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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WeGo_花花
無論是好聚好散,還是不歡而散,前任對你的印象都會在分手那一刻定格,除非你再去做一些糾纏的動作,否則通常是不會繼續惡化下去的,因為對提出分手方而言,那就是結局。
然而對想複合的一方來說,分手未算結束,正是不甘心就此結束,才想挽回。
此刻挽回者要面對的,就是前任給你貼上的「標籤」。很遺憾,這裡的標籤多半是負面的,例如自私、幼稚、任性、情緒化……
被前任貼上的負面標籤,就像是跟隨着你的詛咒,不將身上的標籤撕下,對方就不會想、也不敢與你複合。
談撕下標籤前,我們先來看看,什麼是標籤,為什麼人們喜歡「貼標籤」。
所謂貼標籤,我的理解是:過於簡單地概括定義事物或一個人。
例如。
「他亂拋垃圾,自己就是個垃圾人。」
「紋身的會是什麼好人?」
「看見紅燈還闖過馬路的人都偽善、自私、陽奉陰違。」
貼標籤是一種偷懶,因為標籤是方便的,簡單地為一個人下定義,可以節省人們的認知資源,要知道通常我們沒有那麼多時間精力去深入了解某個人,既然如此,判斷的最好方式就是,直接去給某人貼標籤,以點及面去下定義。
標籤的評價是遵循心理學上的「暈輪效應」的,你對某個人留下的刻板印象,會影響對此人其他方面的判斷。
例如,當你給前任貼上「懶鬼」的標籤,就算看到對方一反常態地努力工作,下意識地都會判斷為三分鐘熱度,是表面上的勤奮上進。
由此可見,對挽回者來說,標籤效應是弊大於利的,前任一旦給你定下了某個標籤,又因為感情的結束不再往你身上投入關注,那麼想要撕掉身上的標籤就會變成一個艱巨的任務。
但為了挽回,你不得不面對。了解「標籤效應」的存在不是為了讓你放棄,正確的態度應該是,你知道印象的改變沒那麼簡單,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時間去獲取正反饋。
又或者,在展現改變的時候,多下點功夫,再堅持久一點。就算最初判斷你是裝裝樣子的三分鐘熱度,堅持下去,對方也不得不對你改觀。
何況那些好的習慣,積極的改變,本來就值得你去堅持。
挽回的時候想要反過來利用標籤效應,就要明確自己的目的,是讓前任撕下舊有的貼在你身上的標籤,換上新標籤。
為此,你需要先確定自己要換上什麼樣的標籤,然後再想辦法讓標籤明晰化。
新標籤的確定
新標籤的確定,首要的考量標準是「分手原因的反面」。
例如,前任因為你太幼稚,不成熟,感到沒有安全感而分手。
那麼現在,你要傳達給對方的重點改變就是——我和以前不同了,分手後變得上進,有規劃,情緒也很穩定,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變好。
有多少人是分手後沒思考原因,顧不上改變,只是一股腦兒地輸出好感,懇求對方不要離開自己的?
當你這麼做的時候,恰好證明了ta的離開是明智的。
標籤的明晰化
標籤的明晰化,要求你展示的變化,都是最能體現新標籤的,並且要做到「從一而終」。
例如,你希望前任給你貼上的新標籤是「沉穩知性」,那麼可以在朋友圈曬書,但更好的方式是直接曬讀書筆記。
改變越具體越好,表現得越多細節越好,不要偷懶,更別投機取巧,因為你真的需要積極的改變,而且它值得堅持。
所謂「從一而終」,就是你所展示的變化,和你的形象是相符的。
就算你發了大量的「先自沉穩而後愛人」的朋友圈,但要是哪天情緒上頭沒忍住去糾纏了一遍,那麼長久以來給自己塑造的新標籤,直接就崩塌了。
最後多說一句,「貼標籤」的行為傾向是人性使然,它就像一把雙刃劍,有好有壞,關鍵看怎麼用。利用標籤效應來挽回,其實也是在利用某些人性的弱點,例如懶惰,總想節省心智資源等。
但改變真的是一輩子的事,某些積極的習慣會讓你受益終身。所以無論你當初出發點是什麼,最終挽回是否成功,請記住不要放棄那些好習慣。
既然分手說明你們之間是存在問題的,那麼經歷過,至少要有些收穫吧。改變是為了挽回某人,但同時別忘了,那也是為了成為更好的你自己。
#挽回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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