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慶宇 通訊員 王新明
疫情防控期間,還是有那麼幾個無德的人,「順手牽羊」「小偷小摸」,為滿足自己的私慾進行違法犯罪行為。連日來,淄川公安「抗疫」「破案」兩手抓,迅速破獲多起侵財類案件,及時為受害群眾挽回損失。
超市門口物品被盜
3月3日12時許,張女士停放在淄川某超市門口的電動車車筐內的食品和化妝品被盜。民警調取了案發現場的多路視頻資料,經過兩個小時的追蹤摸排,當天下午就將違法嫌疑人常某抓獲,並追回了被盜的食品和化妝品。
3月10日10時許,太河鎮的韋女士到淄河派出所報警,她放在某超市門口摩托車儲物箱裡的錢包被偷了,裡面有手機、銀行卡、現金等財物。民警視頻追蹤,僅用一個小時時間就將盜竊嫌疑人鄭某某在家中抓獲,並為韋女士追回所有損失。
車內物品被盜
3月1日9時許,王先生停放在淄川某賓館院內的汽車車內物品被盜。接到報警後般陽路派出所會同分局打侵財專業隊立即展開調查,經過連續幾個小時的視頻追蹤,最終鎖定韓某有作案嫌疑,當天下午民警便將嫌疑人韓某抓獲,並及時為受害人王先生追回了被盜的牛奶、蘇打水、火腿腸等物品。
汽車車身被劃受損
3月10日,淄川公安分局接到報警,山川路路邊有四輛汽車車門等部位被銳器劃傷,影響較壞。分局打侵財專業隊民警會同城南派出所民警開展視頻追蹤和信息研判工作,一直追到了嫌疑人家的樓底下。當天,民警就將嫌疑人崔某某抓獲。崔某某如實交代了自己酒後為泄私憤用鑰匙將別人停放在路邊的車輛損壞的違法事實。
疫情無情、民警無畏;案件雖小、關乎民生。不管冒什麼樣的風險,遇到再多的困難,淄川公安分局的全體民警都要想盡一切辦法,為群眾解決問題,維護群眾利益。在此,公安機關也正告那些貪圖不勞而獲、冒天下之大不韙違法犯罪的人,勤勞、守法,做合格公民,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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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