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廠區值班室里突發血案,一位名叫蔣小梅(化名)的中年女子身中9刀,不幸離世。令她的家人沒想到的是,兇手竟是她的前男友。四川攀枝花中級人民法院於4月9日公布此案:何經剛故意殺人一案,經審理已於日前作出判決。被告人何經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何經剛在庭審現場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何經剛與蔣小梅曾是一對戀人,兩人分手後,何經剛對蔣小梅實施了非法拘禁行為,並致其跳車逃離時受傷達輕傷二級,雙方矛盾進一步加劇。後來,蔣小梅報案,何經剛鋌而走險對其實施了報復殺人行為。
血案背後,蔣小梅的生前日記記錄了兩人的相處,字裡行間全是忍氣吞聲。她曾絕望寫道:「他就是個魔鬼,太可怕了……」
↑蔣小梅工作的值班室,也是她被殺害的第一現場
深夜血案:
女子身中9刀死亡,兇手竟是前男友
蔣小梅生前是四川攀枝花某礦業公司員工。2018年11月15日晚上,何經剛帶着一把尖刀來到蔣小梅工作的選礦廠,持刀朝其頭部砍去……蔣小梅身中9刀,倒在了血泊之中。
很快,蔣小梅被同事唐某發現,她倒在地上,周圍流了很多血,嘴上還有傷口,唐某立即報警。因嚴重顱腦損傷,蔣小梅在送醫不久後,被宣告死亡。
這起兇殺案震驚了整個廠區,但令大家沒想到的是,兇手何經剛曾是蔣小梅名義上的男友。
在同事印象中,蔣小梅性格比較溫柔,沒有不良嗜好,除上班外主要在家照料老人和孩子。多年前,蔣小梅離婚之後,就開始獨自撫養兒子,因母親生病離世,多病的父親也需她照顧,過得並不太好。
兒子需要撫養,家裡老人需要照顧,蔣小梅逐漸感覺到壓力,40多歲的她也希望找個臂膀依靠。案發3年前,何經剛走進了她的生活,但令她沒有想到的是,這是一齣悲劇的開始。
如今,蔣小梅已經離世1年多了,她的家人仍沉浸在悲傷中。據蔣小梅的父親回憶,女兒第一次把何經剛帶回家時,何經剛曾拍着胸脯保證,會對蔣小梅百依百順。可兩人同居之後,何經剛很快暴露出性格中的短板,他衝動、易怒,經常因孩子撫養問題與蔣小梅吵得不可開交。
↑蔣小梅生前寫下的日記,稱何經剛為「魔鬼」
生前日記:
曾絕望寫道「他就是個魔鬼,太可怕了」
為何一對戀人,最後卻釀成一場悲劇?蔣小梅生前有愛寫日記的習慣,她在日記里記錄了她與何經剛相處的點點滴滴。
生於1963年的何經剛曾多次被判刑。1984年1月20日,他曾因犯搶劫罪被攀枝花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2003年11月26日,他曾因犯職務侵占罪被攀枝花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
雖然蔣小梅了解到何經剛曾坐過牢,但她覺得這個男人看上去體貼,經濟上又能給自己幫助,最終選擇接受了何經剛,並未對其性格和個人情況進行深入了解。
然而,在兩人同居相處之後,蔣小梅發現何經剛仿佛換了一個人,不僅脾氣暴躁,而且易怒,動輒打人罵人。即便如此,為了孩子和家庭,她選擇了忍讓。
實在忍受不了的時候,蔣小梅會通過日記來減緩心理壓力。從她在兩人相處一年後記載的日記中能看到,那個時候的她已經陷入了極端惶恐之中,何經剛在她眼中甚至就是「魔鬼」。
在蔣小梅生日記中,字裡行間沒有柔情蜜意,反之全是忍氣吞聲。她曾在日記中絕望寫道:「他就是個魔鬼,太可怕了,我就是個罪人,處理不好自己的事,害好朋友受到牽連,我真是罪該萬死。」
最讓蔣小梅無法忍受的是,何經剛不僅不讓她撫養兒子,還經常對她進行鄙視奚落。他做不到愛屋及烏,只接受蔣小梅,不接受蔣小梅的過去,雙方因為這件事隔閡逐漸加深,關係劍拔弩張。
2018年春節,蔣小梅接外地上學的兒子回家,再次遭到何經剛的奚落,雙方鬧得很不愉快。這讓蔣小梅徹底絕望,她提出分手,一開始何經剛很淡然地說,「你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我不會攔你。」
2018年2月,蔣小梅不願再委曲求全,正式向何經剛提出分手。可何經剛卻表示,想來就來想走就走?這事兒沒有那麼簡單。
↑查看涉案現場
提出分手:
答應賠男友6萬,沒及時給錢曾被拘禁
蔣小梅為了急於脫身,答應了何經剛的要求。分手之前,兩人簽署了一份協議:蔣小梅需賠償何經剛經濟損失6萬元,每月向其支付1000元,直至還清。可蔣小梅既要撫養兒子,又要照顧老人,實在有些捉襟見肘。
2018年4月,蔣小梅沒按時「還錢」,何經剛便想出一個辦法,要讓蔣小梅長長記性。他將蔣小梅強行拉到車門邊,推倒在後排座位上,拿出一根白色塑料繩捆綁住其雙手,並卡住蔣小梅的脖子威脅道:「你再反抗,今天我就弄死你」。
後來,在行車途中,蔣小梅跳車逃離時摔傷,受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事後,蔣小梅在公安機關作的筆錄記載:「我不知道何經剛會把我拉到哪裡去,心裡害怕,因為他說過要與我同歸於盡,於是打開車門跳車逃生,一跳下來後,我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根據上述筆錄記載,蔣小梅還說:「醒來的時候,我臉上流了很多血,我讓他送我到醫院,並告訴他:我不說,警察就不知道,你也不會坐牢了……他想了很久,才同意送我到醫院,在縫針的過程中,我告訴醫生:我被綁架了。醫生在我手術之後撥打了報警電話」。
2018年4月19日,何經剛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何經剛在庭審現場
法院判決:
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2018年10月15日,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以何經剛涉嫌非法拘禁罪移送到攀枝花東區人民檢察院,何經剛認為蔣小梅不肯放過他而懷恨在心,於是鋌而走險,對蔣小梅實施報復性殺人行為。
2018年11月15日晚上,何經剛帶着一把尖刀來到蔣小梅工作的選礦廠,想找對方「算算賬」,可他一見面並沒有給蔣小梅協商交談的機會。「你為什麼來了?」蔣小梅話音未落,何經剛便持刀朝其頭部砍去,蔣小梅倒在了血泊之中,傷勢過重,後來送醫不久被宣告死亡。
↑何經剛在庭審現場
凌晨1點20分左右,蔣小梅同事唐某通過值班室座機給蔣小梅打電話,讓她報告相關生產作業情況,但撥通兩次都沒人接聽,於是趕到值班室。當拉開門後,唐某被眼前的一幕嚇壞了,蔣小梅躺在地上,房間內染滿了鮮血。回過神來的唐某立即撥打了報警電話。
經鑑定,蔣小梅死亡原因系被金屬砍器作用致開放性顱腦損傷並急性失血。右側氣胸死亡,系他殺。攀枝花市檢察院對何經剛以故意殺人罪、非法拘禁罪依法提起訴訟。
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認為:被告人何經剛因債務糾紛,非法拘禁被害人,導致被害人受輕傷二級,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何經剛因非法拘禁被司法機關追究後而懷恨在心,持刀猛砍被害人9刀,導致被害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精心準備,伺機行兇,主觀惡性極大,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危害極其嚴重。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何經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曹宇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攀枝花中級人民法院供圖
編輯 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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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侯自己陷進去出不了只能找專業的人士幫忙,我覺得挺不錯的,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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