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則有意思的新聞,倒也不是什麼罕見的事情。
思來想去,還是想給廣大女性提個醒。
江蘇宿遷一名小伙在2018年與一名姑娘確立戀愛關係,兩個人在戀愛期間,七夕節、中秋節等,小伙都會給女朋友發小額紅包表示愛意。
有的時候是520,有的時候是1314。
也有一些女孩做生意需要用的款項,小伙都是義無反顧地「支持」。
一年以來,累積轉賬和紅包共13萬多。兩個人分手後,小伙子思來想去覺得自己虧了。畢竟一個月才5000的工資,給了女孩這麼多,有點不捨得。
曾經的兩個人對簿公堂,法院判定兩人交往期間,像520、1314這樣有明顯贈予性質的轉賬無需歸還,剩下的8萬塊錢,女孩都要還回來。
這個事情,怎麼說呢?
說男人雞賊,一定會有人說你們女性不總是標榜獨立嗎,那還要人家錢幹嘛?
要說女人貪財,可是戀愛過程中,男人吸引女人的特質之一,當然包括他為她揮金如土的付出感。
或許兩個人就是各懷鬼胎,一個想要白嫖,一個想要糊弄「老實人」。
不管怎麼樣,都是給了所有女性一個啟示——把男人當提款機的時代已經過去,愛情與婚姻早就不是跨越階層的工具。
1
女孩,千萬別為了錢迷失自己
網上流行一個段子,說的是男人要不是為了財產,民政局離婚處得三班倒。要不是為了孩子,民政局離婚處得八班倒。
最開始看這段話的時候,只是更理解後半句,對於前半句總覺得理解不是很深刻。
但是看多了真實案例之後,就知道錢面前,女人有時候不值一提。
最出名的案例,大概就是經濟學教授郎咸平「坑」了小三空姐900萬的事情。
郎咸平和繆空姐相識於長江商學院,他是教授,她是學生,兩個人雖然年紀相差較大,但是卻情投意合一拍即合。
繆空姐不顧郎教授已婚的事實,堅持與他戀愛。戀愛期間,郎咸平給空姐女友買了兩套房子。分手後,教授大人大量倒也沒有追究。
過了七八年之後,兩個人再次相遇,這次又舊情復燃了。戀愛期間郎教授又大手一揮,給小女友買房子、買豪車。
好景不長,郎教授發現女友在和他戀愛期間,竟然與一名又高又帥的男孩不清不楚。看看自己是大腹便便的60歲老頭,人家是身高190相貌堂堂的20歲小伙,郎教授怒了。
分手後要求空姐歸還自己的財產,空姐拿出兩個人三年交往的錄音,證明財產屬于贈予,一審教授敗訴。
第二次,郎教授把自己美國的妻子叫回來,讓她以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要回小三的財產,這次郎教授贏了。
第三回合,繆空姐不服,又上訴,依然是失敗。
最後一個回合,郎教授拿出自己的經濟學修為,以曾經向繆空姐支付1300萬(其中900萬是貸款)買貴重物品但是一直沒有交付為由,讓繆空姐平白背上900萬債務。
雖然說那個繆空姐不是什麼好人,可郎教授這波操作也是很騷了。
女人是感情動物,可男人沒了感情時,那就是金錢動物。
2
法律保護的不是愛情,而是財產
近兩年,像這樣的例子可以說數不勝數。
電視劇《安家》中,闞先生給文藝女青年知否小姐買的豪宅,在自己的髮妻一怒之下,也是讓小三乖乖搬出去。
似乎是告訴男人,可以有這樣的操作,可以利用女人的貪婪白嫖。
把東西贈予了再要回來,掐頭去尾一算,比去洗浴中心合算。
可是,這些活生生的案例更是告訴女人,不要貪男人的錢,除非你有胸的同時也有腦。
就像網上一位律師說的,當男人給你轉賬或者買貴重物品的時候,問一句「親愛的這是贈給我的嗎」保留一下贈予的證據。
可是,這僅限於正常戀愛關係,如果是當小三挖人家牆角之類的就不實用了,《民法典》似乎也規定了,違反公序良俗的贈予是無效的。
兩個人什麼都好,你儂我儂的時候談愛情。當兩個人分手之後,感情不再那就該談談法律了。
法律保護的從來都不是愛情,永遠都是財產。
在我看來,女人想把男人當提款機的時代,早就一去不復返了。
記得我上大學的時候,耳邊還有一種聲音在說,學得好不如嫁得好,找對象就要看經濟條件。
也有很多女孩,為了錢為了不再辛苦工作,嫁給了條件稍微不錯的人家。
可是現在呢?
我有一個女同學,她家是農村的,而且下面有個弟弟,她結婚的時候可以說就是一個人過來的。做被子的錢,都是她自己出的。
但是她老公家裡條件還不錯,在市區有兩套房,父母經商收入可觀。
按理說她比我們很多人都會幸福,畢竟她少奮鬥了十幾年甚至幾十年。
可實際上,她的日子過得並不好,因為她自己沒錢,錢都是她公婆的。錢在人家手裡,掌控權就在人家手裡。
人家讓她生兒子,她就必須要生。想離婚是不可能的,因為離婚就意味着她淨身出戶。
算計來算計去,把自己的一生算計進去了。
成年人,錢在哪裡尊嚴就在哪裡。錢在別人的手裡,尊嚴就在別人的手裡。
3
結婚不貪財,也別扶貧
總是說女人要靠自己,似乎是不太公平的。
畢竟在婚戀過程中,女性是處於劣勢地位的。你要懷孕生子,你要照顧孩子,這些隱形成本太多太多了。
但是事實情況就是如此,多少女性有自己收入尚且會被婆家欺負,更何況手裡沒錢的。
再看看這些雞賊的男人,分手時候把禮物要回來,離婚的時候彩禮都跟你要回來。
你說你不靠自己,難道要靠向天再借五百萬?
自己的錢,攥在自己手裡,那就是自己給自己的安全感。
女人在婚姻和戀愛這件事上,千萬不要貪財。可以談感情,但是不能只談感情。可以談錢,但是不能只談錢。
除此之外,還要注意的是,咱不圖別人的財產,也不能被人算計了去。
這兩年興起一個詞語,叫做「結婚扶貧」,說的是男孩在婚前按揭買房,女孩婚後和他一起還貸款,或者出了裝修。
到最後婚姻真的有什麼問題,女孩可能血本無歸,這些付出都打了水漂。
你得衡量一下在一段感情中,你有什麼,你能抓住什麼。把自己的人生交給良心或者愛情,是最靠不住的事情。
還是建議女孩,沒事少看言情劇,別總以為自己遇到的是今生摯愛。不信你去民政局離婚處問問去,他們哪個不是奔着1314去的。
有空多看看普法欄目,那些再狗血也是真實的生活。
作者簡介:一個集正經與逗比,美貌與才華一身的90後辣媽,在讀心理學碩士,百萬媽媽們的好閨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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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