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見女友父母我花了25000,回來後女友說分手:
女友要我五一跟她回老家見父母,她說爸爸肝癌晚期,盼着她嫁人成家,不想讓他留下遺憾。我高興地答應了,買了5000多的禮品,還拿了20000看她爸。昨天回來,女友說我們分手吧!
我和女友是校友,我讀大三,她讀大二,我們相戀了三個月。
我老家是農村的,爸媽靠種地養雞維持生活。還有個哥哥,因為家裡窮,尚未娶媳婦。而她家是城市的,是家裡的獨女。
4月28日,女友跟我說,她爸爸得了肝癌晚期,剩下的日子不多了,他一直想看到她嫁人成家。她想五一回去陪陪爸爸,不想讓他留下遺憾,想要我五一跟她一起回去見爸媽。
聽了女友的話,我的內心非常激動,女友主動邀請我回去見父母,說明她是認可我的,如果她父母同意了,那我們的事就成了。
於是,我高興地答應了。30日那天,我去商場給女友爸媽買了5000多塊錢的禮品。然後,又用紅包裝了20000元現金。
這些錢,是我找爸媽要的,我跟他們說,自己找到媳婦了,是大學同學,這次五一回去見女友爸媽,要他們想辦法給我湊25000。
5月1日,女友和我坐車回了家,我把禮品送給了她媽媽,又拿出裝了20000元的紅包,塞到她爸爸的手裡。我可以看出他們很激動,也很高興。
在女友家住了三晚,她爸媽安排我和女友睡一個房間,但女友跟我說,她睡床,我睡沙發,我同意了。三個晚上,我都老老實實睡的沙發。
5月5日,我們準備坐車返回學校。出發前,女友爸爸拉着我的手說,你是個不錯的孩子,把女兒交給你,我很放心,你要一輩子對她好,好嗎?
我眼裡含着淚水,重重地點了點頭,跟他們不舍地告別。
在回來的路上,我在心裡盤算着,女友爸媽應該認可了我。不由得一陣竊喜,並計劃今年十一跟女友領證結婚。早點把生米煮成熟飯,免得夜長夢多。
回到學校當晚,我請女友在飯店吃飯,跟她商量,我們可不可以選在今年十一去領證結婚,婚禮等以後有錢了再辦。
沒想到,女友看着我,冷笑了一聲說,誰說要跟你結婚啊,我看我們並不合適,我們分手吧!
我愣住了,過了好一會才說,你帶我回去見父母,不就代表你喜歡我,願意跟我結婚嗎?你 爸爸都說把你交給我,讓我一輩子對你好,不代表你父母也認可我嗎?
女友說,你想多了,我只是不想讓爸爸留下遺憾,他那麼說,只是他的看法。
我傻眼了,原來是我一廂情願,還傻不拉幾地花了25000,這是我父母差不多一年的收入,就這樣白白打了水漂,這都是他們血汗錢,我怎麼向父母交待啊!
我想要女友退還我給她父母的25000,但又感覺說不出口。
老師,你說我應該怎麼辦呢?
情感諮詢師」精進者er「的答覆:
這位女士,你好,關於你的問題,我分析如下:
1、你犯了什麼錯誤?
a.沒有聽懂女友的話。女友跟你說,肝癌晚期的爸爸,一直盼着她嫁人成家,她不想讓爸爸留下遺憾,想要你五一跟她一起回去見爸媽。
她的意思,其實很明了,她只是想把你帶回去給爸爸看一看,讓時日不多的爸爸不留遺憾。或者說白一點,就是讓你陪她演戲給爸爸看。
她並沒有說非你不嫁,而你想多了,理解錯了她的意思。
b.你出手太闊綽了。在你和女友關係還不太明朗,還沒到談婚論嫁的地步時,你第 一次見女友爸媽就花了25000,確實有點多了。
你家庭條件本來就不好,父母掙的都是血汗錢,你出手這麼大方,有一種打Zhong臉充胖子的味道。
何況,如果你跟女友的感情沒談成,花出去的錢,可能就白白損失了,豈不可惜?
穩妥的做法應該是,花幾百塊象徵性地買一點禮品就行了,人家真看上你,是看上你的人,而不是你拿了多少錢。實在沒看上你,你也沒有太大的損失,也不必心疼。
2、現在你應該怎麼做?
這次你跟女友一起回去見她父母,回來她就提出分手,說明她原來就沒有把你當作結婚對象,這次回去估計又發現了你身上一些別的問題,所以直接跟你提出了分手。
強扭的瓜不甜,既然她看不上你,分手也未嘗不可,只是你可能很關心那25000能不能拿回來。
我分析,有三種可能,一種是拿回5000禮品和20000現金,一種是拿回20000現金,還有一種是啥也拿不回來。
這就要看女友和她父母的人品了,講理的可能讓你全部拿回來,或者拿回一部分,不講理的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回來。
建議你先做通女友的工作,跟她說明你家裡的困難情況,請她看在你們相戀一場的份上,退回20000元現金,那5000元禮品就當孝敬她爸爸了。
當然,如果女友禮品和錢都不肯退回來,你也可以採取法律途徑。
以上就是我的建議,給你做個參考。網友們認為這位男士應該怎麼做?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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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我看過,感覺說的挺對的,有問題的話可以多去看看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