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情侶也好,夫妻也罷,兩個人之間的變心或離開,其實真正的原因就一個,就是不愛了。
只要還愛,再難也能找到一個堅持下去的理由,就像想見到的人,怎麼都能見到,哪怕漂洋過海,哪怕橫跨千里。至少有一點是能肯定的,即使愛,也是不夠深愛的,所以兩個人不合適,家裡不同意等等理由,這些是假的。
都是成年人,既然不愛了,為何不能大大方方地說出來?
正因為是成年人,TA總要考慮到自己的利益,包括名聲和人設,才不忘把自己演得可憐一些,顯出自己的無辜。
但這種人還不是最可恨的,最可恨的明明是TA不愛了,想離開了,卻不主動提出來,而是用冷暴力的方式慢慢折磨你,逼你主動離開,逼你主動提出來。
以及不愛了卻還不願意放過你的那種,吊着你的同時,另一隻腳踩上了別的船。
每段感情難免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希望我們在處理這種問題時,能帶有智慧地透過表象看本質,看透不說透。
提到感情中的背叛,從嚴格意義上來講是要分為兩種的,一種是來自身體的背叛,另一種是來自精神的背叛。
而區別則是:
前者的身體背叛,往往是對新鮮感的貪圖,以及背後生理需求的作祟,不排除後來因性生愛的可能,可至少在這之前,心還是在家裡面的。
後者的精神背叛,往往是已經在精神上形成了依賴和信賴,然後在伴侶面前TA就成了一團毫無理智的怒火。
所以有個問題,你覺得這兩種傷害,身體背叛和精神背叛,哪一個更傷人?
02
講一個已婚女性的經歷。
曹燕(化名)結婚第四年,和丈夫的感情出現了危機,發現了丈夫的精神出軌。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丈夫雖然會按時回家,卻總會偷摸地抱着手機發信息。
其實當時她已經很肯定了,也抓住了證據,但還是不敢相信,不敢相信這種事情居然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她先是和丈夫爭吵,然後趁其睡着偷偷將那個女人從好友列表中刪除了,但很快就發現丈夫又將其加了回來,並且欲蓋彌彰給改了一個男性名字的備註,曹燕雷霆大怒,當時反正鬧得挺凶。
沒想到過了一段時間,兩個人竟然自作聰明地換了一個軟件繼續聊。
經過幾次的爭吵,丈夫只是在家裡收斂了一些,但並沒有和外面的那個女人了斷。接下來丈夫對曹燕的態度,才是真正讓她難過崩潰的。
首先是丈夫對感情的消極態度,不管兩個人之間有什麼問題,還是因為家庭瑣事的爭吵,丈夫不再主動面對和解決,明顯就是心已經不在這個家裡了,對什麼都無所謂,對什麼也不在乎。
這讓曹燕有種無從宣洩的感覺,用力揮出的一拳卻打在了棉花上的感覺,又或者當自己拉開陣勢,準備大吵一架的時候,丈夫懶得回應。
對曹燕沒有關心,對家庭事務也不過問,吵架也懶得跟你吵,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想離婚也不挽留的態度。
然後就是夫妻倆沒有交流,丈夫不會再把自己的秘密或心事說給曹燕聽,使得曹燕的日子,過得既沉重又壓抑。
丈夫沒有任何表情變化,天天都是如此,除了沉默就是冷漠。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曹燕也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她想要挽回,比如主動靠近丈夫和他談心,每天都做一桌子他喜歡的飯菜,可丈夫卻沒有一點感覺。
最讓曹燕崩潰的,是她發現了丈夫開始排斥與牴觸與她有任何的親密行為,不能說是嫌棄吧,就是對曹燕失去了一切興趣。關鍵是丈夫會按時上班,按時回家,在家裡面也不抱着手機聊天了。
這種生活最後將曹燕逼到了什麼份上?
她寧願丈夫一時衝動,身體上背叛了自己,只要心還在自己身上,在這個家裡面,會念着這麼多年的舊情而給他一次機會。也不想忍受眼前這種,說也說不出,躲又躲不掉的精神折磨,比身體出軌更傷人。
03
這次聽到了不同的答案,具體該怎麼形容那種感覺呢?看似不夠做離婚的決定,可又每時每刻都在承受着那種真實的傷害。
《離婚前規則》中說:
「別以為身體出軌才是不可原諒的,精神出軌一樣也是出軌。精神出軌是軟刀子殺人,無從發泄。」
是的,只要是背叛,無論身體還是精神上,都是不可原諒的,但是精神上的背叛比較於身體上的背叛,帶給伴侶的是長長的精神折磨,更容易在心裡留下陰影,甚至直接使人變成一個神經病。
最終讓人不敢再去相信愛情和婚姻,對生活的激情和熱愛,是人的基本信任,對未來的憧憬和希望,都會因此而直接喪失,從而陷入自我懷疑的慢慢長路,變成一個負面又偏執的人。
再沒有什麼比這一行為更殘忍了,會直接毀掉一個人的。
所以逐漸就發現,不愛了就大大方方地說出來,也是善良的一種,如果愛就好好愛,不愛了就放過對方,也放過自己。
只要能說出來,沒有人會糾纏的。
雖然說,人都是喜新厭舊的動物,結婚以後還會不停地遇到更優秀,以及能令自己心動的人,但只要我們能控制好自己的感情,保持於單純的欣賞。
就怕你沒有控制住自己的感情,任由感情自由發展,當那份感情從種子成長為參天大樹的時候,也就喪失了對自己身體的控制權。要知道人有兩樣東西是不受自己控制的,思想和情感。
結婚以後,忠於自己的選擇,實際上忠誠也就是一種選擇,不是本能。要將一切曖昧和不應該的感情及時扼殺在搖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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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挽回一段感情就是挽救一個家庭。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