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財經自媒體
原標題:「色魔」比爾蓋茨?
作者 :木舒
來源 :辣筆小尖椒(ID:lbxjj818)
這個世界好怪哦!
普通人對「富人」「精英」有着莫名的迷信。
鋪天蓋地的成功學、奮鬥史總是將一個個資本家包裝的完美、忠誠,仿佛只有窮人才會粗俗卑鄙。
但你會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
最顛覆三觀的事件總發生在富豪身上。
你越想打造的人設,恰恰是你最「虛」的人設。
就像熱衷於說自己是白手起家的人,往往要麼自己是富二代要麼老婆是富二代。
熱衷於帶着老婆天天秀恩愛的,就會被抓到在千里之外睡女大學生。
熱衷於表現自己是一個沒什麼欲望的技術宅的,就被人爆料,好色是圈內公開的秘密。
最近,比爾蓋茨離婚的新聞鬧得沸沸揚揚。
相守二十多年的模範夫妻突然分道揚鑣,梅琳達以婚姻破裂無法挽回提出離婚訴訟。
雖然她以每晚13.2萬美元的價格租了一座私人小島躲避媒體,但是更多的細節還是被慢慢爆出。
本以為離婚是為了轉移財產,可沒想到一代無欲無求的「技術宅」,轉臉變「色魔」了。
蓋茨被自己的傳記作者爆出猛料:從不是個木訥的技術宅,好色是業內公開的秘密。
從在哈佛求學開始,他就是裸體夜店的常客,熱衷參加裸體派對,參加脫衣舞秀。
還會帶脫衣舞女回家,一起在豪宅的泳池裸泳。
去外地出差時,常和女記者調情。
婚後每年都和前女友別墅度假。
和公司一位25歲的女員工成為秘密情人......
而如今媒體還爆出,梅琳達決定離婚的主因是:比爾蓋茨和那個在小島養未成年女孩,熱衷為富豪政要提供性服務的色魔愛潑斯坦關係密切。
梅琳達對此很憤怒,曾警告蓋茨:「我不想我們跟這個人有任何關係!」
但似乎她的警告,沒什麼作用......
2019年媒體又爆出比爾蓋茨與愛潑斯坦有往來後,她就開始和離婚律師見面了。
嘖嘖嘖,本來我還在想這場離婚大戲有多麼深的內幕了,這樣一看,沒那麼複雜。
或許就是多年的感情消失殆盡,又被噁心到了,於是就懶得忍了、懶得配合了。
反正也不缺錢,孩子也大了,愛咋咋地吧!
從這個角度來看:原來不止普通人,富豪的婚姻,也是各取所需啊!
結婚是,離婚也是。
比爾蓋茨的前女友,名叫安·溫布萊德。
比比爾蓋茨大9歲。
兩人認識的時候,比爾蓋茨還在創業初期,但安,已經是一位成功的女商人。
比爾蓋茨經常以請教問題為由,和安一起研究技術,探討未來的發展方向。創立微軟,安也是投資人。
而且兩人在生活上也非常契合,可以說是完美的精神伴侶,但是比爾蓋茨的媽媽反對這場愛情,因為安年紀太大了。
不過蠻詭異。
兩人結不了婚,但也足夠明目張胆。
比爾蓋茨把安的照片掛在自己的辦公室里,公開表示:「上帝給了我三件最好的禮物,我的家族、微軟公司,以及溫布萊德。」
而後來,比爾蓋茨和梅琳達開始談戀愛後,在決定結婚之前,還專門去得到了安的同意。
1997年,比爾蓋茨接受《時代》採訪時親口表示:
「當我考慮和梅琳達結婚的事情時,我打電話給安,並請求了她的同意。
安同意後,他才向梅琳達求了婚。
而在結婚後,他也是有條件的。
那就是梅琳達必須同意,他每年抽一周的時間,和安單獨別墅度假。
他說自己和安是純潔的朋友關係,只會談工作和看書,不會發生其他事情。
詭異的是,梅琳達居然還同意了......
有錢人的世界無法理解。
靈魂伴侶得要,結婚對象也得要。
想想梅琳達最初,也是個事業女性啊!
她在杜克大學5年間,獲得計算機科學、經濟專業學士學位以及MBA學位,22歲進入微軟後很快就成為一名管理上百位員工的市場經理。
倆人經常一起開會,因為她出色的長相和工作能力,才被比爾蓋茨看到。
1993年,比爾蓋茨已經38歲了,母親的病也很嚴重,於是在得到了安的同意後,他在私人飛機上向梅琳達求婚成功。
生下第一個女兒後,梅琳達就退出了公司,專心相夫教子,之後除了慈善活動,她很少露面。
按理來說,有靈魂伴侶,有老婆孩子,這下總該老實了吧?
但後來,比爾蓋茨又愛上了25歲的美女下屬斯特凡妮,和以往不同,這次是他主動展開了攻勢。
他還破格讓她參加了很多微軟的機密會議,結果1999年斯特凡妮轉手指認微軟違反美國反壟斷法,為此,比爾蓋茨直接損失了80億美元。
這場婚外情在80億美元的代價下,結束了。
而梅琳達,當然是選擇原諒他了。
有名有姓的就這三個,但如今從爆料來看,遠不止這個數吧?
尤其是和愛潑斯坦。
你說是單純的工作需求?我不信。
畢竟愛潑斯坦的性賄賂故事牽扯到的人物,那可是寫出來文章都要和諧的程度啊!
而在這背後,不得不感慨,富豪之所以能成為富豪,因為他們太會算計。
普通人只能負擔起一段,而富豪,每一段感情都是一場各取所需的生意!
和安的交往,是為了「精神需求」?
和梅琳達的交往,或許是為了獲得世俗上的肯定。
而和斯特凡妮的交往,或許就是男人的欲望和本性了。
她知道你的圖謀不軌,你也知道她的欲拒還迎。
所以我覺得梅琳達如今提出離婚,挺合理的啊!
簡單用一個詞來形容,就是:老娘受夠了,老娘不伺候了!
其實我覺得,你不能說他們的婚姻中沒有感情,但在我看來,最初就是利大於愛的。
當初他們選擇對方,更像是對方是自己的「最優選擇」。
畢竟梅琳達這樣年輕、漂亮、優秀還能容忍前女友存在的妻子太少了。
而能嫁給比爾蓋茨一樣的富豪,對梅琳達來說也是利大於弊。所以她也忍了這麼多年。
可為何現在不忍了呢?
愛潑斯坦事件或許是個導火索,但我覺得根本原因就是,她該有的都有了,也該活出自我了!
你看當時世界首富貝索斯婚外情曝光後,妻子麥肯齊就提出了離婚。最後她分得亞馬遜4%的股份,價值達380億美元,成了美國女首富。
後來轉頭嫁給了一個老師,笑的都比之前開心了。
或者再舉個例子:鄧文迪。
網友都覺得她費了那麼大的精力,才爬到默多克身邊,離婚也找不到更好的啦,為啥要離呢?
為啥?為了開心啊!從默多克那裡已經得到她想要的了,那離婚再去泡個小鮮肉,不比對着老頭子香嗎?
梅琳達也是如此。
現在最小的孩子也滿18歲了。而且離婚分的錢,一輩子也花不完。
要用中國式的邏輯來看就是:孩子也成年了,父母的義務也盡了,還不缺錢,那何必還受委屈?
更何況如今,三個孩子可都是站在媽媽這邊,孩子稱梅琳達是「女王和英雄媽媽」,是比爾蓋茨被排除在外。
所以怎麼看,這場離婚梅琳達都贏了啊!
未來那可謂是廣闊天地,大有作為呀!
哎,其實想想,大可不必對精英群體,有太高的道德期待。
以我的經驗來看,反而越是精英群體,道德標準就越低。
因為能成為資本家一大特點就是:無情啊!
你能指望無情的人,有多高的道德標準呢?
你以為窮人沒有那麼多鬼心思嗎?有!他們做不到是因為物質限制了他們的欲望。
但精英群體有錢有資源有背景,飽暖思淫慾啊!
你看看如今,越是和錢最相關的產業,烏糟事越多。
因為錢、權、色,永遠都是分不開的。並且在一定意義上還是相輔相成的。
金融圈、娛樂圈等等,這些圈子為何成為「高發地」?
就是因為這裡,錢太多,資源太多了。
名利場的誘惑力太強了,想擠進來的人太多了。這就形成了一種循環。
能力跟不上還想快速往上爬的人,主動走野路子。
而手握着權力資源的人,很享受做那個要報酬的「梯子」。
這就是一場明碼標價的生意。
並且還是圈內人,習以為常的生意。也是圈內人,默認的道德標準。
最近一段時間扒了太多的金融大佬,越來越覺得,崇拜資本家也得理性看待。
你以為的金融大佬,都是像霸道總裁小說里一樣老謀深算,眼光獨到。但更多的是合法詐騙、空殼公司套錢、割韭菜玩心眼。
你以為的商戰都是三十六計,談判桌見真招,但現實是投毒下藥搶公章,黑衣人黑社會齊上場......
是有錢就變壞嗎?
不,我覺得可能是,壞人才能更容易變有錢吧!
因為他們更豁得出去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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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