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找來「查人定位」服務
意圖非法定位前女友
只為和前女友複合
結果前後共被騙40300元
為求複合,找「黑客」查人定位
去年10月,南京市民小陳(化名)為了和拒絕聯繫的前女友複合,在網絡論壇上尋找「查人定位」的服務,結果聯繫到一個自稱能侵入公安內部信息網的人。
小陳回憶道,那個自稱能侵入公安內部信息網的所謂黑客稱「查人定位服務」分檔次明碼標價。為查到女友的定位和微信聊天內容,迫切想挽回感情的小陳,選擇了最貴的查詢,一次付1000元的服務。
小陳說道:「當時神經真的比較脆弱,有懷疑的地方,也有當時比較相信的地方。」
交完第一筆錢後,小陳很快就收到對方發來的所謂前女友與他人的微信聊天記錄。看到那些信息,深陷失戀情緒中的小陳更加難以自持,他迫不及待地一次次付錢給對方,要求對方密切關注前女友近況。
小陳回憶說:「他是有套路的,在查完了這次信息後,故意設下一個套,想讓你再查一下,比如說有人加你女朋友,或者說你女友去哪裡了,接下來會去哪裡,想讓你繼續查,當時腦子糊掉了,就同意了。」
在小陳付了錢之後,對方突然話鋒一轉稱,因涉嫌非法查詢公民個人信息,小陳已被警方偵查,如果想息事寧人,就必須支付打點費。
對方緊緊抓住小陳擔心害怕的心理,誘惑小陳又支付30000多元。
就在對方繼續索要錢財時,小陳懷疑自己遭遇了網絡詐騙,無奈之下,這才向警方報了案。很快,警方鎖定嫌疑人落腳點,今年6月初,警方在浙江餘姚一出租屋外,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抓獲。
據警方調查,張某其實是個無業游民,他冒充公安,謊稱熟悉公安查詢系統,發出的所謂定位和微信內容都是他自己編造的,目的就是為了騙錢。目前,張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刑拘。
被騙後的小陳,經過這一番折騰,反而對失戀這事兒看開了,他已經放棄了查詢女友信息的念頭,重新開始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違規查詢個人信息、查詢開房記錄、查詢家庭住址,查詢他人家庭情況等行為,都將涉嫌違法甚至犯罪。公民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包括警方在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私自查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違反本條規定,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在本案中,騙子利用受害人非法調查他人信息的需求,冒充黑客提供調查服務,再以偽造的信息截圖獲取用戶信任,用押金、保證金、風險費、破解費等藉口,不斷騙取費用。
針對此類騙局,小蘇提醒廣大網民: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他人隱私信息屬於非法行為,不要嘗試、相信此類調查服務;不輕易相信陌生人所說的個人信息調查內容,發現類似釣魚網站,要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一旦遇到此類詐騙,應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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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真的給我們很多幫助,特別是對愛情懵懂無知的年紀,可以讓我們有一個正確的方向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