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悅橙。
無論男女,很多人已經把錢財作為是否值得結婚的最重要的指標了。都象小偷一樣計算自己如何得到別人的財產,卻不願意靠自己去努力。用金錢證明婚姻,完全是顛覆了婚姻的本質,捨本逐末,得到的婚姻是不可靠的。
近日,看到一則新聞。一對戀愛了數年的戀人,準備結婚的時候,在商量女孩的嫁妝時,女方的父母提出,可以陪嫁一套房子,不再另外出嫁妝,這套房子的首付是女方父母出的,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女孩一個人的名字,付了首付之後,便把房子租了出去,房貸基本靠出租的租金還,還有一部分是女孩的父母倒貼的。
結果,男方不同意。 他要求女孩向這套房過戶給他的父母,或者把這一套房子賣掉,然後出一半首付的錢重新買新的婚房,寫夫妻倆人的名字。理由是女方的婚前房和男方沒有任何關係並且上邊也沒有男生的名字,拿來充嫁妝,太不要臉。
對於「拿婚前房來充嫁妝,太不要臉」這句話,我印象深刻。嫁妝的傳統觀念不是屬於女人的私人物品嗎?即使以後家庭生活出了什麼變故,房子在女孩名下,必要時變現也未嘗不可。這個房子租了出去,租金和房貸相抵,只是父母想給女兒未來的一份保障,不算什麼吧。反倒是這個男生,還沒結婚就開始惦記女生的嫁妝,這才是真的不要臉。
可能很多時候女孩在談婚論嫁的時候,被愛情沖昏了頭腦,不太去和男方計較。就這樣一小部分男人形成了占便宜的不要臉的一種思維:你都這麼愛我了你的東西自然也是我的。
等到哪天,女孩們清醒了,不在傻白甜了。這時,那些盤算怎樣占女孩嫁妝便宜的男人們惱羞成怒了,惡人先告狀:「你太不要臉了」。
昨日,在網上看到一個男網友吐槽女友:臨近結婚,女友突然全款買了套房,我的裝修款瞬間沒了着落,怎麼辦?
往下翻了一下,完全被這位男生貪婪的嘴臉噁心到了。本來男女雙方約定的是男方付首付,女方出裝修款再加一輛車。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並且沒有給女方彩禮。結果女方買了自己喜歡的車,並且寫了自己的名字,然後這位男網友就特別生氣,他認為結婚之後車肯定是他開的,要買也應該買他喜歡的車,並且應該寫在他的名下。於是,他家一聲不響地買了房,並且只寫他一個人的名字。然後,他打電話通知女友,房子已經買好的,你們家出裝修款,買車位吧。
最後,女孩的做法,很大快人心。女孩自己全款買了套房,並且要求和男網友分手。狗血的是,男網友全家讓他想辦法去挽回女友。
也是,這麼大一條魚,讓她溜走了。現在的女孩,又不是傻白甜。
婚前什麼都算得清清楚楚的男人,婚後也會套路你沒商量。男人付了首付,房產證寫上他的名字,讓女人負責裝修款。結果,出了裝修款的女孩最後離婚了,卻什麼也帶不走。
一個男人如果婚前什麼都跟你計較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那麼就不要輕易相信他,無論他說給你說了多少次「我愛你」。
愛你的男人,不但不會算計你,還什麼都願意給你。陳小春和應采兒結婚的時候,寫了一份很感人的承諾書:每月我的收入都會交給你,我的零花錢由你去支配,我負責供樓水電費,想買什麼名牌都隨你。 直到現在,陳小春仍舊遵守着自己當初的承諾。這是一個男人愛一個女人最好的模樣。
對於女孩來說,真的喜歡上一個人,就沒有那麼理智了,她不介意為了你多一些付出,也樂意不去斤斤計較。很多男人提起結婚,就覺得男人要出房子,出彩禮,怎麼算都是他們吃虧。如果真要算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吃虧的那個難道不是女人嗎?要為你生兒育女,要為你照顧父母,還得兼顧賺錢免受你的臉色。更別提生完孩子後,職場對女性的歧視。所以說男人如果真的愛一個人,就不會單單只在他的角度考慮,而是規劃中都有她,設身處地為她着想。
就像龍應台所說:你需要的伴侶,最好是那能夠和你並肩立在船頭,淺斟低唱兩岸風光,同時更能在驚濤駭浪中緊緊握住你的手不放的人。
婚姻不是一個人的事,往大了說,是兩個家庭的事。從決心的那一刻,兩個人就該一起攜手,風雨同舟。如果一個男人在結婚之前,就已經打着小算盤斤斤計較,那麼這個男人在婚後遇到困難,很大可能他是丟下你跑的快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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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確實不錯,挽回了不少瀕臨離婚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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