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經濟網訊 2018年3月,江蘇宿遷小伙王某和姑娘李某確定戀愛關係。在七夕節、中秋節等節日裡,王某會給李某發520元、1314元等小額紅包表達愛意,一年來累計轉賬和發紅包共13萬多元。兩人分手後,王某想索回戀愛期間的花銷。法院判定,「520」與「1314」之類數字轉賬屬普通贈與,女方無需歸還,剩下的錢財,女方則需歸還共8萬元。
新媒體編輯:何穎曦
作者/來源:中國經濟周刊
聲明:版權歸原創所有,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評論列表
這個真的給我們很多幫助,特別是對愛情懵懂無知的年紀,可以讓我們有一個正確的方向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