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無意中看到這樣的一條街頭採訪,隨機問男生:怎麼看女生同居過?
幾乎所有男生都從對自己的影響的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只有一個男生是從女生的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
有說對自己不公平,也有批判女生不尊重以後的伴侶,還有說不值得的。
而那位男生說女生在感情里,比較容易深陷其中,付出得也比較多,一旦分開,受到的傷害也會比較大,所以女生要為自己考慮清楚。
雖然戀愛自由,但並不等於說可以隨心而行,因為愛情是相互的,你是一片真心,但對方未必是真心。
雖然說感情這種事,總需要有一個人先主動,但不等於盲目主動,主動的前提一定是權衡利弊,而不是被自己的情緒和主觀意志駕馭。
生活是很現實的,所有的喜歡只有經受住現實的考驗才能稱之為愛情,所以在決定為愛情不顧一切之前,請一定要考慮現實和其他客觀因素,否則,你等來的不是愛情,而是一場自我感動。
女生一旦認定了一個男人,就會很容易對他無原則,無底線地信任,無論對方提出什麼樣的要求,都會在潛意識裡替對方想好藉口合理化這種行為,也會為了迎合和討好對方,不斷地退讓自己的原則和底線。
大多數時候,同居都是男方主動提出的行為,而女生往往是半推半就,覺得自己的行為是愛對方的行為,也是為了更好地了解對方,在這個過程中,是沒有考慮到分手的可能,以及對自己的影響的。
這樣的行為是盲目信愛,也是不愛惜自己的表現。
很多男生對女生的這種行為是持批判意見的,但他們之所以批判是覺得對他們不公平,傷害了他們,事實上,真的傷害他們了嗎?
女生」同居過「,到底傷了誰:
曾經有位男讀者問我怎樣挽回女友,他認為自己願意挽回她,已經吃虧了,但女友堅決拒絕了他,他百思不得其解。
我說覺得吃虧,為何要挽回?他說自己也是沒辦法,說自己年紀不小,條件一般,其他女人不是看不上他,就是他娶不起,他想了想,還是前女友好,只要對方聽話一點,好好跟他過日子,以前的事,他就不計較了。
兩人是自由戀愛,當時他對女友一見鍾情,對對方展開了猛烈的追求,對方坦誠跟以前的男友同過居,他說自己當時沒覺得有什麼,也就沒放在心上,談了兩年的戀愛後,女友提出了結婚,他也覺得女友大方得體,懂事,對他也好,是個理想的結婚對象,但自己不想這麼快被家庭捆綁,而且自己結婚的預算也還不夠,就說自己想要給女友一個盛大的婚禮,讓對方再等等,不料女友說不介意,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就好。
恰逢此時父母催婚,他雖然答應了,但心裡一直猶豫不決。
女友無意中說自己以前就幻想着有一天披上婚紗,他聽了,認為女友忘不了前任,指責女友跟前任同居是不自愛的表現,對自己不公平,尤其是想到自己父母歡天喜地為兩人操辦婚禮,還花了幾萬塊彩禮,就覺得愧對父母。
女友聽了,主動提出了分手,他覺得是女友的行為傷害了自己,他無須內疚。
事實上,他跟女友的前任又有什麼分別呢?都是精緻的利己主義者,都是一開始說愛,到了最後,都把責任歸咎於女人,以此來為自己脫身。
分手半年後,家裡人又開始催婚,他聽從家人的安排去相親,無奈不是他嫌對方長相不行,就是對方看不上他,面對家人的催婚,再加上自己年紀確實不小了,他想起前女友。
得知前女友單身,他認為對方忘不了他,想着只要對方不要彩禮,答應以後跟他好好過,自己就不計前嫌。
沒想到前女友不僅拒絕了他,還把他拉黑了。
他認為對方是聽到沒有彩禮才拒絕他的,他對對方的行為有不解,也有鄙視,覺得對方沒有資格要彩禮,自己願意回頭已經給她臉面,是對她最大的包容,而且認為對方早晚後悔,會主動回頭求他。
發現沒有?男人的選擇,一直圍繞着自己的利益變化,男人所謂的傷害了他,是指傷害了他的利益。
分析:
關於女人「同居過」對以後的伴侶不公平,傷害了他們,這樣的說法,不僅男人認同,甚至有一部分女人也認同,她們認為「不同居」是對以後的伴侶的最大的尊重。
事實上,越是這樣想的女人,越容易被男人傷害。
因為真正愛一個人,是不會拿對方的過去來對對方進行批判,當男人拿一個人的過去去給對方貼標籤,下定義的時候,已經不是把對方放在愛人,平等的位置上,而是一種值不值得去交換的商品。
此時,男人心裡思量的不過是自己的利益,這樣的行為跟那個跟女友同居的前男友並沒有什麼區別,事實上,他跟那個男人一樣,都是既得利益者,女人才是受到傷害的那個人。
而那些認可男人的女人覺得自己的行為是愛男人的表現,事實上,也是不自愛的表現,要知道,尊重是相互的,而不是對方把你當作商品來衡量。
女人往往覺得婚姻里不能沒有愛情,但男人則認為婚姻不能沒有權衡利弊。
男人是否決定跟一個女人結婚,起決定作用的不是女人愛不愛她,或者他愛不愛這個女人,而是值不值得。
他認為你的過去傷害了他,對他不公平,其實覺得你的過去不值得他娶你,配不起他的婚姻,僅此而已。
一旦他發現自己的價值也不過如此,只能往下兼容時,什麼傷害他的尊嚴,對他不公平都是可以接受的。
所謂的傷害了他的尊嚴,對他不公平,其實都是利益的遮羞布。
所以,男人別說女人「同過居」傷害了你的尊嚴,直接說傷害了你的利益就行了,也別站在道德的制高點指責女人,因為她的過去,你不曾參與,沒有資格批判,若是不能接受,就應該從一開始就表明自己的態度,這樣對彼此都好。
那女人「同居過」,到底傷的是誰?傷的是女人自己。
無論女人是否承認,你都曾經對這段感情深信不疑,你曾經把對方當作是人生伴侶一樣對待,你對他傾注了最真的感情,然而卻被對方無情地踐踏。
這樣的經歷,即使過去了,心裡也會永遠留下疤痕,往往需要很長一段時間才能復原。
所以,女人為了自己,別輕易同居,這是對自己最大的尊重。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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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生活節奏太快,往往忽略了感情的經營,適當的情感諮詢還是有必要的,特別是像你們這樣專業的機構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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