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分手的理由中,很常見的一種就是「我們不合適,所以還是分開吧」。
而自己如果收到了伴侶這樣提出的分手理由,或許自己會很不知所措吧,因為不合適好像是一個沒法改變的事情。
但如果自己依舊還想要去挽回,該怎麼辦呢?
首先,先理解所謂的不合適是什麼意思,因為不存在兩個絕對不合適的人,只能說明對方可能會覺得你們身上的某些方面是不合適的,所以才選擇分手。
如果你們絕對不合適,那麼一開始就不會在一起,所以往往都是剛開始是覺得彼此是合適的,只是隨着兩個人在一起的時間越來越久,彼此之間的相互了解越來越多,最後對方可能會覺得彼此某些方面是不合適的,所以才會用彼此不合適為理由,選擇分開。
所謂的「不合適」,可能是指:
1.脾氣、性格
一個人真實的脾氣、性格等內在方面不會馬上在戀愛前或者戀愛初期表現出來。男女交往之處,往往都是把彼此最好的一部分展現出來,即使自己的脾氣是很暴躁的,但也會為了給對方一個美好的形象,而克制自己的負面情緒。
2.消費觀
例如:彼此的消費觀不一致,一個喜歡奢華,一個喜歡節省,那麼之後的生活可能就很有壓力了。
3.生活方式、習慣
例如:
一個人比較邋遢,另一個人有些潔癖,那麼彼此的衝突就很大了;
一個人總是忙於工作,另一個人卻是希望兩個人能夠經常黏在一起,那麼兩個人也會有很大的衝突;
4.對待愛情的忠誠度
例如:一個人對待感情忠誠專一,另一個人覺得開放式的婚姻比較好,那麼那個希望感情能夠專一的人肯定就會對另一方不滿,另一方也會覺得被管着、很不舒服。
以上是所謂不合適的某些原因,而現實中的原因可能更多。具體是怎樣的不合適,就需要因人而異,針對性的分析了。
而弄清楚對方所謂的不合適是指什麼之後,我們就可以針對問題解決問題了。人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如果自己還希望兩個人能夠繼續在一起,那麼自己可以嘗試把這份不合適,變成合適。
不是讓自己變成另一個人,而是讓自己擁有一份包容心,讓自己面對一些事物,有更多的選擇,而不局限於自己的習慣。例如:自己習慣了奢華的生活,但是可以理解、包容另一半的節約、節省,然後自己也願意過這樣的生活的話,或者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能夠願意和對方有一樣的消費觀,那麼兩個人的不合適就變成合適了。
或許自己會覺得不舒服,為什麼要自己來改變呢?為什麼對方不願改變呢?
其實,一段感情中,誰需要,誰改變。對方選擇了分手,那麼也就是讓你們之間的衝突消失了,因為你們之間的關係無關緊要了;而自己捨不得分開,那麼就需要讓彼此的衝突得到解決,那麼阻礙你們在一起的東西才會消失,兩個人才能夠重新在一起。
另外,戀愛挽回並不是自己有所改變了就能夠挽回了。因為分手往往是意味着對方不相信你了,不相信兩個人在一起是能夠幸福的。因此自己還需要在複合前,先提升彼此的感情濃度以及信任感。
也就是自己有所改變之後,不推薦馬上提複合,而是先以朋友的關係接觸,讓對方能夠先看到自己的改變,相信自己的改變,相信我們的改變是真實的,這樣彼此的複合才能夠順理成章。
祝好~
評論列表
確實不錯,挽回了不少瀕臨離婚的家庭!
可以幫助複合嗎?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