人家的小姐。

她學識淵博,是數學系的高材生,在派對上,她能夠和不同的人聊各種不同的內容,旁徵博引說深奧的哲學,聊起經濟原理她能解釋得頭頭是道。

歷盛至的學識令林初佩服,第二個可以讓她這樣仰慕的人,大概就是王貞怡了。王貞怡在派對很容易就成為了一塊磁石,吸引着周圍的人。

林初和歷盛至說起王貞怡,「或許你也會喜歡她。」

歷盛至直接否定林初的猜測,「她學識好不代表着人品就好,她討好每一個人多累啊,幹嘛不過得隨心所欲一點,好似為了什麼目的似的。」

林初不贊同歷盛至的這種說法,「她應該是個性就這樣,但人真的不錯。」而這也是王貞怡的仰慕者陳力行對她的看法——

面面俱到,無時無刻不照顧對方的喜好和心情。

陳力行一直在瘋狂追求王貞怡,但是她並沒有點頭,即使陳力行已經做了許多超越男友應該做的事情。

陳力行家裡是開煤礦的,名副其實的富二代,他非常實誠,「一家人都不算有文化,我們就是暴發戶。」

林初對他的印象不錯,還在於他和歷盛至同居一城,無意間說起歷盛至,陳力行驚呼他也認識。

雖然他們並不算朋友,但是父輩間的生意往來讓他們有過照面的機會,陳力行直夸林初有眼光有能耐,「歷盛至帥氣多金。」

林初傻笑,其實她哪裡想過他的金啊,至多是圖了他的相貌和脾性。

陳力行本着對美貌和才華的嚮往,對王貞怡的仰慕一點不假,不過林初發現,王貞怡並不動心,陳力行都是一廂情願。

他等到十二點,王貞怡仍舊沒有回來,他有點兒失落,「告訴她,我來過。」

「給她再打個電話?」林初建議。

早些時候,陳力行打了電話,王貞怡正在參加朋友的聚會,說會儘量早點回來。陳力行很高興,決定留下來再等等她,但始終沒有等到。

他離開後,林初看着沙發上的禮物,是一個新款的包包。王貞怡不缺這樣的物品,華服美衣對她來說唾手可得,對於陳力行掏心掏肺的感情,她不喜歡,自然也不會珍惜。

陳力行走後不久,王貞怡就回來了,好像算準了他已經走了的時間。林初傳了陳力行的話,她嗯嗯啊啊地敷衍,看見沙發上的禮物也無動於衷。

王貞怡這樣有學識有財氣的大小姐,看起來不會喜歡上「暴發戶」家庭背景的陳力行。

3

王貞怡帶了林初去了一次派對後,一發不可收拾,接二連三地要求林初陪伴。

林初拗不過她的人情,於是只得陪着,私下也並不敢和歷盛至說,怕他擔心和嘮叨。

王貞怡接觸形形色色的上層人士,有名媛,有律師,有藝術家,幾次下來,林初發現,她參與的派對總能見到一個熟悉的面孔。

每次王貞怡都和他言談親密,好似男女朋友般,後來林初終於發現,那就是王貞怡心儀的男人。或許這就是她拒絕陳力行的直接原因。

王貞怡很坦誠地和林初說起李思明,她已經喜歡他好一段時間,「趁着他單身,才有機會。」

「一見鍾情?」

她思索了一下,認真地說:「算是吧。」

他們發展得很快,李思明沒多久就開始登門入室,甚至留宿,王貞怡派對去得不再那麼頻繁。

「她真為了一個男人改變了習慣?」歷盛至有點兒不相信。

「她說她第一次在餐廳看見李思明就愛上了他,那時候就暗下決心,要把他追到手。」

「那種感覺我或許能理解。」歷盛至對林初何曾不是這樣的感覺。

李思明是一名律師,偶爾歷盛至周末到來,他們會碰巧遇上。

歷盛至對李思明很欣賞,「家世學識都非同一般,怪不得王貞怡這樣的大小姐也會鍾情於他。」

王貞怡還去廚藝學校學習,李思明曾說過喜歡吃菠蘿披薩,於是她就真的用起了公寓裡的廚房,化身美廚娘。

披薩做得並不好吃,歷盛至吃過一次再不想嘗試。

他問林初,後來披薩做得如何。

味道並沒有多大變化,她的天賦並不在此,林初覺得沒有必要強求,因為她認為沒有男人會因為一塊披薩而愛上一個女人吧。

歷盛至敲林初的腦袋,「那不是披薩,那是愛啊,傻瓜。」

因為歷盛至的這句話,林初給他做了一次炒年糕,歷盛至愛吃,可年糕做得也並不好吃。

「太刻意了。」歷盛至逗她。

「看來男人真是不好對付。」林初這才發現男人有時候比女人還難對付。

王貞怡和李思明過了熱戀期,在李思明愛得要生要死之後,突然和他說了分手。

林初不明原因,這才不過半年而已,這半年王貞怡卯足全力得到李思明的身心,不就是為了這樣一個好結果嗎?怎麼她自己倒是打退堂鼓了?

林初還幻想着看王貞怡披着婚紗嫁豪門,真真實實看一回甜蜜冒泡的愛情。

「一下子喜歡上,也可以突然就不愛了呀,愛情這東西不會永恆,愛過就不錯了。」

王貞怡把愛情說得悲觀又玄乎,林初這才感覺,她有點兒複雜,就像歷盛至說的。

李思明到公寓找過幾次王貞怡,不過每次都撲了個空,最後就徹底不來了。林初覺得,大概他們真的斷了。

初見李思明,他高高在上愛理不理的神情林初都還記得,現在肉眼可見地悲傷,身上滿是卑微,愛情確實讓人癲狂。

王貞怡沉寂了一段時間,不去泡吧不去派對,只是偶爾白天出門。去做些什麼,林初一無所知。

陳力行再次過來送包,這讓林初有點兒吃驚。包包是一個需要排隊訂購多年的限量款。「弄這個還挺費勁的。」

林初佩服陳力行的毅力,愛得如此執着。

「我覺得我還是有希望的。」陳力行看起來天真又可愛。

「可能吧。」林初不忍潑他冷水。

陳力行像上次一樣一直等着王貞怡,林初沖了咖啡,和他胡聊海侃,閒聊中陳力行還提到了歷盛至,「你男友常來嗎?」

林初搖搖頭,「他工作挺忙的,不忙的時候,一周能過來一次。」

「你就不怕他被人拐跑了?」陳力行笑她。

「我們很穩定。」那可是計劃和她五年內要結婚的人啊。

「你有點死氣沉沉,男人啊,都喜歡可愛有趣的女人。」陳力行無端端給了林初一記人身攻擊。

林初不相信沉穩的歷盛至會喜歡那樣的女人,他不就是喜歡自己的颯和酷,才追求自己的嗎?

「歷盛至喜歡就行,而且我相信他的為人。」林初回擊他。

「男人會變的,有空呀,該你去看看他。」

陳力行有點警告的意味,這讓林初心裡有點不舒服。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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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 02:07:34

有時侯自己陷進去出不了只能找專業的人士幫忙,我覺得挺不錯的,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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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10:03:10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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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08:02:04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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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 07:12:42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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