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愛,是一種失去理智、直接摧殘兒童身心健康的『愛』。當今做父母和祖輩的大都知道溺愛孩子有害,但有些家長卻分不清什麼是溺愛,更不了解自己家裡有沒有溺愛。」
這是所有父母的共性,自己已經很溺愛孩子了,卻不認為自己是在溺愛孩子,導致孩子一直在溺愛的環境中長大,失去了獨立性,也失去了感恩之心,甚至失去了做人最起碼的人情事故,最後成了不受歡迎、不成熟的大孩子。
文文從小是個很乖的孩子,那時候他說話討喜、語言豐富,很懂禮貌,我們那時很喜歡他,經常逗他說話,他也有問必答,是我們的開心果。小時候,他與人溝通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發現文文的變化是在他高中畢業後,他上大學前夕天天都住在家裡,我們也得以經常看到他。每次他看到我們就把頭一低、一偏,面帶一點靦腆的似笑非笑,側着身子和我們擦肩而過。我們還在內心納悶着:「這是文文嗎?怎麼現在跟個小女孩似的?」
現在,文文已經28歲了,在我們這個小縣城,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了。可文文已經談過了三次戀愛,卻最終都是因為對方女孩認為不合適,提出了分手。
而我們知道具體情況後,一致認為:文文的爸媽對他真的是太過溺愛了,完全把文文培養成了一個毫無主見的媽寶男!這樣的男孩,哪個女孩有勇氣和他共度一生呢?
01 有主見,能吃苦的女孩,文文的父母卻怕兒子以後會跟着吃苦。
文文談第一個女朋友小芳的時候,他的媽媽和別人合開着一個超市,他的爸爸在機關工作,文文在城區的一家酒店做管理工作。在我們眼裡,他家的條件還是很不錯的。
這時,有朋友幫文文介紹了女孩小芳。小芳的爸媽是做板材生意的,小芳在電信公司上班,每天下班、休息日都會幫自己的爸媽做生意,甚至是幫着搬運板材、送板材到客戶家。全家都是能吃苦、勤勞持家的類型。
文文被介紹給小芳後,由於生意忙,小芳和她的父母要求文文經常去他們家,相處的同時幫着他們料理生意。由於文文長得比較文弱,小芳的父母承諾說不會讓他做重活。可文文的爸媽卻一直不讓文文去小芳家,怕人家讓他們的兒子做搬板材的活,苦傷了他們的兒子!要知道文文在家,從來都是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角色,何曾幹過一件家務活?文文的媽媽還說曾經文文去小芳家時,由於沒幫他們做重活,小芳一臉的不高興。
一方面小芳沒時間、沒耐心和文文花前月下,也看不慣文文怕苦畏難的懶散樣子;另一方面,文文的爸媽不讓文文去小芳家吃苦,一直擔心這樣的人家以後會讓兒子受苦。兩個年輕人相處了三四個月後,女方提出了分手,文文家也不願繼續,兩個年輕人就此中斷了聯繫。
這一段戀情,我們都是從介紹人和文文媽媽的口中知道大概的過程,也知道文文媽媽捨不得兒子以後被女方使喚,從來不知道文文自己究竟是怎樣的想法,他是不是很滿意小芳?他是不是願意以後和小芳一塊吃苦?我們都不得而知,只知道戀情還沒開始就已經結束。
02 有工作、門當戶對的女孩,人家卻嫌棄文文無主見、依賴性太強。
因為上一段戀情的失敗,文文的爸媽總結了教訓,覺得還是談一個和自家門當戶對,小資一些的家庭比較適合自己的兒子。
這時,有人介紹了一戶父母都有正式工作,女孩在醫院上班的人家給文文。文文爸媽覺得非常滿意,極力創造文文與女孩小萍相處的機會,而小萍父母也覺得文文家條件也不錯,也希望小萍與文文能夠多相處,希望他們能合得來,談得來。
可是,文文在這樣的女孩面前做了什麼呢?兩人單獨見面時,都是小萍在說話,他只會偶爾笑一下,附和一聲;去哪兒吃飯去哪兒玩,完全就是女孩在做主;如果小萍等他先說話,一件事讓他做主,他就會完全茫然不知所措,最後索性不說話,兩人干坐在那裡!
而另一方面,雙方父母卻相處得非常好。文文的媽媽非常健談,人又客氣,又捨得花錢,對小萍、小萍的父母好得無可挑剔。因為文文和小萍的相處總是不太融洽,後來他們兩人的相處中,總是多了文文的媽媽摻合其中,吃什麼,到哪兒玩全是文文的媽媽說了算。文文和小萍交往的點點滴滴,文文的媽媽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兩個人的花費,也都經過文文媽媽的手。大家說,這算什麼事兒呢?以後婆婆公公再好,丈夫卻是一個巨嬰,大概憑誰都受不 了吧?
相處半年之後,小萍覺得文文太沒有主見、依賴性也太強,還是提出了分手。文文的媽媽非常着急,天天往小萍家跑,希望能挽回這段感情,可是文文卻若無其事,在他的想法裡,自己所有的事情父母都可以代勞,婚姻大事,父母一樣可以幫他擺平。小萍的父母也試圖勸說女兒,可小萍完全不肯再相處下去,她說不想以後照顧一個長不大的孩子!
溺愛孩子的父母啊,兒子其實早已經長大,你們卻還在一味地把他當成孩子,不讓他獨立,不讓他成長成熟,不讓他面對自己該面對的,這樣的男人,哪個女孩敢託付終生呢?
03 條件稍微差一點的女孩,文文父母直接要求人家:先結婚,後創業。
經歷兩次的戀愛失敗,文文一家遭受到了不小的打擊,而文文已經到今年28歲的年齡了。他們想不明白,為什麼文文長得不醜,自家條件也不錯,為什么女孩總是不願談下去呢?他們又總結了一下,覺得女孩家的條件如果稍微弱一點,那談成功的概率應該會高一些。
還是經人介紹,小玲和文文見了面。小玲沒有正式工作,家境一般,是普通的農村家庭,但人長得漂亮,文文和爸媽還是比較滿意的。
小玲是個有主見的女孩,她辭去了自己在城區的低薪水工作,去大城市專門學習了烘焙培訓,準備自己開一間西點烘焙店。
和文文相處過程中,小玲仍然一門心思地繼續學習烘焙技術,文文對她的這一番開店想法不置可否,估計他也不知道如何幫忙的緣故。可文文的父母卻不贊成小玲自己開店的想法,因為他們不想小玲投資太多的錢在不知道能不能賺錢的西點店上。他們讓小玲先找個工作幹起來,開店的事結婚以後再說。
小玲很不解,問文文:我開店和結婚有什麼衝突嗎?應該沒什麼衝突啊?文文吭哧了半天,才說:畢竟開店投入大、工作又辛苦,現在西點店又這麼多,賺錢不容易,開店有風險!(其實這是他爸媽在家裡議論的話)
小玲從文文的話語中似乎聽到了弦外之音,她明確表示,她的店是經過她的深思熟慮的,肯定是要開的,而且不會要求文文家幫忙的,他們家完全可以放心。
文文的媽媽親自出馬,要求小玲先結婚後創業。小玲表示這兩點完全不衝突,她希望文文能夠理解她、幫她做好他爸媽的工作。可文文完全沉默,還表示自己沒有錢幫助小玲,他家的錢全是他媽媽在管理;如果小玲開店,她將會很辛苦,因為他也不會幫她開店。
小玲覺得他這樣的男孩真的太奇葩了!原來28歲的大小伙子,居然完全的不能獨立,沒有自己的思想,不敢違抗父母的要求,連自己的獨立經濟都沒有!難道結婚後,她也將跟他一樣,做一個處處受公婆牽制的兒媳?
小玲提出了分手,她說分手了,文文就可以去找更適合他的女孩了,而她,也終於可以安心地開自己的西點店了。各得其所,挺好的。
哪裡是挺好,只是人家女孩的無奈之舉吧?
我們曾經勸文文媽媽,以後孩子的婚事,大人少摻和,別人介紹認識後,只要覺得條件還滿意,就讓兩個孩子自由相處,做父母的就等着孩子告訴自己:我已經戀愛了,我要結婚了。然後做作為父母該做一切。而不是總是摻和在兒女相處、戀愛、婚姻全過程中,費神,還吃力不討好。
兒女已經長大成,為什麼不能放心地讓他們去獨立處理自己的事情呢?做父母的只要在關鍵問題上稍微提醒、點撥一下,就可以了啊!大包大攬的結果,就是養成了一個毫無主見、依賴性極強的媽寶男,和戀人、妻子的事情事無巨細都要一五一十地告訴父母,什麼事情都要徵得父母的同意和幫助才能進行和完成,試問哪個女孩能夠受得了這樣的戀人、這樣的丈夫?
溺愛兒女,是對兒女有百害而無一利的行為,甚至讓兒女一生都深受其害!希望所有的父母都能從中吸取教訓,適時放手,讓兒女做一個獨立自己主的、有責任心的人!
今日話題:如果你有女兒,你會讓她嫁給媽寶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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