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認識就被打」 女子婚後兩次起訴離婚,最後在小區內遭丈夫追殺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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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就家暴,一次次施暴,打人似乎成了家常便飯,早該受罰。受害者應善於自我保護,善於留存證據,善於拿起法律武器。忍讓換不來安全,果斷對施暴者說不。

家暴只有零和無數次的區別,

魏某完全詮釋了這句話的含義

2019 年 9 月 26 日早晨,

「剛認識就被打」 女子婚後兩次起訴離婚,最後在小區內遭丈夫追殺致死

南京市江寧某小區發生一起命案,

41 歲的魏某當眾將妻子小董殘忍殺害。

小董早在 2018 年 8 月

就以家暴為由提出離婚,

但法院沒有判決離婚。

在第二次提起離婚訴訟後沒多久,

她卻慘遭魏某殺害。

男方婚後多次家暴

在外人看來,魏某的條件是挺不錯的,他是南京某通訊公司的高級軟件工程師。

2017 年,離婚的魏某與同樣有過一段婚姻的小董相識,但在兩人相識後沒多久,魏某就展示出暴力的一面。 就在兩人交往剛 2 個月時,魏某就因小董割雙眼皮對她實施了暴力行為。儘管如此,兩人仍在不久後結婚。

即使在兩人的孩子出生後,魏某依舊多次對小董進行家暴。2018 年 8 月,因不堪家暴,小董在江寧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希望與魏某離婚,但由於魏某堅決不同意,法庭沒支持小董的訴求。

2018 年 12 月,魏某再次對小董實施家暴,鄰居聽到小董在家中的呼叫聲,迅速報警,這才得以阻止魏某的行為。

隨後,兩人正式分居,小董回到自己家中與母親同住。針對魏某長期家暴的情況,2019 年 4 月,南京市江寧區公安分局對他發出了家暴告誡書,告知他對小董的毆打構成家庭暴力,禁止他繼續實施毆打等行為,否則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

女方第二次提起離婚訴訟

儘管警方發布了家暴告誡書,魏某並未有所收斂。2019 年 6 月 2 日,小董和父母在某商場與魏某因離婚一事爆發衝突。糾紛中,小董的父親被推搡倒地,小董則被毆打致腦震盪、鼻骨骨折,後經鑑定構成輕傷二級。

2019 年 9 月初,小董第二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擬於當年 9 月 30 日開庭審理。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介紹,兩人結婚期間,魏某多次對小董實施家暴,其中有 6 次報警記錄,魏某 2 次被傳喚進公安部門 ,但這都沒能約束魏某的行為。

男方持鐵錘、刀具在小區追殺

2019 年 9 月 26 日,魏某抱着 " 同歸於盡 " 的念頭,來到小董所住的小區。他隨身攜帶兩把鐵錘、一隻摺疊刀,在凌晨 5:30 分從自家出發,悄悄來到小董的家門口蹲守。為了防止自己被發現,魏某還用口香糖堵住小董鄰居家門上的貓眼。

當天 6:30 分,小董打開房門準備外出上班,魏某立刻手持鐵錘上前對小董實施錘打,把她打入室內,隨後魏某也進入房中,並關上房門。

魏某的動作驚動了小董的母親,見到女兒被襲擊,她立刻衝上前去,將魏某撞倒在地,兩人扭打在一起。小董則趁勢逃到門外,進行呼救。

在房間內,魏某用鐵錘將小董的母親擊打直昏迷,隨後掏出摺疊刀,反身離開屋子進入小區追殺小董。

這時天還比較早,小區里並沒有多少人,小董在試圖向小區大門處逃生時,只遇到一名中年女性居民,她拉着對方的衣角試圖求救,但沒能阻止追上來的魏某。在持刀殘忍殺害小董後,魏某被趕來的小區居民制服。

男方不肯離婚的理由:" 怕女兒遭他人性侵 "

在庭上,魏某仍在為自己的行為辯解。公訴人問他為何不同意與小董離婚,他辯稱兩人有個女兒," 擔心小董與其他男人生活在一起時,孩子遭到他人性侵害。"

公訴人在庭上表示,偵查顯示,魏某在 2019 年 7 月就從網上購買了作案工具伺機報復,期間長期去小董家所在的小區蹲守。他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建議死刑判決。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表示,慘案發生後,經鑑定,小董全身共有 26 處傷痕,她的母親被錘打至額骨骨折、腦震盪。魏某的犯罪手段殘忍,造成的後果極其嚴重。小董的家人不要求任何賠償,堅決要求對魏某實施死刑並立即執行。

記者了解到,因案情複雜,此案未當庭宣判。

受害人證據收集能力不足

致申請被駁回

據了解,廣州兩級法院2018年受理家事案件10869件,但是受理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不足50件。

廣州市各基層法院受理的170件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中,有43件是駁回申請的,駁回申請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存在家暴事實或面臨家暴現實危險。

如,申請人僅提交了報警詢問記錄,但所載內容均為其自行陳述,而被申請人對此不予確認;又如,申請人主張受到被申請人威脅、恐嚇,但僅提交了證人證言作為案件證據予以證明,並不足以充分證明被申請人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行為。

法官支招:

遭遇家庭暴力應該怎麼辦?

一、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家暴往往具有突發性,受害人第一時間應做好自我保護。如將家中利器藏起、不與出現憤怒情緒的加害人正面衝突,隨身攜帶手機、鑰匙、身份證等重要物品,給自己規劃最短的逃生路線等。

二、向公安機關報案。 留下報警記錄,做傷情鑑定。在不方便語音報警的情況下可以選擇12110短信報案。

三、向有關單位求助。 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委會、村委會、婦聯等單位投訴、反映或求助。可以撥打12338全國婦聯公益維權熱線,廣州市民還可撥打38613861市婦聯和各區婦聯維權熱線以及12345政府服務熱線。

四、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五、保存好遭受家暴的證據。

家暴證據需要收集哪些?

小編在這裡提醒廣大女性,家暴發生時應該立即報警,民警出警後會製作詢問筆錄,如果施害人承認了施暴的事實,那麼施暴的事實相當於固定下來了。

此外,可請求開具傷情鑑定的介紹信,並立即到專門的法醫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專家建議當事人搜集其它的證據,來證明家庭暴力的事實,比如傷情照片、診斷證明、還有錄音和證人證言。

此外,加害方的悔過書和保證書,受害人向婦聯、居委會等機構求助的證明等,都可以作為輔助證據。

此外,還包括這些證據:

1.身份信息材料。 包括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戶籍卡、居住信息在內的能夠證明公民身份信息的材料。

2.關係證明材料。 包括結婚證、戶口簿等材料證實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婚姻關係、親子關係、親屬關係、同居關係、撫養關係等。

3.公安機關證明。 公安機關的官方證明是證明力最強的種類,務必重視!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時,可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鑑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

4.醫院證明、病歷資料等材料。 通過提供因遭受家暴而前往醫院就醫的診療記錄,結合確切的事件經過、受害人對於加害過程的描述,能相互印證家庭暴力行為的存在。

5.證人證言。 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親屬、朋友、鄰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相關工作人員了解相關家庭暴力情況的,都可以作為證人提供證人證言,證明家庭暴力行為的切實存在。

6.音、視頻資料。 包括錄像、錄音、照片等音、視頻資料。

7.婦聯、居(村)委會、受害人單位、法援機構、人民調解組織及其他社會組織的證明。 受害人遭受家暴時,可以向以上組織求助,相關組織接到求助後,應及時處理,協助化解矛盾,提供諮詢等援助,相關機構的證明亦可以佐證侵害事實。

翁婿間、兄弟間暴力也是家暴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規定的是實施家庭暴力的主體是家庭成員,如父母子女間、翁婿間、兄弟姐妹間遭受家暴,一樣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而司法實踐中,其他家庭成員較少採用人身安全保護令措施進行家暴維權,原因是其他家庭成員發生家暴的可能性相對較低,但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存在其他家庭成員之間不了解其可以通過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情況。

戀愛同居關係中的暴力也是家暴

網上有一種觀點認為,男女朋友之間未結婚非家庭成員關係,所以男友打女友並不是家暴,而只是故意傷害行為。是這樣嗎?

2016年,我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對家暴的定義是:在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即為家庭暴力。但是該法則附則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

這就是說在中國,戀愛同居關係中的暴力,與婚內暴力相似,隱蔽性高,公權力不易察覺,也是被納入家庭暴力,均受法律約束。

而且,家庭暴力並不僅僅是毆打、殘害等此類身體暴力行為,還包括限制人身自由、謾罵、恐嚇等這類對精神產生傷害的行為。此外還有『性暴力』也是一種家庭暴力。

家暴只有0和一萬次的區別!

每一次原諒,都會有下一次道歉!

對家暴零容忍,

請不要再沉默了!

(來源:廣州日報)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4-25 14:04:48

我感覺老師還是蠻好的,上次分手都特別難過,後來聽了情感調解之後,我也很快走出來了

頭像
2024-02-06 16:02:32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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