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禕
發布時間:2021-09-28 19:05:10
近日,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
原告小吳與被告吳先生系父女關係。2020年6月原告小吳的母親與被告吳先生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協議離婚並簽訂離婚協議書。協議約定女兒小吳由原告母親撫養,被告吳先生每月給付撫養費1千元。離婚後,被告吳先生就一直未支付過撫養費。原告母親多次找前夫吳先生協商撫養費一事,但被告吳先生總以各種理由推脫,拒絕支付。自2020年6月起至2021年6月,被告吳先生共拖欠撫養費1.2萬元。因原告母親現待業在家,無經濟來源,已無力承擔原告小吳的撫養費,故原告小吳一紙訴狀至法院要求被告吳先生支付拖欠的1.2萬元撫養費並要求其繼續履行離婚協議的約定每月支付1千元撫養費至原告小吳年滿18周歲止。
承辦法官在受理該案後,考慮到原、被告之間的父女血親關係,為了不讓親情關係惡化,遂組織原告母親與被告吳先生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被告吳先生向承辦法官表示自己之前已經通過微信支付了5千元撫養費,並不是像原告起訴狀中說的一分未付,況且自己並非不願支付女兒小吳的撫養費,只因其與原告母親就孩子探望問題上產生矛盾,原告母親不讓其看望女兒。找到雙方矛盾的癥結點後,承辦法官遂分別向原告母親與被告吳先生進行釋法明理,耐心疏導,告知雙方作為孩子的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尤應以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發展為首要原則,雙方應相互配合,避免將雙方的矛盾和情緒帶入到孩子成長的過程中,使子女能夠盡情享受父母的親情,給未成年子女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促進其身心健康發展。經過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原告母親與被告吳先生均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不妥。被告吳先生當場將之前拖欠的撫養費一次性付清,並承諾以後每個月會按時支付撫養費。原告母親也承諾不再阻止吳先生探望女兒。隨後原告小吳向法庭申請撤回起訴,至此,這場撫養費糾紛終於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來源:安源區法院_案件快報】
聲明:此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錯誤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權益,您可通過郵箱與我們取得聯繫,我們將及時進行處理。郵箱地址:jpbl@wccm.sinanet.com
評論列表
情感方面有問題,真的是要找專業的諮詢機構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