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姻自由,也就是結婚自由,離婚也是。
離婚屬於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倘若女方在孕期內,男方出軌,此時要如何離婚呢?
孕期離婚的問題取決於夫妻是訴訟離婚還是協議離婚,
還取決於是妻子提起離婚訴訟,還是丈夫提起離婚訴訟。
一、丈夫提起離婚訴訟
根據我國《婚姻法》
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妻子處於懷孕期間的,男方提出離婚是不可以的。
但是,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提離婚並非絕對不允許,如果女方有重大錯誤,或因婚後與人通姦懷孕等,人民法院查明屬實,可以受理該離婚案。
二、妻子提起離婚訴訟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34條的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如果女性決意要在懷孕期間離婚,經法院審理查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據事實情況可以判決離婚。
尤其是男方的過錯使女方提起離婚,那麼判決其離婚對女性和嬰兒可能反而會更好,更有利於保障她們的權益。
三、夫妻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都願意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問題達成協議後,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
婚姻法沒有對懷孕期間的協議離婚予以禁止。
因此,只要夫妻雙方願意且達成協議,那麼夫妻可以在懷孕期間辦理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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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可以幫助複合嗎?