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理文《庸人自擾》裡唱着:別再庸人自擾去關心他過得怎樣,不是說好哭過之後,就該翻篇遺忘,那個人現在已經不再是你要追尋的天堂。怪我庸人自擾,活該又想起你模樣,還沒完全癒合的傷口,又被雪上加霜……唱出了多少人分手後的歇斯底里。面對既成事實的分開,你們是怎麼讓自己放下前任的?對於過去發生過的一切,那些山盟海誓、幸福甜蜜,突然就坍塌了。走不出來、無法接受,是因為忘不了這個人,還是曾經那個為了他(她)奮不顧身的自己?有人說,忘不掉是因為你「心不甘」。付出越多,就越覺得要得到,所有的捨不得都是心不甘。付出就是為了得到,否則就失去了心理平衡,就「忘不掉」。這個說法,你們贊同麼?
張小嫻曾說,想要忘記一段感情,方法永遠只有一個:時間和新歡。 抖音上有這麼一條留言:時間是中藥見效慢,治根。新歡是西藥見效快,復發。還有人說:如果真的愛過,其實無藥可解!有人選擇了頹廢、一蹶不振,選擇了熬不完的夜,喝不完的酒,抽不完的煙!選擇了暗無天日的日復一日。可能,我們每個人,在人生這條路上,都必須經歷這麼一段因為感情的低谷期,才算得上成長吧!
有個異性朋友分手後,喜歡不斷吐槽前女友的不好,各種不好!那些所謂的不好,都是他曾經捍衛維護的,分手後就變成大錯特錯了。甚至有些我們作為朋友,都覺得沒什麼的問題,在他嘴裡分手後,都能給你列出個一二三來。有次我失戀了,他在我面前各種嫌棄我的前任,也許是還愛、也或許是我真的理解分開的理由,我自然維護前任,他甚至痛罵的程度。我有些惱火,是真的。我仍然堅持說着理解前任的話,也包括前任曾用實際行動證明過的愛,他最終說了一句:你記着這些美好幹嘛?不覺得更難忘麼?你應該恨他!恨他,記着他所有的壞,給你的傷害。怪他丟下了你,這樣你就忘得快了。
瞬間,才明白他之前那些對前女友的各種吐槽,原來是在強化自己不要去懷念的心!雖然表示理解吧,但是這種方式還是非常不可取的。有句話說的好,分手見人品,危難見人心!曾經的彼此相愛,不應該是分開後的互相誹謗,哪怕只是說說壞話。分手後不在人前說前任的壞話,這是一個人最基本的修養。哪怕,這種方式真的能減少你的痛苦!恨,其實比愛,會更堅定的紮根在心裡,恨會還生根痛苦。與恨他、怨他、怪他比起來,我更願意心存感激的記住美好!記得你愛過我,曾那麼熱烈用心。不質疑我們的過去,所有的點點滴滴。帶着這份被你寵愛過的記憶,跟與你相愛過一場的美好去忘記!互相深愛過的人啊,我怎麼能怪你,怎麼捨得怪你,我知道你只是陪我走到了,你力所能及的地方……
其實放下一個人最好的辦法,從來都不是新歡或是憎恨,也不是時間跟自虐。是明白,是自愛!我曾因為結束了一段四年的戀愛,空窗了整整三年!這段感情花了我七年的青春。三年時間夠長麼?是在一起三分之二的時間,忘了麼?沒有!這三年裡,經歷了他的無言,還有他的重新開始,都沒能讓我放下。他走的第一天,我就開始給他寫日記。對他的思念,想跟他說的話,在一起的回憶,還有自己的近況。一直寫、一直寫,第三年,突然就釋懷了,不是時間夠了。而是,你突然,一瞬間就想放過自己了!
我們都應該明白緣分的深淺,有些人一定和你少了某種緣分,註定只是你人生的過客,你必須學會釋懷跟看開!明白哪怕深深愛過,但註定不會在一起,即便天天思念也沒有用。明白他已經走遠了,就算你再怎麼掙扎,不肯、不願意、不撒手,他都不會回來了,你改變不了事實,也左右不了他,你必須有自己新的開始!打起精神,忙碌起來吧,認真的去生活,學會取悅自己,提升自己,畢竟這輩子,要陪伴我們最久的人,是自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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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特別好,而且給人的感觸也挺深的,真的可以的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可以幫助複合嗎?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