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在18年那年認識了露,她那時候有一個從學校一直談到畢業的男朋友,不過我們至今從沒見過她男朋友!突然的某一天,她跟我說,分手了!理由是男方父母已經幫他找了女朋友,不找外地的女孩子!
露不是本地的女孩,就是從小學到這兒來上學,就一直定居在這兒!這事發生後,露就像變了一個人,原本性格開朗的人,一下子變得好憂愁,原來是她愛他多很多,她把自己所有的感情投入到裡面,結局只是分手而已!
為了忘記他,不再去想他,去麻痹自己,讓自己喝醉,到頭來只是自己傷害了自己!
多年過去了,她還是沒有忘記初戀,說是要一直做朋友!你是忘不了,只是想知道他的近況,而選擇繼續做朋友。
分手這麼多年,其實可以走出這段感情,只是你沒有放過自己。
時間不能幫你忘記,讓你無法釋懷的,其實就是你在分手後的自討苦吃。
生的地方不一樣,這個也不是理由啊。現在大學裡遇到的都是全國各地的,適合自己不就是最好的嘛。
所以說嘛,就是要活成他眼中「可望不可及」的那一類型,努力提升自己,讓他找不到比你更好的!
一直都勸你,別讓自己太閒了,當你真正忙起來,熱衷於價值追求時,你會發現,時間根本容不下自己有一刻怠慢,甚至也不會有時間去想初戀!
你要記住:「任何走向涅槃重生的道路,必然會經歷一段昏暗無光的旅程。」
當你真正做到,重新找回自己,忘記初戀就是在你都不知道的那一瞬間的事!
其實是希望你能看見我的想法,希望你能放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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