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衝動性離婚,2021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民法典引入了「離婚冷靜期」,明確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天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離婚冷靜期」實施一周後,記者來到北京市海淀區婚姻登記處了解正式實施的情況。
上午9點半,一對夫妻來到海淀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工作人員向他們解釋了離婚新規定,並告知從即日起30個工作日後,才能辦理離婚手續。這30天的「時間門檻」,就是《民法典》裡設置的「離婚冷靜期」。
據了解,新調整後的離婚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等,30天內任何一方不願意辦理離婚登記的,可攜帶有效證件一人前往登記處辦理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李主任介紹,30天的時間緩衝,可以讓夫妻雙方靜下心來審視各自在婚姻中的問題,也許一個離婚冷靜期就可以挽救一個家庭。
《民法典》實施後,辦理完離婚登記後,工作人員會引導離婚雙方進行婚姻輔導服務,由專業的心裡諮詢師幫助夫妻雙方進行調解。
2021年元旦後,除了離婚冷靜期導致程序上發生了變化,結婚證和離婚證上的文字也發生了變化。
截止到目前,海淀區婚姻登記處共辦理了102對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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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的情感服務機構真的不錯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求助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