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漁老師你好:
我在工廠里認識了一個女孩,我們聊得蠻好的,就發展成了男女朋友關係。但是相處了幾個月後,也就是上個月,女朋友跟我分手。本來是上個月,她就要跟我分的。然後因為一點事情,沒分成。這個月呢,我為了讓她更愛我,給她買了手機,化妝品和項鍊,花了我差不多一萬塊吧。
送給她東西的時候,她挺高興的。但是第二天她卻跑來跟我說,要跟我分手。我心都碎了,我問她為什麼上次不分,她說不知道。但是,她在我剛花完錢就提分手,我都崩潰了。我想要讓她把我這個月買的任何東西都留下,這會不會太過分了?
王老師,反正她從頭到尾都沒喜歡過我,我也不想去勉強自己挽回什麼,我這樣做會不會過分?我可能這樣做有點刻薄,但是有多愛她就有多恨她,我只想要回我這個月的損失,希望您給我一個理智的建議。
圖片來自網絡思漁回覆:
第一、女孩不喜歡你,還接受你的貴重禮物,確實不妥。
對於你這個女朋友來說,她既然不喜歡你,不願意和你發展長久的戀愛關係,還接受你的禮物饋贈,這只能說明這個女生在處理感情和禮物的關係上面,比較欠考慮和欠成熟。
圖片來自網絡王思漁視頻號開通,歡迎閨蜜們關注提問,有任何情感問題,我會在視頻中解答。
第二、你有權要回,但如果要不回來,你心中氣憤難消,可以選擇報警。
因為是剛買不久的,你把手機、項鍊這些貴重物品要回來,也算給是給女孩上了一課。至少女孩面對下一段戀情時,她就不會再胡亂收別人禮物了。當然,如果她品行確實有問題,那麼很可能她不打算還給你了。你可以選擇報警,說這個女孩非法占有你的私人財物。因為我願意看到人們用法律的形式去解決問題,而不是去無端地恨,去爭吵,甚至去傷害別人。
圖片來自網絡第三、假如你已經和女孩發生了性關係,再去要回送她的禮物,只要不是房子車子之類的重大禮物,如果你還想要回來,那是真的有點過分了。
說一說你的見解,留言給我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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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比過很多家,你們家的服務真的很不錯,很慶幸選擇你們幫忙挽回!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