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述:程淑晴 (文中人名都是化名) 記錄:阿水蘭
我是安徽的,前男友是湖北的。我叫程淑晴,他叫龐龍。
我爸媽從小就教育我要做個善良人,要孝順父母,我媽還以身作則,給我們作榜樣:非常孝敬我爺爺奶奶。
受我媽的影響,我對老人也是很順從或者說是很孝順的。
跟龐龍戀愛的時候,龐龍跑業務,很忙,而他媽媽身體不好,肺癌晚期還伴有高血壓。
戀愛的時候,我就已經把龐龍當成了准老公,也就視他父母為自己的父母,毅然地承擔起了照顧他媽媽的任務來。
說也奇怪,都說癌症晚期的病人熬不過半年,男友的媽媽卻是堅持了兩年,也許是我們一直隱瞞了病情和細心照顧的緣故。
周圍的鄰居都說我是個賢惠的女子,是個好准媳婦。
照顧過病人的人都知道,這比一般的保姆辛苦多了,要不怕髒,不怕累,關鍵還要有耐心。
為了照顧准婆婆,我經常請假,最後不得不辭職。
並且,怕忙不過來,其間有一次懷孕,我也選擇了流產。
准婆婆是病了兩年後無憾地離開了人世。
她離世之前,拉着男友的手,讓他好好待我,並希望我們早點成婚。
「龍,為了照顧我,淑晴辛苦了,都沒能好好為你們操辦一下婚事……這是我最大的遺憾……」
准婆婆最後的話很讓我感動……
准婆婆去世後,我就開始找工作,可是,這年頭找工作實在不容易,尤其像我,停了兩年沒上班更是難。
幾乎每家公司的應聘表上都有工作經歷這條,當人事部的人問起我這當中空白兩年做什麼,我回答他們照顧准婆婆,他們都投來異樣或者說質疑的目光:真的嗎?
我二十七,這個年齡企業招聘本身就有些顧慮:女性要結婚生子,有產假……所以越發難找工作。
找不到工作,我就有些懊惱,於是想,要不索性真的結婚生子,做個家庭主婦得了。
我以為準婆婆已經去世,男友會向我求婚的,可沒想到,三個月後,他居然提出分手。
「分手?為什麼?」
「我們沒有共同語言……」
「可是,我……」
我總感覺有什麼地方不對勁,卻又說不出個所以然。
「性格不合還是早分好,淑晴,我們好聚好散吧。」
我不知道自己哪裡做的不好,就這麼莫名其妙地失戀了。
回到自己家,我抱頭,蒙臉,狠狠地哭了一把,總感覺自己這個戀愛談得很冤,可是,到底冤在哪裡?
閨蜜聽說了我的故事,告訴我,可以試着去向男友討要保姆費,她有個女性朋友戀愛時接受了男友送的一輛車,分手的時候被索要回去了。
可是,我問過律師,律師說,我這個只能算是戀愛時的一種表達愛的方式,無法量化,所以也無法索要。
也就是,戀愛中,隱性付出算是心甘情願的,你沒辦法計較……
我突然很懷疑媽媽的思想,一味的善良真的能把日子過好嗎?假如再次遇到一個男友也像龐龍一樣呢?一方給另一方的經濟可以量化地索回,而隱性付出卻沒法量化着回報……我下次戀愛還能隱性付出那麼多時間和精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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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