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
有人說,好的戀愛會讓你成為最好的自己,壞的戀愛會讓你如墜深淵。但對於才20出頭的亭亭(化名)來說,也許還沒來得及弄清楚戀愛二字的意義,在她充滿期待地開始踏上這段新奇而美好的旅程時,怎麼也不會想到,自己有一天會要用自殘來擺脫它……
Law
戀愛的甜蜜 分手的苦澀
2018年7月,亭亭在一個飯局上認識了李某(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經常在一起聊天,很快就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同居在一起。亭亭認識李某時沒有工作,兩人在一起後,亭亭也找過一次工作,但是幹了不到一個月就辭職了。收入穩定的李某也並沒有多說什麼,不僅一力承擔了兩人生活的一切開銷,替亭亭租了房子,每個月還會給亭亭5000元的生活費,兩人雖然也經常有些磕磕碰碰,但是戀愛關係還是看似平靜的維持着。
好景不長,半年後,隨着亭亭的妹妹搬來和亭亭同住,李某因為不方便和兩人一起,主動搬離了和亭亭同住的租房。此後,兩人的感情似乎也隨着距離的變化而有所生疏。漸漸地,李某發現,亭亭鬧脾氣的次數越來越多,亭亭也發現兩人的脾氣並不相合,對待李某的態度也越發冷漠。到了2019年2月,亭亭正式向李某提出了分手,李某無法接受,試圖通過各種方法挽回,甚至拒不歸還亭亭住處的鑰匙,為求和還多次私自進入亭亭的租房,但即便這樣,亭亭仍是去意已決,並再三通過微信告訴李某不要再騷擾她的生活,到後來,還將李某的微信列入了黑名單。
報不完的行蹤 做不完的噩夢
李某卻仍不死心,他通過輾轉得知亭亭有一些關係密切的男性朋友,當下便懷疑亭亭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立即跑去質問亭亭有沒有出軌,亭亭不願和李某過多糾纏,一心只想快點結束這段戀情。但李某堅決不同意,他強行搶過亭亭的手機查看,並揚言要去騷擾亭亭身邊的朋友,讓大家不得安寧。李某自亭亭提出分手以來近乎發瘋的狀態,令亭亭十分恐懼,最終因為出於對李某的害怕和不願讓朋友也被李某糾纏,亭亭同意了不和李某分手,還答應了李某隨時報備自己行蹤的荒唐要求。
亭亭出於害怕,不僅不敢切斷和李某的聯繫,後來對李某所謂的「不能和其他人接觸」的要求也默默屈從。然而,李某看着亭亭一條條報備行蹤的視頻,一開始還能感到滿意,但是漸漸地,他也明白了亭亭只是出於恐懼才會如此,而且除了報備行蹤外,亭亭從不和他多說一句話。李某的不甘心再次冒了出來,他又開始跟蹤亭亭,在亭亭不回短信時,無論多晚都要打電話確認,他對亭亭說:「你不想我天天往你那裡跑的話,就安安眈眈一點,聽話一點。」因為害怕見到李某,亭亭只能繼續定時定點報備自己的行蹤。
但是,亭亭的「聽話」卻並沒有換來李某的改變,反而變本加厲。2019年3月初的一天晚上,李某得知亭亭在外和朋友一起喝酒,立刻趕去接亭亭,並且在爭吵中跟着亭亭一起回到了租房。亭亭先上樓並將門反鎖,李某不停地給亭亭打着電話,並要求亭亭開門,此時,被糾纏已久的亭亭覺得生活沒有了希望,她拿起了小刀,對準了自己的手腕,一道一道在手腕上劃着,她一邊拍照發送給李某,並告訴李某:「你敲一次門我就割一刀」;一邊在微信上「冷靜」地數着:「第一刀」、「第二刀」……直到手腕鮮血淋漓。後來,她哭着對李某說:「你還要我怎樣,我已經每天每天都在做噩夢了……」
床頭打架床尾和?
更恐怖的還在後面。2019年3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李某又來到了亭亭的租房,他如往常一般,私自開門進入了租房內,發現亭亭還在午睡。等亭亭醒來後,他又和亭亭提出想和好的想法,並試圖去抱亭亭,亭亭立刻推開了他並警告李某不要碰她,但是李某不顧亭亭的反抗,動作也越來越大,又驚又怕的亭亭拿起了剪刀就想向手腕划去,李某立刻衝上前去將亭亭壓在身下,亭亭害怕大哭,用手從床頭柜上拿出了刮眉刀,但卻被李某一把奪下,害怕的亭亭不停反抗,不僅用手抓傷了李某的臉、脖子等多處,還大喊救命,趁李某起身時,亭亭沖向了廁所並將門反鎖,再次拿起了刮眉刀用力地朝自己的左手手腕處割了6、7刀,李某卻仍不放過她,在門口說着:「如果你做傻事的話,我就把門砸了!」亭亭沒辦法,只能打開了門。面對手腕受傷流血的亭亭,李某卻仍然提出要和亭亭和好,甚至還趁着亭亭絕望無力,強行和她發生了性關係!
(圖為被害人用於自殘的刮眉刀)
該案最終因亭亭報案而案發。在檢察官提審李某時,李某稱,兩人交往時,因為亭亭年紀小,總是鬧脾氣,所以他認為只要多哄哄亭亭,兩人就能和好如初。他說,之前他和亭亭交往時,發生矛盾之後,即便是在亭亭不願意的情況下,他也會採用強行發生性關係等方式來向亭亭「求複合」,他稱這就是他觀念中的「床頭打架床尾和」,正是他根深蒂固的錯誤觀念,才導致了本案的發生。
在多次提審過程中,檢察官對李某的錯誤觀念進行了深刻的教育,對李某在分手後對亭亭精神控制的行為表示了嚴肅的批評,並再三向李某強調,暴力行為絕不止肉體暴力一種,精神控制的侵害有時並不亞於肉體傷害,而且任何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式,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都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在事實和法律面前,李某終於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表示認罪悔罪。
2019年8月,蕭山區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對李某依法提起公訴。在法院開庭審理過程中,檢察官當庭對李某再次進行了法治教育,告誡李某在今後的生活中一定要樹立正確的戀愛觀和法治觀,要尊重別人,尊重生命,更要懂得法律,敬畏法律,切莫讓自己被執念左右,造成如本案般無法挽回的後果。
案件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
檢察官提醒
近日來,各類家暴的新聞屢見報端,據全國婦聯統計,全國2.7億個家庭中,有近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比例之高觸目驚心,這還不包括在同居關係中受害的婦女。現實生活中,我們總能發現,人們對於家暴存在一些誤解,在此檢察官提醒:
一、 戀愛同居中的家暴行為也受法律制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規定:在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即為家庭暴力。而附則第三十七條也已明確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也就是說,戀愛同居關係中的暴力也已被納入家庭暴力範圍,均受法律約束。
二、家庭暴力不止身體暴力一種
身體暴力只是最常見的暴力,其他暴力的形式還有精神暴力(包括侮辱謾罵、限制人生自由等等)、性暴力(攻擊被害人的性別部位、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等等)、經濟控制(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財產決定權和使用權等)等。
遭遇家庭暴力怎麼辦
一、 遠離施暴者
家暴只分0次和100次。因此,在第一次遭受到上述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後,一定要勇於說不,在被施暴的時候,要注意保護自己,遠離危險區域,更要及時遠離施暴者。
二、 向他人求助
在遭受家暴後,應當及時報警或者向居委會、村委會、婦聯等組織反映家暴情況,這些機構和組織會對家暴行為進行有效的制止、勸阻和調解,還會製作相關的書面材料,留下證據。特別提醒:婦女維權公益服務熱線是12338,舉報熱線是12389,緊急情況下可直接撥打110。
三、 收集證據資料
一方面,要及時至醫院就醫,保存診斷證明、醫院病歷及損傷照片、傷殘鑑定等等。另一方面,遭受家暴時,可以拿出手機或其他錄音錄像設備保存證據(但是一定要謹慎),也可以固定雙方的聊天記錄,包括對方承認家暴的材料等等。
四、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規定,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應當在72小時內作出裁定,情況緊急的,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
編輯:商碧芸
責編:顏林華
來源:蕭山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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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東西感觸很深,對情感上幫助很大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